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经法》道法篇全文释读2--熊春锦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篇全文释读2--熊春锦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诗解2公正平和恒常真情

题文诗:

公者眀,至眀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

无私者智,,爲天下稽.稱以權衡,

參以天當,天当公正,天下有事,必有巧驗.

事如,多如倉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陳,

无逃亓神,至神真情.度量已具,治而制之.

真诚所至,非存非亡,絕而復续,亡而復存,

孰知.死而復生,禍爲福,孰知亓極.

反索无,无形有情,真情至道,尊道贵德,

故知禍福,之所從生.應化之道,平衡而止,

中正和谐.輕重不稱,非平非和,失道.

天有恆常,民有恆事,貴賤恆,畜臣恆道,

使民恆度.天地恒常,四時晦眀,生殺輮剛.

萬民恒事,男農女工.貴賤恒,,

不相.畜臣恒道,,過亓所長.

使民恒度,去私立公.變恒過度,以奇相.

正奇有,弗去.小大,物自爲舍.

逆順死生,物自爲名.已定,物自爲正.

唯執道者,真情上眀,;正以,

君臣之分,情通密察,萬物終始,弗爲.

至素至精,彌无形,真情所至,爲天下正.

道法篇原文:

    公者眀,至眀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知,至知者爲天下稽。 稱以權衡,參以天當,天下有事,必有巧驗。事如直木,多如倉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陳,則无所逃亓神。故曰:度量已具,則治而制之矣。絕而復,亡而復存,孰知亓神。死而復生,以禍爲福,孰知亓極。反索之无,故知禍福之所從生。應化之道,平衡而止。輕重不稱,是失道。

     天地有恆常,萬民有恆事,貴賤有恆立(位),畜臣有恆道,使民有恆度天地之恒常,四時,晦眀,生殺,輮剛。萬民之恒事,男農,女工。貴賤之恒立(位),賢不宵不相放(妨)。畜臣之恒道,任能毋過亓所長。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變恒過度,以奇相禦。正奇有立(位),而名(形)弗去。凡事橆小大,物自爲舍。逆順死生,物自爲名。名(形)已定,物自爲正。

    故唯執道者能上眀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富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爲主。故能至素至精) ,悎彌无刑(形),然后可以爲天下正。

正文:

公者眀,至眀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知,至知者爲天下稽。

再读一遍,我们再来看看这段的句义:

句义:

    没有私心贪欲的人,自然会光明磊落地发出光和热,利益众生万物和国家民族。到达智识明德道和慧识明德道高层次的人,必然会任劳任怨,自觉地用实践行动安邦定国立功于社会。达到抱一无离、尊道而行的人,必然宁静致远,安静和谐,不会被私心和欲望所左右。达到清静无为境界,执一以为天下牧的人,不被阴阳所制约,也就是圣人。在常道的社会之中,心中无私欲、行为无贪鄙的人,就是社会的智者。达到智德丰足高远的人,就是天下百姓礼敬的楷模和社会的栋梁。

这就是这一段白话文的意思。好,我们再读诵下一段,每一段都要观诵,观诵。

稱以權衡,參以天當,天下有事,必有巧驗。事如直木,多如倉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陳,則无所逃亓神。

好,在体内观诵完成以后。我们再来看一看它的句义如何解释:

句义:

     道所化生的万物各有其作用,在有相的世界物质中,在地上人世间,用称来称量物体的轻重;以后天常法的智识分析,衡量评定物体的重量与多少,这是“稱以權衡”。

      那么什么叫“參以天當”呢?在天文的星象当中,用白虎三星构成的“參”,就像人间的称一样,去对星象这个天文,进行分析能量的强弱、作用力的大小。在无相的物质世界中,启动心灵,用道法进行参悟,运用先天的慧识鉴别事物是否与自然大道最根本的客观规律相称相匹配。

     天下所有一切事职和官职尊道贵德的表现,在掌握了通过智识运用法定标准进行衡量分析,同时运用道法慧识观察其是否符合大道的客观规律以后,就必定会得出利于民族、益于国家并且准确无误的验证。

    从事国家的官职和事职之人,都应当像参天的大树一样,顶天立地地奉职做人。天下事理本身的原则,并没有枉曲的存在。尽管多得难以数计,但是智识从显态可以运用道法产生的法律、制度进行权衡分析,慧识可以运用道法分析是否符合道德而进行鉴别。

