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路没经过户主的同意就直接占用了农用田,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二十多年的乡镇干部,很荣幸受邀回答这个问题。

结合我二十多年的农村工作经历,在说题主这种情况之前,农民朋友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农村修路的一些事情,然后再说怎么办的问题。

村、组道路不属于国家公共建设,属于村民自治性质。

一说到占用农民的承包地,所有人肯定马上就会想到《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征得农民的同意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这个确实没错。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比如像题主说的修路占地,赔偿与否,村民同意与否就要分情况而定。

我国的公路大致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组道路。从性质上来说,前四种道路属于国家公共建设,村组道路属于村民自治范畴。

前四种情况属于国家公共建设征用土地,按照各地区的标准由政府出资对所征用的土地进行相应赔偿,并投资建设。而村组道路属于村民自治性质,由村委会投资建设。

十几二十几年前,有一句很流行的话“要想富先修路”,全国各村都在修路,甚至村路已经成了村干部成绩最重要的标志,但另一个标志是在村干部的带领下“集资筹劳”。这方面全国涌现出了不少的优秀村干部,郭秀明就是最优秀的一个。

简单来说,村组道路属于村民自治性质,完全由村委会筹资筹劳进行建设。

村民自治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一事一议决定。

村民自治并非村干部说了算,像修路这样的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支部的监督下,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必须取得村民或者代表三分之二的同意。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像村组道路这种重大事项,正常情况下除村两委以及各村民小组组长外,每个村民小组都会另外有两三个群众代表参加,进行表决。这不但涉及本组村民的占地,可能还涉及组与组之间的一些矛盾。

但是不管怎么说,农民朋友一定要清楚,只要“一事一议”通过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这个决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持异议的朋友可以网上自行查询一下相关的案例。

给题主的一些建议

村组道路是为了全体或者绝大多数村民的生产以及出行方便,属于农村基础公共建设,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由此引发的赔偿等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

只要这道路的建设上村委会经过了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的一事一议,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形成决议,不管是对所有受益者还是占用农田的农民,这个决议都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村级道路县级交通等部门只负责路面硬化,村委会在争取到硬化项目的同时,还要多方筹资进行路基平整。这个多方筹资现在虽然已经很少向农民摊派集资了,但对所占用农田的补偿也基本为零。

但不管一事一议的决议是否对农民所占用农田进行补偿,也不管村民同意与否,村干部肯定都会将决议的精神通知给涉及的群众。

针对题主村干部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直接占用农田修路,你可以向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要求这条路是否经过村民会议,如果村委会经过了村民或者代表会议并形成决议,你同不同意都必须遵守决议精神。小家必须服从大家,不能因为一户两户群众的个人利益受损,全村的路就不修了。但如果没有经过村民会议决议,这个就是村委会侵权甚至是某些村干部的“村霸”行为了,你可以直接向乡镇政府或者县土地管理部门反映。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