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苏:推出REITs试点,尽快形成我国REITs规模体量

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公募REITs试点工作。
在我国发展REITs是应“小步慢走”还是应“大步快走”?应当怎样深化REITs落地中国的实践研究?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ITs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如何?11月18日, RCREIT(REITs研究中心)在京专访了汇力基金董事长、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中国REITs50人论坛荣誉主席孟晓苏。
在中国REITs落地的过程中,孟晓苏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并因此被誉为“中国REITs教父”。从率先提出“从政府公共资产起步推动我国REITs”的突破方向,到那些耳熟能详的“REITs迟早要在中国大行其道”、'除了REITs,没有更好的金融创新可讲',孟晓苏的中国REITs观点总是掷地有声、充满力量。
孟晓苏曾借用革命领袖当年阐述革命的一段话指出,REITs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之中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我们认为,这即是因为相信,所以看见。
孟晓苏,汇力基金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中国REITs50人论坛荣誉主席
中国REITs50人论坛(CR50)是RCREIT(REITs研究中心)与厦门市资产证券化协会、中国资产证券化百人会论坛、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发起的致力于REITs研究的智库机构,旨在为行业提供一个高端研究和深度研讨的平台,为行业相关决策和研究提供实践参考,成为REITs行业发展的见证者和专业提供者。
CR50将结合行业发展动态,以研讨会、年度论坛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通过发布白皮书或组织专业书籍编写,同时定期发布中国REITs行业指数,跟踪市场变化。CR50由汇力基金董事长孟晓苏担任荣誉主席,中国金融科技领军人物曹彤担任主席,RCREIT(REITs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洋担任副主席。

一、中国REITs合力攻关即将推出首批试点

REITs在国外已经产生和发展了六十年。我于2005年在中国最早引入REITs理念,当年7月在北京主持了第一次REITs国际研讨会。
从2015年7月以来,在陈元副主席、刘世锦副主任和我的参与下,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设立起REITs课题组,积极进行公共资产证券化研究。先后赴十多个省市进行调研,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汇报成果并取得支持。
我们与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积极配合,研究有关法律法规,促进REITs理念传播。今年由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启动了基础设施REITs试点,现在第一批试点项目即将推出。REITs进入中国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从目前已启动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看,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ITs课题组至少发挥出如下作用:
1、以权威第三方研究机构的名义,把停滞不前的我国REITs课题研究从由其它机构牵头的课题组手中平缓接过,通过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研讨会,平稳交由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主管。
帮助解决了“九龙治水”、“十一龙治水”不得其果的问题,理顺了管理体制,促进形成目前中国证监会与其它主管部门联手推动REITs的新局面。
2、避开我国社会对房地产行业的误解,弱化REITs的“房地产”概念,突出“化解地方债”与“进行政府公共资产证券化”主题,引导我国REITs试点走向如今的基础设施等基础资产。
从政府公共资产启动REITs,还有利于减轻原始权益人的纳税痛感,为我国REITs免税寻找到法理依据。
3、通过课题组向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汇报,共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解除了对“证券基金法不完备”的疑虑。
法律明确规定公募基金可以用于投资的领域不仅包括“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还包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产品”。课题组将这个法律解释多次向中国证监会与协会传达,建议解除顾虑大胆突破,促使运用“公募基金”成为可能。由此推动形成如今“基金型REITs”成为我国REITs试点的起步点。
今年四月底,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40号文件,启动了基础设施REITs试点。半年多来各地政府纷纷发文响应,众多专业机构推荐出几百个待选项目、各省市政府发改委踊跃上报推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夜以继日地评审,出现了多年所盼望的热烈场面。
REITs进入中国需要这样一种声势。目前主管部门的工作紧张有序,国家发改委投资司韩志峰等同志在推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上贡献巨大。我对推出第一批REITs试点项目满怀期待。

