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六):融资租赁模型2 三张财务报表
在三张财务报表的模型中,我只写了跟融资租赁有关的内容,不涉及其他的收入和成本,方便理解每个科目的逻辑关系。
我们在上一篇已经做完了基础的计算,这三张报表只需要把基础计算的数据引用过来就可以了。
1. 现金流量表
图一
这个是比较简单的一个现金流量表,我只列出了几项关键内容来作为演示:
第55行,支付了600万元的融资租赁的手续费,因为这个按照会计处理方法是计入了固定资产科目,所以在现金流量表里,我把它归入了固定资产投资的现金流出;
第60行:是每个季度支付的租金1,882.49万元,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也就是下图(图二)中第9行的数据。
图二
其他几行都是现金流量表的正常计算,这里不重复了。
我没具体做过会计工作,我不是很确定这部分手续费支付和租金支付最终在现金流量表里是否真正体现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里。所以在现金流量表里按照我自己的理解把资金的流出分别放在了投资活动现金流和筹资活动现金流,至少保证记录了每笔资金的流动情况。
2. 利润表
图三
做利润表,用到的主要就是折旧和财务费用,还有纳税调整计算的折旧。
利润表第69行的折旧金额:直接引用下面图四计算的第30行中的当期折旧(红色方框标记的数字)。注意,这个固定资产折旧的原值不一定是设备的采购金额,而是按照会计处理的原则采用公允价值与最低付款额现值孰低,这也就是为啥前面一直在讲会计分录。
图四
利润表第70行的财务费用:同样,这个财务费用,也不是按照融资租赁合同里面列的年化利率计算的利息,而是按照会计分录的要求重新计算的实际利息。我们这里是引用了图五第15行的计算。
图五
利润表第73行,应纳税所得额:这个利润表里我没有放收入,只有成本,所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结果是0。注意,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并不是我们以前常规的计算方法(收入减成本),而是需要用利润总额加回第69行的折旧和70行的财务费用,再减去图四中第35行(绿色方框)的折旧金额。
因为我们前面介绍融资租赁的税务调整说过,按照税法的规定:
固定资产计税的金额是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所有费用之和,以此金额作为固定资产原值来计提折旧。
我们把所有的融资租赁涉及的费用都算在资产价值里计提了折旧,所以会计做账时确认的融资费用就不能再税前扣除。
关于利润表其他的计算,我不再重复了,前面的历史文章都有提到。
3. 资产负债表
图六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做完之后,剩下的资产负债表就是引用前面这些表格的数据了。
第38行固定资产净值:等于图四的32行固定资产净值
第39行现金:等于现金流量表的当期期末余额,也就是图一的第63行。
第43行长期应付款:等于下面图七的当期余额,即第26行。前面提到过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是长期应付款的抵扣项,所以在这个“融资租赁”的板块,我才有了长期应付款余额抵减的计算内容。
图七
第44行累计未分配利润:等于利润表(图三)的第82行。
融资租赁的三张报表就说完了,由于没有收入和其他成本,这些表格看上去比较诡异,特别是现金流量表的期末余额是负值,这在实际业务中是不可能产生的。我这样做主要考虑在没有其他收入和成本干扰的情况下,能够让大家清楚地理解融资租赁业务最终在财务模型中是如何体现到报表中的,它假设条件的变化究竟会影响哪些财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