《直方周易》比。上六,比之无首,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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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六比⑴之无⑵首⑶,凶。
【译】上六 组成命运共同体的对方是一个做事不能掌握要领的人,不吉利。
注释: ⑴“比”齐同(统一。),等同;《荀子·不苟》:“山渊平,天地比。”
⑵“无”表示否定,相当于“不”。《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
⑶“首”要领,首要的事。《尚书·泰誓》:“予警告汝群言之首。”
【比】上六 象辞比之无首,无所⑴终⑵也。
【译】象 “组成命运共同体的对方是一个做事不能掌握要领的人,”是说没有办法完成要做的事情。
注释: ⑴“所”道理;方法。《礼记·哀公问》:“今之君子……午其众以伐有道,求得当欲,不以其所。”郑玄注:“所,犹道也。”
⑵“终”完成。《后汉书·列女传》:“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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