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院长年薪制2年后,这家医院被点名表扬
“实行院长年薪制就是为了激励院长代表政府去加强医院的管理,履职尽责。”
年薪28万,又一县医院探索院长年薪制!
2020年年底,河北医改办发布了一则《2020年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争创工作的通报》,通报表扬了9家医院。其中,巨鹿县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探索,成为全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样板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河北邢台巨鹿县医院始建于1948年,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综合医院。同时,它也是河北医改中较为成功的一家县医院:
2011年,确定为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2016年,代表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接受国务院医改办评价复核,取得全国第二名的成绩;
2017年8月,确定为河北省唯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医院。
这样一家在医改中勇立潮头的县医院,是如何探索院长年薪制的呢?3月12日,“医学界”有幸对话河北邢台巨鹿县医院王运波副院长,寻找答案。
院长28万年薪是如何构成的?
2019年1月1日,巨鹿县医院正式实行院长年薪制,但探索的想法和文件在2018年就已经有了雏形。
王运波介绍,当地县委政府领导对于公立医院改革非常重视,按照院长年薪原则上控制在全院普通员工平均待遇3倍的改革要求,进行了薪酬测算,核定年薪为28万。“院长的薪酬由县财政每月直接拨付,且不占用县财政拨付医院的份额。”
当年9月30日,巨鹿县人民政府就印发了《巨鹿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实施方案(试行)》,对院长年薪制的考核进行了初步规定。
图片来自:巨鹿县人民政府
根据方案,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绩效年薪(占比80%左右)2部分构成,其具体发放金额依据《巨鹿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绩效年薪考核办法》、院长履职情况及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3个级别:不合格(70分以下)、合格(70-89分)、优秀(90分及以上),每3年调整一次。
据“医学界”了解,巨鹿县医院院长考核连续2年被评到了优秀,拿到了全部年薪。王运波指出,“实行院长年薪制就是为了激励院长代表政府去加强医院的管理,履职尽责。”
院长年薪制,高薪与挑战并存
尽管有人质疑“考核结果不合格,院长还能拿到基本年薪,水平差不多与改革前持平,院长年薪制只有激励没有惩罚”,但这种看法并不准确。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成为医院院长选拔聘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者,院管会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将其予以免职。
此外,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教授段涛曾指出医院高质量发展容易掉坑,即做大容易——扩张床位、多看患者、多收住院,虽然均次收费不多,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总量可观,做强难——做疑难危重病例以及长期正确事情提升医院实力。其背后关键原因还在于院长通常是有任期且有业绩指标的,而所谓通过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做强医院是一件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投入很多资源的事情,短短任期内很难体现出成果,这也导致大家不愿意去做。
为了打破这种“短视”,巨鹿县推行的院长年薪制实行“双挂钩”,即将院长年薪与院长绩效考核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院长年薪;同时将院长的绩效考核内容与医院长远发展相挂钩,切实落实院长管理医院的职责。
同时,巨鹿县院长年薪制还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直接判为不合格:
谈及院长年薪制实行后的变化如何时,王运波表示:“原来院长工资由医院拨付,现在改由县财政支出,这个制度从设计上来说,是非常合理的,我也认为比较符合现在医院改革的需要,有助于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