这样整体性地进行分析把握,那么正如老子所言,“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一切丑恶现象必定难逃其踪迹。

好,准备再观诵一段。

 故曰:度量已具,則治而制之矣。絕而復屬,亡而復存,孰知亓神。死而復生,以禍爲福,孰知亓極。反索之无(形),故知禍福之所從生。

那么,这一段话就白话文解释怎么说呢?可以这么样解释:

句义:

   因此说,依照道法而产生的世间法律和制度都已经具备以后,那么依照法则而治官事和职事也就都在规范之中,治理也就自如而有章法可循。

   守住道法和常法来管理国家,断裂了的能够自然重新接续起来,丢失了的会再重新出现,哪个人能知道其中的神韵呢?

包括我们的文化,包括我们道德文明的教育,如果守住了道法和常法,来进行管理的话,都是可以重新的接续起来了。只是甚少有人知道其中的神韵之所在。本来已经死亡消失了的能够重生出现,看起来是祸胎现象的反而会转变成为福祉。谁又能看到其中极点深处的转化原因呢?

但是,如果能够反转常道思维,运用非恒道的内求法向无形的道法中求证,在天人合一中探索,就能够知晓一切祸福产生和相互转变的本因、内因、外因。因为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

好。我们再来诵一句,观诵这么一句。

    應化之道,平衡而止。輕重不稱,是胃失道。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句义:

    是世间的万事万物顺应大道化生本身的客观规律,进行动态变化才是符合真理的正确变化。大道化生以阴阳平衡和谐为最基本的特征。

     当失去了动态平衡,阴阳不能互根却彼此斗争,急骤消长,在阴阳互斗的漩涡中不能自拔的时侯,也就是失去中和而离道失德了。

     正如《化书》中所言:“道之委也,虚化神,神化气,气化形,形生而万物所以塞也。道之用也,形化气,气化神,神化虚,虚明而万物所以通也。是以古圣人穷通塞之端,得造化之源,忘形以养气,忘气以养神,忘神以养虚。虚实相通,是谓大同。”

好,我们再来观诵下面的一段。

    天地有恆常,萬民有恆事,貴賤有恆立(位),畜臣有恆道,使民有恆度

这句义是指的什么呢?

句义:

    天地自然在上德的状态下,遵循着永久循环往复变化不息的规律。

天下的百姓万民,遵循着循环往复日常事务的变化。

人们富贵与贫贱位次的确定,依据德的多寡而兴替地循环变化。

     大道和百姓养育培养的官员,遵循着大道无私而取用或罢黜的循环规律。

     国家管理者命令差遣民众,要遵循大道慈爱万物而不改变的标准和法度。

好,我们再观诵下一段。

天地之恒常,四時,晦眀,生殺,輮剛。萬民之恒事,男農,女工。貴賤之恒立(位),賢不宵不相放。畜臣之恒道,任能毋過亓所長。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

那么,这一段是什么意思呢?白话翻译就是说:

句义:

    天地自然“一度循轨”的规律,包括春夏秋冬四季的不断交替变化;黑夜与白昼的自然交替;万物的滋生与消亡;事物柔弱与刚强的转化。

    百姓日常循环不息的事务,是男人的务耕种农事,女人做纺织、刺绣、缝纫等等。《墨子·辞过》当中说:“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镂。” 《周易参同契·男女相须章第二十七》当中说:“男动外施,女静内藏。”

    贵与贱位置的确立和变化规律法则,对贤人和宵人名位的确定,不应当相互排斥、驱逐与弃置。选贤者而去不肖者

    养育培养使用官员的规律和原则,委用有才能的人,预防禁止超出其才能和错误过失的产生,充分发挥其所长。

    命令和差遣民众的规律法则,是教化民众尊道贵德,去私欲人心而培养确立大公之心。

好。我们接着把后边的这一段,把它观诵实践一下。

     變恒過度,以奇相禦。正奇有立(位),而名(形)弗去。

    凡事橆小大,物自爲舍。逆順死生,物自爲名。名(形)已定,物自爲正。

可把“正”字,在阴蹻这个地方观出来。那么,白话解读一下这个句义:

句义:

    发生和出现了破坏违反道法和常法规则的严重现象的时侯,就要“操正以正奇”,机智灵活、出人意表地“以奇用法”,进行抵御、化解。

     以奇用兵,兵法当中,设计正面对阵交锋为正,而用计谋邀截袭击为奇。老子曰:“正复为奇,善复为訞。”当这两种法则都确立起来善加应用以后,那么在治理国家时,万物的名号和形态就都会规范在正确的治理中,而不会消失。

