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原成 道经十七章 贵言自然

此文章为非儒家思想的道德经专研文章,强调专业性,不具备娱乐性,观者慎入!

一、原文:

大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猷呵,其贵言也。成事述功,而百姓曰我自然也。

二、译文:

凡事做的好的,是民众仅知有此事而已。其次,是民众参与并赞誉此事。其次,是民众参与并厌恶此事。其次,是民众参与并侮辱此事。

表现出来的是不完整的,就不要表现出来。

做事之道,凡事要重视隐匿自身行为。功成述职,而官员会说自然的我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

三、字义:

[广韵]:大,小大也。[礼记·祭统]:然后会于大庙。[注]:始祖庙也。[江沅·说文释例]:古兄作'大’,不作'太’、'泰’。[易]之'大极’,[春秋]之'大子’、'大上’,[尚书]之'大誓’、'大王王季’,[史]、[汉]之'大上皇’、'大后’,后人皆读为太。或径改本书,作'太’及'泰’。

下,贱也。[史记]:吾羞,不忍为之下。

[玉篇]:知,识也,觉也。

[说文注]:有,不宜有也。谓本是不当有而有之偁,引伸遂为凡有之偁。[玉篇]:有,不无也。

[广雅]:亲,近也。[广韵]:亲,爱也。

[韵会]:誉,音余。义同。[论语]:谁毁谁誉。[朱传]:誉者,扬人之善,而过其实。

[说文注]:畏,恶也。[正韵]:恶,憎也。[左传·隐三年]:周郑交恶。[注]:两相疾恶也。

[韵会]:侮,音武。慢易也。

[正韵]:信,与申同,古多以为屈伸之伸。[易·系辞]:往者屈也,来者信也。[易·系辞]: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正韵]:伸:舒也,理也(有影响力,有说服力)。

[广韵]:足,满也,止也。

[尔雅·释宫]:猷,道也。[注]:道路之异名。[尔雅·释诂]:猷,言也。[注]:猷者道,道亦言也。

[博雅]:言,问也。[周礼·春官:冢人]:及葬,言鸾车象人。[注]:言问其不如法度者。

[說文]:貴,物不賤也(重視)。[書·旅獒]:不貴異物,賤用物。[廣雅]:貴,尊也。貴賤以物喻。猶尊卑以器喻。

[说文]:成,就也。[广韵]:成,毕也。凡功卒业就谓之成。就,终也。[郭璞曰]:凡事物成就亦终也。

[说文注]:事,职也(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

[广韵]:功,绩也。

[正韵]:述,陈也。[孟子]: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

百姓,百官族姓。古时贵族以其所封之地为姓,故称为'百姓’。

我自然,古人认为人与自然是并列关系,老子并不认可这一点。老子区别的人有两种。认为人与自然是并列的,即社会的人,老子称之为“吾”。而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体的,人隶属于自然,即自然的人,老子称之为“我”。

四、说明:

上章我们知晓了老子的“守静观”,即用行为上的“币而不成”,以达到“沕身不怠”的目的。本章可以看做是老子“守静观”的继续阐述。通过所举的例子,老子把“守静”又称为了“贵言”。

本章的前四句话是简写的,省略了“亲而”二个字,原文应该是这样的:

大上,下知又之。亓次,亲而誉之。亓次,亲而畏之。亓下,亲而侮之。

这四句话是很份量的,如果我们做事不懂得这四点的话,那等待我们的绝对是“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而这个结果究其根本,是“信不足”所带来的。

现代的世界里,我们每天都是从舆论上得知发生了某某事,由此可见舆论在对某某事的结果上起着多么大的作用,这个作用绝对是不可忽视的。

舆论是公众的言论。意思是人在某时间与地点,对某行为公开表达的内容,是不同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总和。它是社会评价的一种,是社会心理的反映,舆论简单的定义是:是社会中相当数量的人对于一个特定话题所表达的个人观点、态度和信念的集合体;个人或团体的自我语言,对某一事件发表意见,影响人们的思想。

老子认为舆论对事件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凡事没有达到功成事就之前,都会处于相对“信不足”的舆论状态。“信不足”的舆论状态是很危险的,因为面临着“誉之、畏之、侮之”,而这些会增加事件的不稳定因素。

“信不足”是什么状态呢?具有屈伸动作,或完成一个循环的屈伸动作,此谓之“信”。没有屈伸动作,或没有完成一个循环的屈伸动作,此谓之“信不足”。

凡事没有达到功成事就之前,都是处于“信不足”的状态。“信不足”的状态是很危险的,因为面临着“誉之、畏之、侮之”,而这些会增加事情的不稳定因素。这些不稳定因素,就是“信不足”。“信不足”,是“不信”产生的根本原因。而“不信”带给人的伤害,正常人是不可能承受的!

要避免“不信”,就要解决出现“信不足”的三个不稳定因素,就要做到下面二点:

1、做到“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若可以寄天下矣。”的“寄寓观”。以此来保证凡事做到“下知有之”而已。

2、做到“至虚极也,守静表也。”的“守静观”。以此来保证凡事不会面临“誉之、畏之、侮之”的“信不足”状态。

老子所有的观点都是基于一点的,“变”。凡事能做到隐匿自身的行为,达到“静”的标准,那么你就多了“变”的机会。正是有了这种机会,才会让你凡事多了“成事述功”的可能。若是丧失了“变”的机会,凡事你也只是多了一个展示因“信不足”而败之的例子而已。

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儒家知“密”而不知“变”,此为儒家一失。君子不可不知也。

“我自然”三个字很重要的,“字义”中对“我”字解释应该细细品品,如果不能品出“我”字与“吾”的区别,那么老子的“变”,老子的“约束而不干预”就成为遥不可及的东西了。缺少了老子的这两个东西,无论怎么看道德经,都是在看“佛道儒”版的道德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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