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理”不一定都是“有理”,复杂世界中的“说理”指南

自然的美就在于刚刚可能还在倾盆大雨,突然就又阳光四射。前一天是阴霾,而后一天就变成晴朗。而人类世界,也同样是因为每一个人的不同而变得丰富多彩,很难想象,一个统一步调所有人都想的一样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所有的歌都会变成一个调子,所有的画都描绘同样的东西,斑斓的世界立马变得枯燥和无趣了。

但我们在欣赏这些独立个性所带来的精彩的同时,也同样要承受另一个后果。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世界上不都是君子,很难做到在想法不同的时候依然平稳相处。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产生各自不同的看法,甚至就一个问题争锋相对的时候,从来也都是“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

所以说,只要人的多样性依旧存在着,那么分歧就不可避免,由分歧所引起的争端就永远不断地上演。面对这些分歧和争端,有两种最简单的解决方式,要么就是漠视,就搁置问题,置之不理;要么就是征服,用威胁或武力的方式,消灭掉不同的看法,最终达成一致,就像很多人都说,“真理就在导弹的射程范围内”。

在数千年的人类文明历程中,以上这两种最简单的办法,也被证明是代价最高的办法,搁置会让问题不断发酵,越变越大,而征服,带来了不计其数的战争,甚至在冷战期间的核威胁一度可能将文明毁于一旦。

平克在他的《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中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得出人类社会中的暴力事件不断减少的结论。也就是说,通过征服来达到统一观点的情形是逐渐减少的。从进化的角度看,人类之所以能够站到地球生物链的顶端,主要也是得益于社会化,社会化的关键就在于合作,而合作的基础就在于达成共识。

暴力减少,而人类社群不断壮大的背后,表征的是人类寻找到了更有效的达成共识的方法,也就是诉诸理性,通过“讲理”来交换意见,达到协调一致的目的。

抛开宏大的人类文明进程,就算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之间的矛盾、摩擦同样每天都在产生着,是置之不理,还是刀枪相见,前者无法解决问题,后者解决了问题又如何,人都不在了,问题解决了有什么用?

所以“讲理”不仅仅是人类历史车轮前进的润滑油,也是日常相处的润滑剂。虽然历史上不乏有很多人在不断探索解决矛盾的方法,就像在《非诚勿扰》中范伟发明的那个分歧终端机,抑或是博弈论,但最终逃不出“讲理”两个字。

什么是讲理?

讲理,或说理,在日常理解中,也有着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其目标就是解决分歧,在广义范围内,讲理的重点是讲,就是通过对话来解决矛盾,其反面就是诉诸武力;在狭义范围内,讲理的重点是理,就是利用共同的理性和逻辑达成共识,其反面就是不讲理,也就是经常说的强词夺理等情形。

本质上来说,如果两方或多方,针对一个问题,产生了分歧的话,解决这个分歧的方式,一定要诉诸一种问题之外的第三方,比如诉诸武力或对话,所以讲理就是在这一步产生了。

而根据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的观点,讲理也有三种主要的方法,就是诉诸对话的时候,对话本身只是一种形式,那么诉诸的根源就是在三个方面:情感、人格和逻辑。

如果我们把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泛化的话,那么讲理就也同样有三种形式,以逻辑为主的理性说理;以情感为主的感性说理;以与问题无关的东西担保的信誉说理。

广义上来说,以上三个方面都是说理的方法,但从狭义的角度看,人们更多还是偏向于认为讲理就是用逻辑来说理,为什么感性的和信誉的讲理会没有逻辑讲理更有力呢。

说理的陷阱

在感性讲理过程中,大多时候调用的是人的同理心,激发一些人的情绪,如果从其目的的角度来说,是可以达到影响他人,并统一观点的。但就其方法的角度看,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以至于讲理可能会变成忽悠、蒙骗。

