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加强责任分工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对“关键少数”政治监督的责任分工》及五项配套机制,按照“分级分类、责任到人”原则,形成对重点领导干部监督分工的“责任树”,明确分工原则、监督范围、监督内容、主要监督措施等,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召开两场政治监督专题研讨和工作部署会,并开展走访调研,通过逐一交流实践体会和思路方法,进一步明确分级分类监督的重点人、重点事。由此形成市县两级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和室部负责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责任体系,并通过《责任分工》予以明确,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
同时,《责任分工》立足监督第一职责,提出聚焦“两个维护”、聚焦主体责任、聚焦政治生态、聚焦权力运行、聚焦担当作为五项监督重点内容。
为确保《责任分工》落实到位,市纪委监委对照省纪委监委《指导意见》五条措施和四项工作要求,制定政治监督工作指南,明确“三个二”监督线路图:建立健全“两档案”,动态更新市级重点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出台《职责档案规范》、对照7条清单收集“关键少数”履职用权情况,实现对全市所有“关键少数”政治体检“一人一单”;抓细抓实“两调研”,完善资料分析调研、下沉一线蹲点调研,探索运用“听谈察访验”工作法,全面深入了解“关键少数”在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实际情况;写好用好政治监督情况专项报告和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两报告”,加强综合把脉、问诊下药。
此外,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班子成员分片挂钩指导机制,实行季度汇总、半年通报、年度总结,节点式动态化推动落实,并将政治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点面结合织牢织密高效运转的政治监督网络。(泉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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