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教师是强校之本,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学校把评选“优秀教师”活动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内容之一,为此,制定本《xx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内容: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思考有效教学有思路、有实践、有效果。
3、积极申报、承担主题教学任务,认真参与公开课教学或教学交流等各级别的教学任务或活动。在学校课程实践中有成绩、做贡献,得到同事、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4、积极主动、承担、参与教学研究,能承担、组织、或参与试教、示范等活动,且有效果。
5、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课堂调控有艺术、治学严谨有风格、教学娴熟有特色、勇于创新有思考。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提高合格,所带班级学生在有教育教学各方面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良好。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形成特色,教学方法,实践效果形成良好的反响。
二、评选对象:
在职在编教工。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优秀教师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并上交个人优秀事迹材料和有关印证材料。
2、学校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
3、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初步人选的依据。
4、学校对初步人选的事迹在学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5、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优秀教师”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公示期如有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