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推进电子烟禁令
新北市议会周四批准了一项禁止销售电子烟的法令,这将成为行政院批准的全国六个特殊城市中第一个实施电子烟的禁令。
该法规草案禁止在未获得市政府签发的个人药品或医疗器械许可证的情况下,制造,进口,销售,展示和宣传电子烟设备以及加热的烟草产品和部件。
法规草案规定,违反禁令的将处以新台币10,000至100,000新台币的罚款,并处以重犯的销售许可证。
它还禁止未满18周岁的人在城市使用禁止销售的吸烟器具,并规定那些违反规定的人必须参加戒烟课程,否则将被处以新台币2,000至10,000新台币的罚款。
新北市卫生局局长陈润秋说,该法令旨在保护人们免受电子烟的健康危害并维护公共健康。
她说,法规草案已送交行政院,并在批准后三个月生效。
台北市议会也正在审查类似的法规草案,预计该草案将在下周通过。
在国家一级,卫生和福利部已对《烟草危害预防法》提出了修正案,以期将吸烟的法定年龄从18岁提高到20岁,并对电子烟及相关产品进行监管。
该修正案将在行政院通过后送交立法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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