二、REITs试点要重视学习  更多引入国际规范

我国推出REITs要认真学习国际经验。现在不少公募基金公司蜂拥而上做REITs,其实并不了解什么是REITs。在这个国际经验十分丰富的领域里,比创新更重要的是学习,需要结合我国实际去学习。
从基础设施项目启动REITs试点,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道路,但也是一条相对困难的道路。基础设施项目门类多,资产形态、运营模式、管理与收益方式各不相同。世界各国与各地区的REITs多是从商业房屋租赁起步,比如“香港领展基金”就是从租赁商业与车库做起,随后又收购了不少商业物业。租赁房地产不仅有现期租金,而且长期增值趋势明显。
美国REITs在42年中价值增长141倍,主要还是靠资产增值。我国从基础设施资产起步REITs,既然选择了从难点突破,就要面对更多挑战,就要付出更多努力,就要更多学习国外基础设施REITs的经验。
有人认为,纳入REITs收益的只能是“被动收益”,即租赁房屋的收益,而不能包括“主动收益”,即经营性收益。其实“被动收益”与“主动收益”只是REITs研究上的分类,并不是REITs收益来源的区别,基础设施REITs更是如此。
国外REITs并不排斥“主动收益”,很多国外REITs不是仅靠房屋租金,而是靠“租金 收益分成”模式实现更好收益,“分成”就是经营性收益;澳大利亚REITs则把有经营收益的项目做成“合订式证券”模式;新加坡去年收益高达66%的一支IDC项目REITs,其收益的一半来自增值服务,不都是“被动收益”。所以REITs的收益要求应当确定为“稳定性收益”。
基础设施项目与租赁房项目中经常包括有一些政府补贴,在有些国家REITs中甚至大部分收益来自“政府购买服务”。比如美国的“CCA监狱基金”,政府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先把监狱卖给REITs,然后按照关押犯人的数量给予人头费,让这支REITs收益颇丰。
在我国不少基础设施与租赁房项目的收益中,政府购买服务占有一定比例,包括水电气热收费补贴、公共交通票价补贴、房租补贴等。它们其实是比租客缴租更加安全的收益。我认为需要鉴别的是这些收益是“稳定性收益”还是“临时性收益”,可以把“稳定性收益”纳入REITs收益项。
在我国发展REITs是应“小步慢走”还是应“大步快走”?我认为要大步流星地赶路。我国有着大量可以转为REITs的不动产资产。在当前严峻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下,需要用REITs化解地方政府与企业的高负债,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投资。
美国REITs市场流通规模1.13万亿美元,折合人民币7.6万亿美元,经济体量第三的日本是世界第二大REITs市场,去年年底规模为151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万亿元。
我国在世界经济体量中高居第二位,但是REITs严重滞后。我国基础设施等不动产资产巨大,社会资金持有不动产资产愿望迫切,资金成本降低让现有资产收益率更适应需求。在建立REITs方面我们要有赶超的紧迫感,要让REITs在我国迅速形成足够的体量,要让我国REITs体量与世界第二的经济规模排名相匹配。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我们需要加快推动REITs试点,并且要让试点项目尽快形成一定规模,以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与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局面。

三、REITs试点要扩大规模并延伸到租赁房领域

在目前围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全国REITs推介活动普遍开展的情况下,我们仍要沉下心来,继续进行REITs理论研究,并以创新思维深化REITs落地中国的实践研究,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1、坚定推出基础设施REITs试点,扩大试点规模。现在经济发展外部压力越来越大,我国需要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国家需要基础设施建设再度发力,就要改变高负债格局,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减少刚性兑付,化解金融风险。REITs能够承接巨量的基础设施资产,使得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重新获得投资能力,履行扩大投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责任。
2、及时研究REITs免税问题,让REITs能够顺利落地。世界上有13个国家是有REITs法规而多年没有REITs,原因就是其法律不配套,没有免税支持。我们不能成为其第14个国家。通过以政府公共资产做REITs,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痛感,先把REITs推出。在我国现期可以首先促成REITs返还地方税,并用好税收递延政策。进而促进国家税制调整,实现对REITs免税。
3、研究适时推出租赁房REITs。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6月印发的国发39号文件要求推动的REITs,就是为了发展住房租赁,形成租售并举的市场。我希望主管部门持续保持“不忘初心”,在推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同时,早日推出租赁住房REITs试点,促进“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的发展”等中央要求的实现,促进“房住不炒”要求的落实。
租赁住房REITs可以为REITs市场引入增值性更好的基础资产,并实现国内REITs与国际REITs更充分接轨。
4、用REITs扩大引入外资。充分落实中央“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政策要求,利用日益完善的国内REITs市场,鼓励外资进入市场投资,通过REITs市场扩大引入国际稳健资本进入我国。
5、 研究将REITs理念用于指导“一带一路”建设。改变有关部门与企业的“单纯债务型思维”,加强对“一带一路”项目多种融资通道的指导。通过利用国际REITs市场与发展国内REITs市场,化解海外投资项目的经济风险与其它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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