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名老人参加旅行团刚进京 领队高速路口强收每人200元

51名50至70余岁老人报名参加北京、天津两地旅行团,乘大巴车从陕西出发刚抵达北京,领队就在高速公路出口处让老人们缴纳200元额外费用,不交钱就不开车,双方僵持了近2个小时。有老人报警后,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环食药旅中队和十三陵派出所迅速出警处置,立即协调文旅部门安排老人入住,同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12日获悉,目前,领队张某玲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北京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涉事旅行社将由北京市文旅局发函给属地文旅部门进行处理,51名老人也已顺利完成游览行程。

刚到北京就要收钱 双方僵持近2小时

2020年10月,陕西某旅行社组织发起了北京、天津两地游的旅行团项目,行程5天,承诺费用涵盖吃住行全部费用,还能在北京游览天安门、毛主席纪念堂、居庸关长城等11个景区。因游览地是北京且价格便宜,该旅行项目很快便吸引了来自陕西省某县的51名老人报名参加,年龄从50至70余岁不等。

11月2日凌晨5点,旅行团的大巴车从陕西出发,行程1000多公里,开了12个小时。当天17时许,抵达北京后,大巴车刚驶出十三陵高速收费站,就停在了路边。旅行团领队张某玲(女,53岁)开始要求车上的老人每人缴纳200元游览中央电视塔和明皇宫蜡像馆的自费费用。

“说好的费用全包,怎么还没玩就要加钱。”老人们纷纷不愿意。但张某玲却说,“不交钱车就不开,谁也不要玩了。”“谁让你来的,就找谁把你们接回去。”双方一直僵持了近2个小时,期间,有8名老人交了100元。

20时许,旅行团成员曾先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接到报警后,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环食药旅中队和十三陵派出所迅速出警处置,在调查取证的同时,启动和文旅部门的联动机制,会同文旅部门积极妥善安置这些老人。当晚21时许,51名老人被妥善安置到宾馆休息。

最终,嫌疑人张某玲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北京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涉案旅行社将由北京市文旅局将发函给有关省文旅部门,就此案进行通报,由属地文旅部门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昌平区文旅部门协调北京旅行社接管该旅行团,确保51名老人按照行程约定继续游览。

民警介入后 老人继续在京顺利游览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事后来到该地点看到,该处位于十三陵高速收费站出口应急车道处,出高速的车辆络绎不绝,50多人在路边等待,随时有可能发生交通意外。且该地点周围空旷、无遮挡物,夜间寒风吹过更是寒冷。

“我们接到报警电话时,就判断这可能是一起涉嫌强迫交易案件。当时天已经黑了,本来就冷,我们抵达现场时,车也熄着火,老人就在车里、路边冻着。他们当时已经坐了12个小时的车,晚饭也没吃,就在那等着。”十三陵派出所民警毛繁告诉记者,有些老人身体本来也不好,民警出现场时,有一名老人说有心脏病,身体不舒服,都是扶着路边的隔离带和民警说话的。

据了解,该旅行团中的游客系由不同招揽人员拉来拼团,大多数老人的旅游费用都是其儿女帮忙交的,也没有签合同,但均被头口许诺,全程无自费项目。而张某玲声称“缴纳”200元就可以参观的中央电视塔、明皇宫蜡像馆,也是行程中原本涵盖的景点。

该团的领队张某玲也并不是持有导游证的专业导游,其向警方表示,自己结婚后一直没有工作,后因家庭经济问题出来打工,才到旅行社当了领队。而这一次,张某玲是担心“如果收不到钱,老板不给她发工资。”这才想到停车威胁游客。

“张某玲虽然没有通过暴力方式强行收取费用,但她这种不给钱不开车的方式,无形中给游客一种压迫,也属于强迫交易。”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环食药旅中队中队长毛君表示。

5天行程临近尾声,记者联系到旅游团中的游客,其中一名老人告诉记者,在民警介入后,大家之后的行程非常顺利,再没出现乱收费的情况。“这次来上了长城,看到了天安门,感觉特别好。”老人说道。

遇强买强卖等情形 游客可直接报警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了解到,自2017年以来,北京警方共破获9起旅游领域的强迫交易案,刑事拘留18人。随着对此类犯罪的持续打击,案件数量逐年减少,上述案件为今年首起。与此同时,不法人员的犯罪手段也不断升级,由之前的暴力胁迫,逐渐演变为精神施压、变相强制等方式的软暴力和套路洗脑的诱导消费。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义务的;(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警方提示:1、游客在参加旅行团报名时,应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不要轻信口头低价承诺。

2、报团旅游应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并载明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内容及时间,旅游者应当缴纳的旅游费用及缴纳方式,需要旅游者另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事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6条规定,凡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公安机关可依法立案调查。遇有上述情形,游客可以直接报警,并留存相关证据。

4、旅行社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依法经营,努力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5、警方也正告不法从业人员,北京旅游秩序不同破坏,任何在旅游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提供服务等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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