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怪怪的古代小知识:露布、白屋
01
古代使臣奉命出使,必执符节作为凭证,不然人家知道你是谁、来干啥。
“节”即“节操”,意思是持节者必尽人臣之节操。
节的尺寸是有规定的,长一尺二寸,形状也有所变化,秦汉以后改为旌幢(旗杆顶上用彩色羽毛做装饰的旗子)之形,尺寸也可达数尺长。
除了持节,古代使者还要持“传”,意思是“驰传”,驾驭驿站车马疾行——时间就是效率甚至生命,慢不得。
“传”是木头做的,长一尺五寸,上面写有出使事由,你来干什么,对方一看就明白。
除了这两样东东,还要有个“信物”,这个“信物”有点特别,是一枚御史印章。
02
古代打了胜仗,要第一时间把捷报传回去,向朝廷报喜,向全国人民报喜。
但捷报不叫捷报,叫“露布”。
所谓露布,是指没有封口的书信、公文。
不封口的原因,大概是这种好消息,人们越早知道越好,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露布,也就成了捷报的代名词。
除了传递军中捷报,露布也用来干别的。
比如据《东观汉记·李云传》记载,白马令李云忧国忧民,曾采用露布的方式给朝廷上书。
看来,他老人家也是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他干了什么。
又据《让县自明本志令》,袁术自立为帝后,有人劝他“露布天下”。
有时候弹劾官员,也采用露布的方式,目的也是希望让人知道。
03
古代平民百姓居住的房屋,叫“白屋”。
这是因为,古人是分等级的。
不到一定的级别,你的房屋就不能“化妆”,钱再多也只能“屋室皆露本材”,所以叫“白屋”。
平头百姓只能住白屋。
也有人说,所谓白屋,是指用白茅盖的屋,但这种说法依据不足。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王爷们的私邸采用朱色装修,也就是所谓的“朱门”。
《南史》记载了一名隐士,经常游走于王门,这个隐士有意思,吃人家的喝人家的甚至拿人家的,却不说人家好话,写诗讥讽:
诸君以为朱门,贫道如游蓬户。
04
私人秘书这个职业,自古以来就有。
很多事情都可以交给私人秘书,但有件事绝对不能。
那就是印绶。
元始五年(5年),王莽毒死汉平帝,次年从汉朝皇室中挑选年仅2岁的刘婴当接班人,王莽叫他“孺子婴”。
因年龄太小,王莽并未让他正式继位,只让他当皇太子,王莽则自称“摄皇帝”,后来改称“假皇帝”。
这么小的年纪,自然也无法佩戴玉玺,王莽胆子再大,也不敢替刘婴佩戴,就把传国玺藏在长乐宫。
05
不知是唐朝人都爱折腾,还是只是皇帝爱折腾。
天宝元年,皇帝下令以三斤四两为一斗;
开元九年下令以十寸为一尺、一尺二寸为一大尺。
又下令十升为一斗,一斗三升为一大斗。
不明白为何一大尺是一尺二寸,一大斗不是一尺二寸,而是一尺三寸。
《通典》(作者为唐人杜佑)提到六朝赋税时说,古代的一百里,等于“现在”的一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六分(居然精确到这种地步),三升等于“现在”的一升,三两等于“现在”的一两,一尺二寸等于“现在”的一尺。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现在”,指的是《通典》作者杜佑(公元735-812年)所处的时代。
06
知道古人分等级的不少,知道具体分十等的恐怕不多。
十等是: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
(《左传》)
除了这十等,还有劈柴的和养马的。
07
为了打击这种私自贩盐违法行为,历朝历代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相比之下,元朝的规定貌似最严,最不人道:妇人贩盐,罪坐丈夫。
至正丁亥年,海宁一妇人贩卖私盐被抓住了,可是这妇人没了男人,家里只有公爹还在,官府便判其公爹与她同罪。
当时的两浙转运使和盐运使是李堂卿,李大人起了恻隐之心,觉得这样判不合理,便说“舍翁论妇,于理未然,舍妇论翁,于法未当”,对于妇人和她公爹,都不追究。
08
在明朝,南京洪武门、朝阳门、通济门、旱西门都不许出丧。
北京除了正阳门,其余的都不禁。
大明门前,即使是空棺材,也不许通过。
曾有不了解这个禁令的,是个文臣,家住阙(皇宫)西,到阙东去买棺材,经过时被拦住了,只好从北边绕过宫墙,才把棺材运回家。
有带棺材上京的外地人,知道有这样的禁令,不敢违反,就把棺材寄放在大明门外。
古人到别的国家先问禁,是有原因的。
京城外城则没有类似的禁令,如果“有”,必定是守卫的军士敲诈钱财之术。
除此之外,还有这样的规定:
在辽东当官死在任上的,回来的灵柩必须由山海城入;
在陕西当官死在任上的,回来的灵柩必须由潼关城入;
在口外当官死在任上的,回来的灵柩必须由居庸关入。
09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阡陌等大写数字,相传始于明初刑部尚书开济。
其实不然,早在宋人边实所著的《昆山志》里就有记载。
目的是防止奸人盗改钱、粮等的数量。
参考文献:《日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