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堡荐 | 我从没觉得我和丈夫家的人是一类人

神神叨叨的老外婆,疯疯癫癫、见人就抛媚眼的老处女姑姑,夹在中间的包子夫妇,逍遥自在、对自家生意漠不关心的儿子与儿媳,还有大权独揽、掌控全家人的大女儿,调皮的弟弟妹妹,美丽的小女儿佩吉,以及一对好事的邻居……这么些奇葩的人凑在一起解决佩吉的订婚风波,最后又会是怎样的情景?

全书共12章, 12位杰出的作家分别站在不同的家庭成员的角度来讲述佩吉的订婚。他们各执一词,于是一场风波迭起的大戏在这个家庭中拉开了帷幕……

《全家》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最知名的文学实验之一。发起人是当时美国文坛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之一的威廉·迪恩·豪威尔斯。豪威尔斯最初的动机是邀请其他11位作家,每一位作家写一个章节、一个人物,最终合作完成一部小说。

在当时的著名编辑伊丽莎白·乔丹的联络之下,最终形成了全部的创作班底:威廉·迪恩·豪威尔斯、玛丽·弗里曼、玛莉·希顿·沃尔斯、玛丽·斯图尔德·卡廷、伊丽莎白・乔丹、约翰·肯德瑞克·邦斯、享利·詹姆斯、伊丽莎白·斯图尔特·菲尔普斯、伊迪丝・怀亚特、玛丽・雷蒙德·希普曼・安德鲁斯、艾丽丝·布朗、亨利·范·戴克。

【书名】全家(The Whole Family)

【作者】威廉·迪恩·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等12位作家

【作者简介】

威廉·迪恩·豪威尔斯,19世纪末美国文坛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塞拉斯·拉帕姆的发迹》。

精彩段落

我从没觉得我和丈夫家的人是一类人,而最优秀的查尔斯·爱德华,也不希望我们是一类人。当然,虽然我知道他们在背后议论我,我还是希望可以跟他们好好相处,但水火不相容,再怎么努力也是白费。我知道他们永远没法理解查尔斯·爱德华娶我的原因,他们没法接受我这么一个异类。塔尔伯特家的人都是蓝眼睛,浅黄的头发,面色红润,而我呢,又黑又瘦,脸色苍白。埃瓦茨外婆总觉得我身体不好,想让我跟着她一块儿吃药。

但说真的,除了艾丽丝跟比利,我实在不了解这家人,其实严格来讲他俩也不算这家的人。比利时不时就会来我家拿本书或吃些东西,其他人对此一无所知。而艾丽丝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来这待会儿,但有时又好几周都见不着面。艾丽丝对自己的家特别不满意,我觉得她能这样想很好;干什么都比窝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家里强。

她不确定是要投身于艺术还是要做个社交女王,她总觉得家里没人能理解她。伊丽莎白姑姑结束伟大的旅行回到这个家时,她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很特别的事,可这简直要让艾丽丝兴奋死了。骚动过后她径直跑到我这儿,把所有的事都讲给我听。她当时穿着新的白色中国丝绸衣服,戴着插有羽毛的帽子。她说这一切都让她兴奋得不得了,她简直无法相信自己能穿上这样的衣服。尽管看起来非常隆重,但她穿过整个镇子跑到我这儿来时衣服背后的上半截还没扣好(她说她够不到挂钩)。

伊丽莎白姑姑那天一早就出了门,整晚都没回来,所以没人知道她跟高厄德先生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她给他发了电报。第二天消息传开来,大家快要疯掉了。玛利亚回家前大家就这个事儿说了差不多有两个小时。后来佩吉把自己反锁在卧室里,她妈妈离开屋子,外婆闭着眼睛坐在走廊里,又是摇头,又是叹气。艾丽丝说每个人都特别激动,不单单是关于伊丽莎白姑姑的事,还扯上了大家平时对彼此的态度。

玛利亚说佩吉从来不听她的话,佩吉回嘴说玛利亚对哈里·高厄德的态度伤她最深,佩吉怀疑就是这个态度才让他有这么反常的表现,但没什么事比佩吉小时候玛利亚故意把她的娃娃拿走更让她伤心。那娃娃每晚陪她一起睡觉,可过分的是玛利亚还烧了它,这件事佩吉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她妈平时不怎么爱讲话,可这次也说是佩吉不懂得玛利亚有多爱她,她不知道玛利亚是个多好的姐姐,那年冬天佩吉生病玛利亚一直照顾着她。但她随后也承认,哈里·高厄德这件事,比担忧一个生了病的孩子可严重得多。她常常觉得只要查尔斯·爱德华能被照顾得好好的,她愿意经受任何打击。当然洛兰还年轻,没什么经验,但要是她能主动去影响他……

艾丽丝突然打住,说她要走了,登比医生的小汽车正一路开来。她冲出房门隔着条街向他鞠了一躬,那样子像极了年轻的小妇人,可能是她穿着短裙的缘故。她的样子真迷人!登比医生对她笑着,只不过那个笑容跟对佩吉的可不太一样。我觉得他以前应该很喜欢佩吉,尽管从来没人想过他那么大年纪会跟佩吉有什么。

