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版《妙先生》和原作差了一整个“不思凡”。
文|P.O
我不信就我一个人,冲着“不思凡”这个名字去看了电影版《妙先生》。
微博上随便一搜,糊里糊涂的小伙伴可真不少,有说支持不思凡导演新作的;还有说期待延续《大护法》世界观的;可以肯定的就是,海报上大大地写着:《大护法》姊妹篇;原作不思凡。啥是原作呢,就,不是编剧不是导演不是监制。于是不禁感叹,真是巧妙又暧昧的宣发。电影还没正式上映,这个时候评价任何电影内容都可能涉嫌剧透,挺不地道的,那不然就换个思路好了。电影版《妙先生》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忠于原作咱且不予置评;就来谈谈不思凡的《妙先生之雁落大道》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至于电影版的《妙先生》是不是足够不思凡,就感受自在观众心了。
《妙先生之雁落大道》是《妙先生》的番外篇,此前“坑王'”不思凡已经放出了五集的《妙先生之火泽睽笑人传》,但相比而言,《妙先生之雁落大道》则似乎更加可以独立成篇,八分钟干净利落讲一个小道士捉鬼的故事。故事的开篇屏幕上打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一句;故事的中段借小道士丁果之口说出“善之与恶,相去若何?”一句;故事的结尾屏幕上打出“知常为明。不知常,妄作,凶。”一句。这三句话都出自老子的《道德经》,也成为整个故事发展的骨架。
两年前,胖子和笑哥来到传说中被神灵护佑的地方:火蝉地。胖子甚至做梦都以为这里会到处都是吃的,由于天真地怀抱着这样的想象,现实的冰雨拍在脸上就显得格外刺痛;笑哥只能在危险的地方采些草药供三个人果腹,险些坠落悬崖的恐惧和草药被盗的绝望叠加成一种愤怒。“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不思凡在片子的一开始似乎就预判到此时我们可能产生的代入感,为笑哥愤愤不平或是某种同情;所以他早就提醒我们,天地自然,并没有所谓的仁慈,它只是淡淡无情地平等地对待万物而已;一切的因与果都是万物个体行为的轮转。世界有其运行的法则,道法自然。可偏偏总会有人对其抱有偏执的期待,奢望有恩泽惠及自己;得不到,就愤怒,就“身存人界,心宿鬼道。”
于是,只想知道“神仙会不会很值钱”的笑哥迷失、融化在火泽群中,燃烧在自己的愤怒中;而火泽神,自然之力如洪流般漫天席卷,消化一切也孤立一切,它没有刻意吞噬谁带谁走,深陷其中的人无法摆脱的,让笑哥变成鬼的,其实是他求而不得的欲望。
当小道士丁果奉师傅之命前来捉鬼,胖子撅着屁股跪在地上恳求丁果放过笑哥,因为他虽然曾被收养的家庭抛弃,但即便处境艰难,依然愿意收留弃婴,凭一己之力拉扯三个人。“笑哥是好人!他没做过什么坏事!”这是胖子的价值观。看上去傻呵呵的胖子实际上代表了我们很多人日常性的判断,这种判断往往趋向于二分的、绝对的;好与坏、善与恶、得与失。丁果此时回应,“善之与恶,相去若何?”所谓的善与恶之间到底有多远的距离呢?鬼不过就是“心窍迷了路的人。”二者之间如主体客体般即时转换,此时此刻的周遭同样变幻莫测,每一个微小的行为都会打破现有的平衡,各种力量重新排序,形成种种流变。
因此,故事的结尾丁果手中的人偶法器眼中冒火,寓意他还是捉住了已然成鬼的笑哥。“知常为明。不知常,妄作,凶。”能够知晓自然万物运动和变化的规律,人才会变得澄明,否则就会自作主张生出祸端。其实在丁果眼中,本来就无善无恶,捉鬼是他的本分,是某种意义上的“替天行道”,任何试图以善恶之分来对他进行的劝说都是徒劳,他看到的,只有当下的状态和变化本身。
