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为课堂带来了什么
清丰县大流乡第一初级中学 段跃杰
自我校提出“四体现”课堂要求之后,把课前出示学习目标做为一个硬性规定对全体教师做了要求,在后来的听评课活动中,发现很多教师只是在形式上出示了学习目标,但对于为什么这样做,目标竟然怎么确定,什么时候出示等问题的理解还不到位。最近在与语文、数学等教研组老师座谈时对这些问题又进行了探讨,现将梳理后的内容归类如下:
一、学习目标与教学目标的关系。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一般都会遵循课标的要求,采用三维方式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教师会根据学情、自我对教材的理想、课标的要求,更多地从教师的角度确定想让学生达到的要求,多是完成国家课程对学生设定的学习任务。然而这些很多时候并不能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符,特别是农村的孩子在有很些时候根本不可能圆满完成,这时就需要教师灵活地转变、分小步慢慢实现。同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学习活动及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来自然体验或收获的,而不是靠语言说就能达到的,因而这些目标教师明白且在教学设计时设计好行了,没有必要当做学习目标出示给学生,因此,学习目标与教学目标之间基本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内容上更多地以学生掌握的技能为主。
二、出示学习目标的必要性。很多教师在刚开始时认为这纯属一种形式没有实效价值,当然这样理解有这样理解的道理,比如:有些教师的目标设定就是从教参上或者从网上得来的,他们更多地是为了教案格式的完整化,像这些教师不论他们如何出示目标真的是无任何价值的,因此要求所有教师要做到:目标必须是教师根据自己的学情且结合身边的各种因素制定出来的,这是出示目标的绝对前提条件。
原来不让出示目标时部分教师就是如上所述,认为目标无关紧要可有可无,课堂上想讲什么就讲什么,目的性不明确,备课时自然下的功夫不大,对教材的把握力度不够,可现在要把目标出示出来,甚至要板书在黑板的固定地方,这时教师就不得不重新思考。如果课堂上所做的一切没有实现目标或只是完成了部分目标、教学重难点没有突显出来等,即使学生不说,授课教师心里也会有所想法,这就迫使教师在教材上多努力、对学生多了解,无形中督促了教师的备课深度。特别是同教研组听评课时,因为都是行家里手单从目标的设定就可以看出授课教师的备课水平。
三、出示学习目标的时间。目标是否一定要在课堂刚开始时就出示呢?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以便于学生对课堂任务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但这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如:《二次函数的定义》这一课时,教师可以利用几道相应的应用题,让学生列出式子,通过与一次函数、反比例函数等对比,找出相同点、不同点,进而引出定义,这时教师适时地出示学习目标就是最佳的时期,比上课就说要强。还有文科类的课程,教师往往会有一个精彩的导课环节,教师就应该在导出课后再出示目标。当然也可以在课堂中学到某个知识点后,再指明这就是目标中的哪个也可以。因此出示学习目标的时机是没有固定要求的,关键是达到自然、得体、实效。
四、学习目标的重要作用。目标既是本节课对学生的要求也是对教师的时刻提醒。学生本节课学得怎么样要从其完成目标的程度来评价;教师本节课上得怎么样也要从学生对目标的达成度来评价。同时教师对本节课的整体设计如何也是从目标的具体内容来评价,可以说目标决定了教学的一切,目标是否科学、合理、有效直接关系到课堂的教学效果,因此目标是教学的出发点又是归宿点,教师对之一定细中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