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与调色基础(1)
一、颜色的概念
色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人的一出生起色彩就伴随者我 们,影响着我们。不论是不同的文化,还是不同的地域,色彩都蕴含着极其深刻的意义。它能够渲染我们的情感,能够起到指挥交通的作用,还能够被用来表达事物的状态。
颜色是光作用于物体上面,物体选择性吸收后,剩余的光反射到人眼,人眼视觉神经受到这一定波长和强度的电磁波辐射刺激后所引起的一种视觉神经的感觉,同时,我们所感受到的不同色彩还与观察者本人以及观察时所处的环境密不可分,因我们的眼睛和大脑适应性非常强,能随着环境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
对色彩的辨认需要满足 3 个条件:物体、光源 (或发光物)、观察者。
1)发光物:光线由电磁波组成,是一种以波形式传播的能量。光线只有具有备能量才可见,它有多种不同来源。色彩是由物体产生不同波长的可见光引起的一种感观刺激,其光波长位于电磁波谱中。颜色可成功用于物体追踪和识别。但是,当光源颜色变化时物体的颜色也发生变化。
2)物体:物体呈现特殊颜色是因为其表面反射光线的结果,反射光的波长使观察者产生了相应的颜色视觉,而其余所有光线被物体吸收。例如,蓝色物体反射蓝色光,吸收红、橙、绿和紫等其余大多数光波。红色物体反射红色光吸收橙、黄、绿、蓝和紫色光。
3)观察者:人类肉眼是色彩的感觉器官。观察者总是以物体的色彩为判断基础。每个人对色彩的感受都不同,对色彩的判断带有极强的主观臆断。年龄、性别、遗传因素甚至情绪等因素对色彩的知觉都产生影响。
颜色可成功用于物体追踪和识别。但是,当光源颜色变化时物体的颜色也发生变化。所有可见光由颜色混合而成,不同色彩的比例形成有其特色的光线。测量光线采用的是光谱能量分布法。可见光谱从 400nm 开始结束于 700nm。任何低于 400nm 的光称为紫外光(UV),高于 700 nm 的光称为红外光(IR)。人类的肉眼是无法可见紫外光和红外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