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易起卦法卦例
一、年月日时法。年月日之和为上卦,年月日时之和为下卦,上下卦超过8的除以8,取余数,叫做卦以八除。年月日加时总数和除以六,余数为动爻,叫做爻以六除。动爻阳则变阴,阴则变阳,为变卦。
子年为一,丑年为二,寅年为三直至亥年为十二。正月初一,二月初二,三月初三直至12月为12。初一日。初一为一,初二为二,初三为三直至三十一为3I。子时为1,丑时为2,直至亥时为12。
如:辛丑年五月初六日亥时。2十5十6十12=25,25除以8余数为一为乾为天为下卦,25÷6余数为一为动爻,2+5+6=13,13÷8余数为5为上卦巽风。故主卦为天风姤卦,一爻动,变卦为大乾卦。体卦为乾,用卦为有动爻的巽卦,主卦二三四爻为用互乾卦。主卦三四五爻为乾卦为体互。“体互”比“用互”更紧要。
例如:辰年12月17日中时,康节先生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辰5加12加17和为34,除以8余2为兑为上卦;34加申时9为43,除以8余三为动爻为下卦,得泽火革卦,初爻动变卦为泽山咸卦。互卦乾金、巽木。
断:明晚有少女折花被园丁所逐,失惊坠地伤股。主卦上卦兑为少女为折损,体互巽卦为花木为女,兑金克巽木为少女折花;下卦离火克兑金为少女被伤,体互乾金老男人克用互巽股,故知伤股。幸变卦为艮土生兑金,知不至凶危。泽2山7合为27小时,雀飞主速,故为明晚。一一邵康节。
二、凡占可数之物,以此数为上卦,以时间为下卦。上下卦之和加时数除以六为动爻。
三、凡占字数若平均,则各取一半为上下卦,若不平均即少一字为上卦,多一字未下卦,上下卦和加时数为动爻。
四。凡占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两卦和加时为动爻。分数不用。
五、听人语第一句为上卦,最后一句为下卦,余句不用,两卦加时取动爻。
以上五种为先天起卦法,不用卦辞爻辞。
六、后天类象起卦法,可参看卦辞爻辞。乾为圆为头为老男为西北为金为马,坤为方为腹为老妇为西南为土为牛之类。以人、物为上卦,方位为下卦,上下卦加时之和(超六除以六)取动爻。
方位取后天方位:离南坎北,震东兑西,巽东南乾西北,坤西南艮东北。
数字取先天八卦数: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如:甲申日卯时鸡悲鸣于西北方 ,鸡为巽为上卦,乾为西北为下卦,得主卦风天小畜卦。巽为五乾为一和为六,加卯时四共十,十除以六余四,主卦四爻动,巽变乾,变卦为大乾卦。易经卦辞二“有孚(通俘),血去惕出。”推理有杀鸡之义。主卦的互卦为离卦、兑兑,主卦乾金为体卦,离卦为用卦,离火克金,有烹饪之象,断为十日当烹,果然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一一邵康节。
七、静物不占,无故不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