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促屋顶光伏高速发展

为保护环境,实现能源、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洁净能源的发展,以加速调整能源结构。当下,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和应用国,分布式发电就近利用清洁能源资源,能源生产和消费就近完成,具有能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低等优点,代表着清洁能源发展的新方向和新形态。

国家一直在大力扶持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并出台了很多支持政策,如分布式光伏不限规模指标、备案和并网手续简化、不存在弃光限电、补贴及时发放不拖欠等。

2016年底,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在太阳能资源优良、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好的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推进居民屋顶光伏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等统一规划建设屋顶光伏工程,形成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

但由于现有电力系统的技术体系、管理体制、市场机制是按集中式发电供电模式设计的,随着集中式发电与分布式发电的此消彼长,分布式发电所需的电网公共服务、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以及政府管理体制存在较多缺失,分布式发电在电力利用方面的节能、经济性和安全性等优势未能充分发挥,极大地限制了分布式发电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7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指出,除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可开展交易,分散开发的光伏电站和风电场接入配电网符合规定条件和接网电压等级并就近消纳的项目都可以开展交易。此外,直接交易是本次试点的主推模式,即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只需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

《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的发布,使得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可与配电网内就近符合交易条件的电力用户进行交易,并以电网企业作为输电服务方签订三方供用电合同。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或个人)首先与能消纳其全部上网电量的电力用户进行交易,特殊情况也不排斥与一家以上电力用户交易。

此外,不要求分布式发电(尤其是光伏和风电)作为售电方的上网电力与购电方的用电负荷实现实时平衡,电网企业仍负责保障用户的可靠供电,电网企业再将费用(与用户的电费结算中将分布式发电交易电量对应的电费在扣除过网费后)转付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或个人),这无疑将大力推进“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便利交易及终端用户对可再生能源的直接购买,让“用户侧平价上网”变得更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中国光伏发展重心已逐渐由地面电站转向分布式,由“三北地区”转向中东部地区,中东部地区的工商业屋顶和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比较快。根据国家电网数据,2016年我国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并网户数达到14.98万户,同比增长7.3倍。2017年上半年,家用光伏装机相较于去年同期又增长了7倍左右,发展最快的地区半年的装机量已经超过多年的累计装机量。

按照“十三五”相关规划,到2020年,中国光伏总装机将达到229GW。我国有4亿多户居民,拥有自建房屋4000万多个,可安装光伏电站屋顶有2500多个,理论安装量将达到125GW。

在《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落实与推广进程中,我们将积极探索与分布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电力交易机制和输配电价政策改革等,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探索和评估总结的基础上,将最终形成可普遍适用的分布式发电的技术、市场和政策体系。行业专家指出,在分布式发电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未来3-5年我国屋顶光伏市场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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