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该怎样合理的解决个税
自由职业,该怎样合理的解决个税
自由职业者很多人都会联想到“无业游民”,其实不然,要是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傍身都不能说自己是自由职业者。
我们常用“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来形容房地产行业,但是自由职业者也可以说是这样说,唯一的区别是自由职业者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时,对方需要发票自己不能提供,日过到税务大厅代开的话,是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的方式计算,缴纳的个税就是20%-40%。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这笔费用是箱单不划算的,而且还需要代扣代缴,年底汇算清缴。自由职业者一般做一单业务都是以十万计数,按照这个纳税开票,想想心都滴血呀!
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把劳务报酬所得税转换成个人经营所得税呢?都是属于个税但是个人经营所得税的优势是可以核定,缴纳税费后不需要代扣代缴,年终汇算清缴的。
现在个人所得税核定后,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0.4%,综合税率1.46%.
我们假设某个自由职业者(下面我们简称自然人)与公司产生业务往来,报酬为38万元,如果去税务大厅开票,按照劳务报酬纳税,明细如下:
38万*(1-20%)*40%-7000=11.46万
税务大厅代开这笔酬劳,实际到手26.54万。如果我们不去税务大厅代开,选择自然人代开核定个税后,需要缴纳的税费是:
38万*1.46%=5548元
与之相比,节省了5万多的税费,还可以出完税凭证。
这种方式不仅仅是自由职业者可以选择,公司缺成本或者高管想要解决个税等都可以选择的。感兴趣的伙伴不妨转发,评论或者私聊小编。详询《初夏柒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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