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男友告通奸 娱记围攻下不堪屈辱自杀的女明星 30万人送葬
1935年3月8日,一代影星阮玲玉在她位于上海新闸路沁园邨九号的公寓中服下大剂量的安眠药,虽经全力抢救而最终香消玉殒。
阮玲玉在当时影坛的地位仅此于胡蝶,更再后来被评为史上亚洲最伟大的25位亚洲演员之一。但这样一位星光无限的女明星,为什么要在自己25岁的时候选择以一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呢?其实阮玲玉死后,鲁迅曾写过一篇文章《论人言可畏》,一语中的的说明了阮玲玉自杀的原因。
阮玲玉的第一任老公,是身为张家四公子的张达民。而刚开始阮玲玉的母亲正好是张家的佣人。在阮玲玉15岁那年,他遇见了18岁的张达民,这位公子哥使了些手段终将如花似玉的阮玲玉搂在了怀里。
原本以为从此嫁入豪门的阮玲玉后来发现,张达民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根本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家里每月给的月钱来维持生活。这样倒也罢了,没曾想安分了几个月后,张达民又继续出去花天酒地,阮玲玉最终不得不出去工作来维持家里的开销。
阮玲玉踏入影坛后名声逐渐大了起来,在此期间她与张达民的同居一直维持了十年,直到她遇见了她电影公司的老板之一唐季珊。本来感情生活就不幸的阮玲玉经不住唐季珊一番嘘寒问暖,一来二去的两人便同居在了一起。
在阮玲玉与唐季珊同居后,原本已经与阮玲玉协议分手的张达民知道真相后妒火中烧,不干了!张达民写信给唐季珊和阮玲玉两人,指认两人联手偷了他的财物,还私刻了他的公章。唐季珊接到信后,也不知道隐忍,请律师将张达民告上了法庭。张达民一看,这还真有接招的,于是也将阮玲玉和唐季珊一起告上了法庭,理由就是两人侵占他的财产,伪造文书,还有就是两人通奸,妨碍家庭。
明星平时有点八卦吃瓜群众都喜欢围观,这样前男友告女明星通奸的案件还能不暴露在聚光灯下。于是阮玲玉的情史给添油加醋的成为了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
尽管阮玲玉早在1933年就表明过自己从未与任何人结婚,也没有任何的婚约。但吃瓜群众和各类娱乐记者的深挖能力不容小视,社会上关于阮玲玉的各种香艳故事流传甚广,仿佛都是亲眼所见。
阮玲玉在这样的情况下几近崩溃和绝望,她表示:“我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我无罪,不过报上登的太难听,还有马路上卖报的小孩,嘴里乱喊着看什么看什么,更叫我听了难堪。”
随后在1935年阮玲玉主演的最后一部电影《新女性》上映,新闻协会又认为电影中有侮辱记者的成分,不但要求电影公司重新剪辑,更要求发表公开道歉。在记者的不满声中,原本就给记者八卦得体无完肤的阮玲玉再次中枪。
各路记者在原来的基础上,深挖阮玲玉的各种素材和小道消息,从她的出身到私生活更是炮轰不断。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不过无拳无勇如阮玲玉,可就正做了吃苦的材料了,她被额外画上一脸花,没法洗刷”。
最终在轮番的媒体审判和毫无隐私的羞愤下,阮玲玉最终选择了自杀。阮玲玉死后,影迷们才感觉到了巨星陨落的悲伤,仅仅三天,前往阮玲玉灵堂吊唁的群众就达到了10万人,她出殡时参与送葬者更是高达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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