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曾是审计人】给检查项目做分工的基本逻辑

一个检查项目的顺利完成,离不开项目组成员的通力配合。但只有事先做好项目分工,才能够达到1+1>2的结果。

根据检查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对项目组进行分工的方式通常有三种,分别是:按检查程序进行分工、按所涉及的业务领域进行分工和按测试点进行分工。但在决定用哪种方式进行分工之前,需要项目牵头负责人明确“一个目的”,做好“两手准备”。

“一个目的”是指牵头负责人应理解,项目分工不仅是为了完成既定的工作程序,而且是为了能更好地发现问题,分工的最大作用是为了集思广益。

“两个准备”是指牵头负责人要做好项目的预判和项目组成员参与的准备。包括:首先,事先做足功课,翻阅有关材料,组织讨论,形成大体的检查要点和风险关注点。其次,组织好访谈,要求项目组成员共同参与,了解检查对象的有关情况,为参与项目做好背景知识方面的准备。有的检查组还会组织集体培训,但这一步骤不是必需。

在明确“一个目的”,做好“两手准备”的基础上,便可以有的放矢的进行人员分工了。对于项目组来说,此时的检查思路和框架已基本成型,结合项目组成员的不同优势,按照一定的分工方式去进行分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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