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1693~1765) 手批讼状册
图录号: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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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
郑板桥(1693~1765) 手批讼状册
纸本 册页(三十页)
识文:文略。
题跋:是册乃集板桥先生令潍县时手批讼状,墨迹中有一条云,衙门不比菜园,未便出入由尔,不准。足见先生之风趣也。戊子(1948年)七月,朗庵得于日京并志。钤印:林熊光印(白) 曾藏宝宋室(朱)
签条:郑板桥先生手批讼状余稿册。
封面题字:郑令手批余稿。
鉴藏印:宝宋室(朱) 林朗庵考藏书画记(朱) 朗□审定秘玩(朱)
出版:1. 《书を志す人へⅡ》图6-13,二玄社,1979年。
2. 《郑板桥判牍》,文物出版社,1987年。
3.《明清的书》上P126,日本书芸院,昭和五十一年(1976年)。
著录:
4. 《郑板桥手批余稿释文》,《新书鉴》6、7,1975年。
5. 《书を志す人へⅡ》P64-88,二玄社,1979年。
6. 《郑板桥全集》P306-311,齐鲁书社,1985年。
7. 《郑板桥的诗与画》P50-52,南京出版社,1998年。
8. 《郑板桥年谱》P221-224,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9. 《郑板桥全集(增补本1)》P325-331,南京凤凰出版社,2012年。
10. 《郑板桥传》P141、144-148,文化艺术出版社,2014年。
说明:林朗庵旧藏并题跋,日本井上研山、辻本史邑旧藏。
此《手批讼状册》是为目前所知收入郑板桥判牍数量最多的收藏。《郑板桥年谱》收入郑板桥判牍共计343件,分别藏在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四川博物院、山东省博物馆,而此《手批讼状册》即占其中86件之多,数量为公私收藏第一。此件自民国期间流失日本,时隔70余年回归中土,弥足珍贵。
此册应为1746至1753年间郑板桥任山东潍县知县时所写。所谓“手批讼状”即郑板桥做县令审案时所写判词。据传郑板桥判牍的散出是在郑板桥卸任后,县衙内一位小吏因为酷爱其书法,偷偷将状纸上的判词剪下而流散出来。此册即为后人将其亲笔手书判词纸条收集贴裱而成。李一氓说“历史上没有一个县官,在任上留下的手迹,会被后人千方百计去剪下来,当成很宝贵的艺术品珍藏起来,郑板桥的判牍是唯一的例外”(《郑板桥判牍·序》)。
从书法艺术来说,此册判牍墨迹足以体现出郑书的本色。因酷爱郑书而偷剪判牍不仅能证明郑板桥在当时社会上的艺术魅力,也能体现出其判牍自身所蕴含的独特艺术价值。书写这些判牍对于郑板桥来说并不是艺术创作,而是工作需要,因此在书写时一任自然,随意潇洒,毫不矜持做作。这些判牍“有的清秀险峻,略如刻本《板桥集》的风格,有的纵逸豪放,是从黄山谷出来的,有时寥寥数字,写得飞扬挺拔,有时写三数行,气势联贯。”(黄苗子《板桥与潍县——略谈《〈郑板桥判牍〉》),可以说此册是郑板桥日常书法最真实的体现,也是其艺术水平最真实的流露。这也是此《手批讼状册》不同于郑板桥所有其他的艺术作品最为独特及关键的价值所在。
从文献价值来说,此册为研究郑板桥、特别是任潍县知县此段历史所绕不开,最为重要的历史资料。册中诉讼公堂的案件多为民事纠纷,多是土地财产、婚姻嫁娶、继嗣承祧、寡妇改适、族亲反目、商贾纠葛、禁止赌博等。而在这些判词中,可以为我们还原出作一个真实的知县郑板桥。
在潍县救灾期间,无灾村庄冒领灾粮,郑板桥对此明察秋毫:“查勘该社,并未被灾,不准。”“该社无灾,又想增户,不足之心可恶,不准。”对富人装穷贪索财物的行为更是严加斥责:“既据有地二顷五十亩,尚谓之穷人乎,不准。”
