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保证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健康和实验室财务的安全,使实验室的工作环境符合良好有序的要求

2.使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实验室领班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

3.2部长负责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仪器设备

4.1.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测)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1.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2压力容器

实验室灭菌锅:

1)使用时,安全阀在0.23Mpa压力下自动起爆,如压力已升到0.23Mpa时,安全阀不能正常启爆,应停止加热,检查原因,排除故障;

2)定期通知仪修对压力表进行校验,确保压力指标准确;

3)锅内有压时,切不可打开坚固螺丝栓,以防发生事故;

4)进行热操作或易爆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4.3玻璃仪器

4.3.1玻璃仪器的清洁

1)洗涤玻璃仪器时注意勿碰破

2)玻璃仪器的烘干

a 加热时不可使器皿骤热,并应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b 烘干玻璃器皿时,温度应维持在120℃以下。

c 对于急于干燥的仪器或不适合放入烘箱的较大的仪器可用吹干的方法,通常用少量乙醇、丙酮(或最后再用乙醚)倒入以控去水分的仪器中摇洗控净溶剂(溶剂要收回),然后用电吹风吹,开始用冷风吹1~2min,当大部分溶剂挥发后吹入热风至完全干燥,再用冷风吹残余的蒸汽,使其不再冷凝在容器内。此法要求通风好,防止中毒,不可接触明火,以防有机溶剂爆炸。

4.3.2玻璃仪器的使用:使用各种玻璃器具,要轻拿轻放,小心清洗。避免碰破面被划伤。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4.4化学药品

4.4.1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试验。

4.4.2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应采取防护措施,带好胶皮手套,防止溅出造成灼伤。另必须要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

4.4.3倒用硝酸、硫酸、盐酸等必须带上橡皮手套,启开盐酸、乙醚和氨水等,挥发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尤其是在夏季,启开是及易大量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起严重的伤害事故。

4.4.4稀释硫酸、盐酸时必须仔细缓慢地将酸加到水中,边到边搅拌,而不能将水加入到酸中。

4.4.5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沙浴或用电热套,绝不能用明火,如果加热温度有可能达到被加热物的沸点,则必须加入沸石,以防爆沸。

4.4.6凡盛装过强腐蚀性、易燃或有毒药品的容器或移用过此类药品的移液管,必须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清洗干净。

4.4.7使用有毒药品,切勿触及伤口或皮肤,操作结束后,必须仔细洗手。

4.4.8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4.5用电安全  

4.5.1实验室内的电器设备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5.2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5.3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如电器设备无法接地,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4.6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4.6.1普通伤口:以生理盐水清洗伤口,以医用胶布固定。

4.6.2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4.6.3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4.6.4当眼睛内进入溶液飞沫或其它异物时,首先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到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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