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书评——不朽的阿Q
阿Q作为鲁迅笔下典型的人物形象,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长河里始终鲜活地存在于大众的脑海中。阿Q作为“不觉悟群众的典型”,无论是他的精神胜利法,还是他身上所反映出的国民劣根性,即使在现代社会,都是值得我们探究并深思的。
阿Q的生存状态及其悲剧命运隐射着中国底层农民的苦难史。阿Q的身份是长工,给地主家临时做苦工的,别人只有在需要人干活的时候才会想起他来,身份地位比地主家的一个女仆——吴妈还要低下。像阿Q这种身份的底层农民在那个时代是非常多的,他们没有足够的钱来做佃户,只能凭力气挣口饭吃;也没有安家的能力,只能寄居在破庙里,更不用说娶妻生子了。阿Q的苦难其实也是整个底层农民在地主和资本压榨下的苦难,但纵使是那样的贫穷困苦,他们也从未想过起来反抗,而是不断地用自创的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
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一种精神异化现象,它广泛存在于人类的整个心理进化史上。精神胜利法在中国的根源有三点:
一是小农经济落后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落后导致了经济水平的低下,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但在当时多重压迫的环境下改变这种生存状况的可能性也是非常低的,既然物质上不能满足,他们就只有通过精神上的自我麻痹来缓解生产与需求的矛盾,这也就是精神胜利法的根源之一。
二是宗法社会的封建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是禁锢的、封闭的、不能起来反抗的,用宗法思想来愚昧、麻痹民众,让他们从内而非向外寻求自我激励的源泉,在上千年封建思想的禁锢下,精神胜利法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是畸形的民族文化心理。千百年来中国传统社会的变迁进程中,民族文化心理不可避免的会因为社会和历史等原因产生畸变。尤其是底层农民,在苦难与贫穷的打压下他们的心理已经完全处于麻木和愚昧无知的状态,对于自身遭受的痛苦选择视而不见或者自轻自贱,同时嘲讽、欺侮更弱小者,只有从这种精神胜利法中他们才能感受到生命存在的价值。
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主要有这些表现形式:当挨了打的时候他选择闭眼睛和忘却,这无疑是逃避现实和自我慰藉。同时他又有着极强的自尊心,总是说“我的儿子很阔的······”,这种“很自尊”恰恰表明他缺乏自信与自主,只能借助虚张声势来渴求别人的尊重。在受到侮辱的时候一方面自轻自贱和自我惩罚,这种自虐的方式既是对现实不满的反抗,又是一种自嘲;另一方面他向更弱者泄愤,比如自己受了打之后转而去调戏小尼姑,在这个行为里他是承认自己的低贱并自得于所处的阶层的,把欺侮更弱者以转嫁屈辱视为理所当然是在他自身肯定这一社会规则的前提下发生的,别人能欺侮他,他自然也就能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这种双重人格也是精神胜利法的主要体现。
总的来说,阿Q这一典型人物身上体现的是民众自我意识的缺乏,而这种自我意识的缺乏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缺乏欲望的自我意识,阿Q的欲望是建立在他人认同上的,别人对他的看法让他感到有自我价值他就去做,并不问是非黑白。
其次是缺乏差异的自我意识,阿Q是没有个体意识的,民众惧怕革命者他就大肆鼓吹自己要革命,最后被送去砍头他也没弄清楚到底是为什么。
最后是缺乏全体的自我意识,即道德的自我意识,在未庄的涎皮赖脸,以及进城后即使是做小偷也并不讳饰,都可以看出阿Q身上道德自我意识的缺乏。
阿Q身上有着中国千千万万底层民众都具有的特性,而这也恰恰是阿Q这一人物形象不朽地存在于中国文学史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