再多唠叨一句,关于彼岸花的形象,其实只在片子的开头部分出现几次,红彤彤一片,又是黄泉路上的引路花,无论从画面的审美还是寓意都为故事渲染了一种肃杀之气,但,也仅此而已。纵观不思凡的多部作品可以发现,他从来不会将某种重要的意象安放在一个我们见到就知道是什么的物体上,更何况连名字都与日常使用的无异;他要的创造,就是不要我们能联想到的一切。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任何试图将他画面中既有的背景物放大加工并试图赋予意义的动作都是徒劳的。
这就是原作不思凡讲给我们的关于《妙先生》的故事。作为一个以个人风格引领作品的创作者,好多采访稿偏爱用“佛系”来形容他,大概跟《大护法》路演时他寸头配布衫的打扮有点关系吧。但你看看他的作品,从翘舌音“杀”都发不出来还要“仨”死你的梁衍开始,哪一部作品佛系了?我反而觉得,他的作品更像是在记录一棵生长着的植物。他把一颗埋在土里的种子,经受什么样的风霜雨雪,是半路夭折还是开花结果后再次回归尘土的过程拍出来给你看。这有点像哲学里面福柯的系谱学,他描述,但不做判断。当下的生活比预设的理论重要;可靠的是现实而非知识。所以时常会觉得在他的作品中是找不到出路的,他从不会告诉你该做什么样的选择或是该怎样面对世界;他只是告诉你有因必有果,每个人的善恶福祸都不过是在承担后果而已。
他的作品是暴力的,但没有愤怒,也不是杀戮。而是一种对经验知识或者伦理秩序边界的突破。他不是对这个世界不满,而是想为它松绑。有人说看懂不思凡的东西是有门槛的,有人说这个门槛是哲学,还有说是佛学的,而他回应,每个人在作品中读到的其实都是他们自己,与我无关。我倒是觉得,那个门槛并不在于我们是不是具有可以用来当作解读工具的某种学科背景;而是困惑着作品中人物的境遇是否也曾经同样困惑过我们。门槛大概是一种必要的生命体验,是曾经和庖卯一样陷入过原地打转的我执;是曾经像太子一样经历悲痛的淬炼才激发出的果敢。不是A或B,而是非A非B;都是也都不是。所有你见过的,或是自以为可以遇见的,都被解构掉,只剩下感觉的共鸣,这是我对不思凡作品特征的理解。
话锋转回来,不知道网上那些想要把当初欠《大护法》的票房还给《妙先生》的朋友们看完这部电影是不是和我一样失望。想想我这岂不是也掉入了笑哥的窠臼,抱着本不该有的期待,继而失望,然后跑来泼妇骂街。不过坦白说,影片宣传方的“过度”捆绑恐怕也要为此负一点责任吧。其实是特正常的商业运作,电影要上映,为票房,动用最具忽悠力的资源,且不侵权,哪儿不对了? Absolutely没有啊!但那又怎么滴,谁家粉丝不护爱豆啊,当初天津好传动画的大牛总还不是不遗余力地支持不思凡拍再暴力一点的《大护法》呢么。仔细想想,这事儿对大家都挺有好处的,趁着已经上映了快三年的大护法还没凉透,再翻炒一下,对好传动画是好事吧;年轻导演李凌霄借着前辈(甭管主动被动)的名气推一波新作,对咕咚动画是好事吧;光线作为出品方好处自然更不必说了,就连与电影本身关联性没那么强的片尾曲演唱者周深,都再一次巩固了国漫御用歌手的宝座,好事吧;张渔画张“姊妹”海报,也都是好事啊,《大护法》和《妙先生》两“姊妹”官微互动的其乐融融,感觉简直找不到更圆满的大结局了。
只是作为看过不思凡所有作品的脑残粉,总归觉得心里怪怪的,看了一点都不“不思凡”的《妙先生》,竟然心疼起海报上赫然的“原作”两个字来。不过想想,其实这些牢骚也不过是脑残粉的庸人自扰罢了,至于爱豆不思凡导演本人,想必他根本都不会在乎吧。也不能说是不在乎,感觉上,他是那种会把身体里能爆发出来的所有“在乎”都花在作品上的人。在我看来,他要去到的地方,绘画的技法帮不了他;动画的形式给不了他;高超的营销手段更加对他无用;他只能独自一个人径直地走过去,低着头急急地赶路,大概是这样的画面。就连如果这篇文章有幸被他看到,他也一定会觉得无聊,“吵来吵去有什么好解释的呢,踏踏实实做点事儿不好么?” 他兴许会这样说。
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