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50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有哪些?

17.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50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有哪些?

答: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偿范围的疾病共分四大类50种。

I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II类(18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肌病并发心功能不全2级以上,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1年内,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1年内,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

Ⅲ类(18种):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1年内,格林-巴利综合症,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肾病综合症,脊髓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症,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

Ⅳ类(7种):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黑热病,疟疾,克汀病、普通肺结核(活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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