另一起为范有盗卖祖茔树木一案:“祖茔树木既系范有先偷卖,尔应向有查究,何得罪及买主,混渎不准。”“事关墓树,尔又年老,既无确证,又无抱告,仍自邀原议人理说。”“伐树救饥无大不是,但系祖茔,应同众说明。”郑板桥处理民事纠纷中十分重视事情的真实情理,讲究事实证据,此案即能体现其再三查证,并且最终查实之后判案时又表露出的人道主义的同情态度。
而纵观此册中所体现的是郑板桥作为知县清正廉洁、秉公法断、抑强扶弱、除恶扬善的形象,并反映出其判案时的求实、婚姻伦理、理性原则等思想,作为特殊的研究文献,其对于郑板桥研究的史料价值不言而喻。
启功曾如此评价郑板桥:“先生之名高,或谓以书画,或谓以诗文,或谓以循绩,我窃以为俱是亦俱非也。盖其人秉刚正之性,而出以柔逊之行,胸中无不可言之事,笔下无不易解之辞,此其所以独绝古今者。”此册当为其评价之绝佳例证。
ZHENG BANQIAO COMMENTS ON INDICTMENTS
Ink on paper, album (thirty pages)
Illustrated: 1. Book for Calligraphy Enthusiasts, vol. 2, pl. 6-13, Nigensha, 1979
2. Zheng Banqiao's Comments on Official Correspondence, Cultural Relics Press, 1987
Literature: 3. Zheng Banqiao's Reply on Official Documents, Xin Shu Jian, 6 & 7, 1975
4. Book for Calligraphy Enthusiast, vol. 2, pp. 64-88, Nigensha, 1979
5. Complete Collection of Zheng Banqiao's Works, pp. 306-311, Qilu Press, 1985
6. Poems and Paintings of Zheng Banqiao, pp. 50-52, Nanjing Publishing House, 1998
7. Chronicles of Zheng Banqiao, pp. 221-224,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Publishing House, 2009
8. Complete Collection of Zheng Banqiao's Works: Supplementary, pp. 325-331, Nanjing Phoenix Publishing House, 2012
9. Biography of Zheng Banqiao, pp. 141 & 144-148, Cultural and Art Publishing Company, 2014
Note: Inscribed by Lin Lang'an.
Provenance: Previously collected by Lin Lang'an, Inoue Kenzan and Tsujimoto Shiyu.
尺寸不一(册页尺寸:35×21cm)
RMB: 1,000,000-1,500,000
作者简介:郑板桥(1693~1765),名燮,字克柔,号板桥、板桥居士、板桥道人、板桥老人等,江苏兴化人。乾隆元年中进士,五十一岁至六十岁任山东范县、潍县知事。工善诗、词、曲及书札散文,以诗、书、画“三绝”著称于世。书法以隶篆参入行楷,自称“六分半书”,人称其“乱石铺街”体。写意兰竹,水墨淋漓,趣在法外。所作几乎每画必题,款式光怪陆离,别具风致。作官前后均居扬州卖画,为“扬州八怪”之一。
鉴藏者简介:1. 林朗庵(1897~1971),名熊光,号朗庵、磊斋,室名宝宋室,台湾人。早岁留学日本,上世纪三十年代旅日经商。雅好文物,深于金石学,收藏颇丰。辑有《磊斋玺印选存》。
2. 井上研山[近现代],日本收藏家,著有《洗砚趣味》(1965)等。以经手《沈氏砚林》原砚及收藏沈氏砚闻名。
3. 辻本史邑[近现代],日本著名书法家、书艺协院会长,所藏碑帖法书颇有珍品,编有《昭和法帖大系》(1942),另出版过个人藏品《名迹集成》(1960)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