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德国战犯们绞刑前与绞刑后的对比

希特勒聪明,知道打不赢,先自己死了算了,免得受到审判,留下千古笑柄。

不是所有纳粹德国领导人,都有这样的自知之明。于是他们或被俘,或投降,被审判,送上绞架,绞索还挂在脖子上,就被拍下照片,成为档案,警醒后世之人,莫视他人生命如草芥,否则,自己也会有那一天。

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被希特勒誉为比“俾斯麦更伟大的外交部长”。其实说得也不差,俾斯麦那时,可没见过苏维埃联盟那样的巨无霸国家呢。里宾特洛甫能玩转他们,不“伟大”吗?

威廉·凯特尔,希特勒上台前期,尚能提出一些意见;在数次被刚愎自用的希特勒拒绝之后,他放弃自己的原则,一味迎合,帮凶不已。罪名——反对和平与人类的战争罪行。

恩斯特·卡尔滕布伦纳,1903年生于奥地利。奥地利党卫队头头,公安国务秘书,第二任德国中央保安总局局长。罪名——战争罪,违反人道罪和破坏和平罪。

阿尔弗雷德·罗森堡,1919年1月加入纳粹。九个月后,希特勒才加入。他是纳粹种族理论的专家。用他那偏执的思想,指导着拿枪的德国人,对犹太人进行清洗。作恶的枪杆子可恶,这种笔杆子,更可恶。

汉斯·法郎克,纳粹早期党员。纳粹党御用律师,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他相信未经判决,不得处决。只是,那都是理论而已。纳粹自己写在纸上的东西,其实连他们自己都不信。后来成为波兰总统,以反人类罪被判处绞刑。

阿尔弗雷德·约德尔,陆军大将,最高统帅部作战局局长,执行绞刑四年之后,居然又被宣判无罪……这种戏剧化,当然不代表他真的无罪,只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冲突而已。

他们都在1946年10月16日被执行了绞刑。正印了一句话,多行不义,不自毙,就他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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