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七律·国殇——写于“9.18”国殇时(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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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蓝 盾
01
噩梦难忘日本鸦,
东洋鬼子犯中华。
奸淫妇幼三光掠,
烧杀蛮横甚乱麻。
五岳呜咽河海泣,
松花江畔哭晨霞!
同仇敌忾歼倭寇,
血染旌旗泪万家。
注:仄起首句押韵/平水韵。
02
蛮夷倭寇罪滔天,
东北沦亡断袅烟。
父老乡亲悲壮惨,
铁蹄践踏到何年。
国民怒吼生存战,
血雨腥风亮剑拳。
华夏蒙羞铭刻记,
青山含泪敬先贤。
注:平起首句押韵/平水韵。
03
警笛声声话国殇,
悲歌曲曲恨豺狼。
蛮夷侵犯神州泪,
血染山河怒满堂。
倭寇奸淫烧杀掠,
同仇敌忾打东洋。
先贤忠骨青沙帐,
换得旌旗冉帜扬!
注:仄起首句押韵/平水韵。
作者简介
蓝盾,实名张连华,河南潢川人。从军26年,地方政府部门工作18年。诗词爱好者,偶有作品发表。
图片除署名外,其它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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