     世间的万物,不论其体积形态的小和大,万物都是以有相的形体作为精神的宅舍,形就是神的居宅。

     万物在变化中,不论逆顺还是生死,都是以内在的气质决定外在的形,并且形成其名。

     在道法的统摄之下,无相的形名与有相的形名都确定以后,万物内在的变化和外在的发展,都会规范在符合道德准则的范畴之中。

好。我们再观诵下面的一段,也可以说是最后的一段。

故唯執道者能上眀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富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爲主。故能至素至 ,悎彌无,然后可以爲天下正。

句义呢,我们用白话解释一下。

句义:

    所以,只有牢牢地把握道,用修真来实践天人合一的人,才能明白逆反向上求证于天道的道法;而且又能明晓世间的常法,而深入君臣心灵之中。在内求与外观的实践当中,充分缜密细致地进行慧观和智观,慧识与智识共运而把握万物生成与消亡的全过程,而并不会干扰、左右和主宰她们。正如老子所言:“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弗宰也。此之谓玄德。”

    所以,她们能够进入并且达到道法的素白精明,光明无碍,毫光浩弥宇宙而没有形的制约与局限。当人们运用道法,实践法于道,达到如此修身境界以后,也就可以运用道法和道法所产生的正确的常法,治理天下而没有错误。

(0)

相关推荐

  • 还原版《道德经》第十一章:我有三宝

    还原版<道德经>第十一章全文如下: 夫我有三宝,寺而保之. 一曰滋,二曰佥,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滋,故能用:佥,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成事长. 今舍滋且用,舍佥且广,舍后且先,死矣. ...

  • 道德经概论:什么是道,什么是德(一)

    接上一篇<道德经概论:课程简介和目录说明> 现在开始我们讲第一部分什么是道,什么是德.这里分成四个主题去讲,第一个是"道的三大特征".因为道本身是不可见的,我们只能通过 ...

  •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篇全文释读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篇全文释读 熊春锦 道法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殹. 同样,在诵读这个"道法篇".<黄帝四经>的时候,也一样要观诵."道生 ...

  •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篇全文释读1--熊春锦

    道法诗解1至道法正名立定分 题文诗: 至道生法.法者引正,得失以繩,眀曲直者. 故執道者,创生法而,弗敢犯殹,其法立而, 弗敢廢殹.故能自正,自引以繩,然后而能, 見知天下,而不惑矣.至道虛无,无相无 ...

  • 黄帝四经 经法·道法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口执道者,生法 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 ,而不惑矣.虚无(刑)形,其冥冥,万物之所从生.生有害,曰欲 ,曰不知足. ...

  •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原文阅读及翻译

    经法·道法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口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虚无(刑)形,其冥冥,万物之所从生.生有害,曰欲,曰不 ...

  • 黄帝四经之《道法篇》

    道 法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 故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也. 故能自引以繩,然後見知天下而不惑矣. 虛无刑,其寂冥冥,萬物之所從生. 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 生必動, ...

  •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诗解2公正平和恒常真情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诗解2公正平和恒常真情 题文诗: 至公者眀,至眀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 无私者智,至智也者,爲天下稽.稱以權衡, 參以天當,天当公正,天下有事,必有巧驗. 事如 ...

  •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诗解1至道法正名立定分

    <黄帝四经·经法·道法>诗解1至道法正名立定分 题文诗: 至道生法.法者引正,得失以繩,眀曲直者. 故執道者,创生法而,弗敢犯殹,其法立而, 弗敢廢殹.故能自正,自引以繩,然后而能, 見知 ...

  • 《黄帝四经》道原篇.道原全文,翻译赏析

    原文恒先之初,迥同太虚.虚同为一,恒一而止.湿湿梦梦,未有明晦.神微周盈,精静不熙.古未有以.万物莫以.古无有刑(形),太迥无名.天弗能复(覆),地弗能载.小以成小,大以成大.盈四海之内,又包其外.在 ...

  • 《了凡四训》改过之法(第二篇)全文,翻译赏析

    [原文] 春秋诸大夫,见人言动,亿而谈其祸福,靡不验者,左国诸记可观也.大都吉凶之兆,萌乎心而动乎四体,其过於厚者常获福,过於薄者常近祸,俗眼多翳,谓有未定而不可测者.至诚合天,福之将至,观而必先知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