艾丽丝走后,我还是弓着身子坐在椅子上,想着她最后说的那几句话。

这家人时不时地就会提到“洛兰的作用”。如果他们希望亲爱的查尔斯·爱德华不像现在这样,以前有机会的时候他们干嘛不去影响他?我真想知道个原因!我知道他们想对我好,但是他们打心眼里认为查尔斯·爱德华所有的习惯跟行为都是因为我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或是放任了他的行为。他们好像觉得男人就是块柔软的胚土,他的妻子只需坐下来就可以把他随意捏造成她想要的样子。

可能有的男人喜欢这样,但彼得可不会。这家人甚至无法原谅我称呼他们亲爱的“查尔斯·爱德华”为彼得。我实在是讨厌那个啰嗦的沃尔特·斯科特体名字,我才不管它是从多少个父辈那儿传下来的。当然要是我让他们伤心了,那我很抱歉,但既然我可以接受他们按自己的喜好叫他,真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介意我怎么叫他。至于要我操控彼得,他们很清楚他虽然很可爱,但却是极其顽固的。他自打生下来就有自己的一套准则,而家里人又对他十分疼爱。虽然他妈妈对其他孩子也都很用心,但她一直全心全意地服侍他。

要是他心情不好,她也会很伤心。我是真的很喜欢我的婆婆。当然意思是说,我在某些时候喜欢她:就是当她明白,我比其他人更爱彼得的时候。就像一个糟透了的春天,彼得得了肺炎我整个人都要疯了。我知道她非常无私,非常善良,但她还是会觉得(他们都会这样觉得)他们比我更了解彼得需要什么。不管什么时候,他们只要看到我一个人呆着,就会暗示我应该去管管彼得,别让他抽那么多烟,别再那么大手大脚的。

而且我应该给他穿上大衣,劝他早点休息,还有在他生病的时候给他吃药。不管聊的什么话题最后他们都会扯回到这件事上来:“亲爱的洛兰,你要发挥一下自己的作用,让查尔斯·爱德华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生意上,他爸爸已经顾不过来了。”

如果我告诉他们查尔斯·爱德华特别讨厌家里的生意,而且绝不会对此产生兴趣或者做生意,他们可能会发狂。其实这件事他们跟我一样心知肚明。问题就在这儿,你不能告诉他们事实,他们也不想知道。每次我去家里大房子的时候我从不开口,这样我就不会吓到谁。

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我觉得我快要死了。这儿的一切都跟我家里那么不同,在我家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说或者做任何事,不用考虑其他人的想法。我爸爸总觉得不能束缚个性,女孩子有权像男孩子一样过自己的生活。这真的很幸运,因为算上毛塞,我们家一共有四个女孩。

我们家没有任何规矩,感谢上帝!我们有的只是氛围。你知道,我爸爸是个艺术家,他的画很美。但他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放弃了这个职业,开始经商,因为他说他不能让家人饿肚子,而我们都觉得他简直太伟大了!我是无法为了任何人放弃艺术的,不管谁会饿肚子,彼得也是这样想的。当然我们都觉得我们无法在这儿痛苦地生活,我们只能在这儿生存,没有什么能比我们离开这儿更重要。

六个月后,查尔斯·爱德华25岁时,他会得到一小笔钱,三千美元,随后我们会去巴黎过自己的生活。但没人知道这件事。有一天我不假思索地跟婆婆说了些关于那笔钱的事,我不记得具体说了什么,但她惊讶地屏气说道:

“你该不会觉得查尔斯·爱德华会动那笔钱吧,洛兰?”

然后我说,“为什么?那是他的钱啊。”

好吧,从那之后我决定再也不开口了,只要我住在这儿,不管是什么,就算是彼得的事儿我也不再多说了。

彼得说,早在我们认识之前他爸就差点让他去巴黎了,那还是他在纽约艺术联盟[1]的时候,其实在不在那儿都无所谓,只不过全家人商讨过后一致认为没有“必要”。这就是让他希望破灭的原因,这个原因可以让任何希望破灭:因为没必要啊。哦,艾丽丝恨死了这个词!她说她觉得那根本也没有“必要”快乐啊。

彼得听说巴黎计划破灭之后,他写信回家说离了艺术他就无法工作。埃瓦茨外婆说:

“怎么可能,我该肯定他可以去大都会博物馆[2],还有沃纳梅克美术馆[3],他去过那儿吗?”

我觉得彼得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应该发顿脾气。

我当然知道他的家人很同情彼得住在一个乱七八糟的房子里,不能按他之前的方式生活。我还知道,他们觉得是我不让他回家看他们,可事实是——虽然一般情况下我不该这么说——有时候我还得赶着他回去。虽然他确实很喜欢他们,尤其是他妈妈,但他简直太懒了,他说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自家人,所以他想怎么样都可以。这是他们的错,一直以来他们都太宠他了。

一旦他们知道他是多么讨厌他从前的生活方式,那些细小严格的规矩,愚蠢的家庭餐,每个人都要准时出现在餐桌上!当时针指向一点钟时,公公会在餐桌前准时拉出他的凳子,要是家里哪个人来晚了一点点,其他人都会很严肃,绷紧神经直到那个人出现。彼得说这让他很痛苦,他从未准时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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