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退休挡案里少了一张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就少了二十年连续工龄该怎么办?
这个事我周围的人也遇到过。由于政策性太强,原企业职工因丢失解除劳动合同书,以致连续工龄认定受到影响,退休只能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遇到上述情况,连续工龄怎么才能被认可?走正常渠道,现还真没有解决的办法。没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没有企业工作调动审批表,或者没有工作调动介绍信,那么,你在这段时间的工作真实情况,就无法得到证明和认定,就会影响到连续工龄的计算。对于这类情况,若是被企业开除,买断企业工龄,职工自动离职,都应有解除劳动合同书。职工工作调动,也应有工作调动表和商调函及调动介绍信,都能起到连续工龄接续的作用。若办理退休时拿不出这种资料,社保局退养科,一般都是将其列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就要按自由职业者来实际操作和办理。即女要满55周岁才能退休,男60岁也能办理退休。因现有国家退休政策的执行,主要是针对国营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而出台的规定,自由职业者因此没有列入其中。但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国家为解决城市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者的养老问题,后来才补充出台了有关灵活就业者退休的规定。缴纳社保费用,与企业职工也不一样,应是由个人全额承担。所以,两类人员的退休时间和待遇,自然也就不会相同。无论男女,企业工作时期资料缺失,那么,退休就只能按灵活就业人员操作了。退休金就要按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的退休规定标准执行。怎样才能弥补可能出现的个人损失?又如何查找自己的资料呢?原单位还存在,就去劳动人事科查找。原单位不存在了,就去主管局档案室查找。原主管局不存在了,就去企业改制留守处档案室查找。留守处查找不到,就去当地的档案馆查找。如能查找到自己需要的资料,工龄能接续得上,就万事大吉了。若上述部门都查找不到,就无回天之力了。总而言之,因资料丢失而出现工龄接续不上,其工龄和失业及再就业的情况就无法被认定,被打入自由职业者的行列后,到了退休年龄就办不了正常职工退休,以前在企业这段时间的工龄,还有可能就此归零。所以,因企业工龄的丢失,若按自由职业者办理退休后的退休金,往往会比企业正常退休者要少很多了。当然,因各地执行标准和要求不同,具体情况最好到本地的社保局退养科去详细咨询,有类似的问题存在,就要尽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