在很多社会事件的讨论中,人们互相说服的方法,很多时候都是在运用感性讲理的方式。比如一个律师为了一个伤害他人的人辩护时,就会有人质问这个律师,如果受害者是你妈,你还会这么辩护么?这典型就是利用同理心,来去说理的方式。还有很多,比如买什么就是爱国,养宠物就是有爱心等等,这些说理结论虽然看起来有点道理,但实际上基本都是谬误。

大多数的感性说理,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谬误,只不过有些说理被用在正确的方向上,达到了好的效果,有些则被用来恐吓、威胁、欺骗。所以分辨感性说理的陷阱非常有必要,总的来说感性说理可能存在以下几种谬误:

1、诉诸情绪(焦虑、恐慌):这种说理非常常见,比如“你再不学点东西就会被社会抛弃了”,实际上,这根本就不是个道理。

2、诉诸未知(愚昧、无知):这种说理有时候很隐蔽,比如说一个成功的领导,会说“只有我,才能带领企业扭亏为盈”,这个道理诉诸了一种未知的情况,甚至永远不可能发生的情况,是根本无法检验的。类似句子非常常见“只有xxx才能救xx”。

3、诉诸大多数(大多数人、历史惯例):很多时候人们为了说服别人,会夸张地说“很多人都这样”或“他们都这么说”,当问他很多人是多少人,他们都是谁的时候,可能发现,也许只有一两个人是这样。同样,也有些感性说理会诉诸于历史的惯例,实际上都是通过对大多数的引证,来达到说服的目的。

4、诉诸自我认同:这种说理最常见的就是“是中国人就转发”等等,利用民族认同感、爱国情绪来进行说服。同时还有更加隐蔽的形式,利用了人的一种心理,比如人往往认为自己是特殊的那个,好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坏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时利用这种心理,构筑出一种“某某特色”的逻辑,也就是我们这群人就形成了我们的特色,在我们的特色里我们定义一切。

感性说理,实际上是说理最弱的形式,它在说理和非说理的边缘徘徊,甚至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引发谩骂或升级为武力。针对于说理,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戈德温法则——美国知名律师迈克·戈德温(MikeGodwin)提出,当一个对立的讨论不断延展时,参与者用纳粹或希特勒来类比对方(纳粹或法西斯类比)的概率会趋于1,也就是100%,简直没有例外。

“在线上讨论不断变长的情况下,把用户或其言行与纳粹主义或希特勒类比的概率会趋於1(100%)”。乔治·奥威尔在《政治与英语》中也曾提到,法西斯主义的新定义,已然在很多时候变成“任何你所不同意的东西”。过度的使用导致廉价,在将来,每个人都会成为15分钟的希特勒。

把对方比作纳粹或者希特勒,这明显是一种带有激情情感色彩的说理方式,想借此来去打压对方观点,证明自己的观点。而纳粹或者希特勒也只是个代名词,我们可以把戈德温法则中的希特勒换成任何一种不好的名词,比如恶魔、猪、狗以及其他带有诋毁意味的词,那就变成了网络骂战。所以感性说理最终,大概率会滑向骂战,甚至真实的争斗。

虽然感性说理的陷阱很多,但只要稍微冷静地去分析,大多数智力正常的人都会发现其中的谬误。与之不同的是信誉说理的谬误往往会更加隐蔽,更加让人难以反驳。

信誉说理的谬误种类不限于以下几类:

1、信誉光环:这个很好理解,很多时候我们会引用其他的证据,说明自己的论点,比如某某大学研究,某某教授说怎么样,本质上这些跟问题本身没有直接关联,不过是借用了信誉的光环

2、动机论:“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这种话我们听多了,包括更深更离奇的阴谋论也流传在各种事件周围,用一个假定的动机来推定问题的走向,是经常奏效的说服方法。

3、稻草人:也就是树立一个假想敌,抑或是把一个困难和问题无限夸大,这样就可以更好的论证自己的目的和说服他人。

4、自爆:这个说服的逻辑就是就算我不好,你比我还差。你说我道德不怎么样,我不管我道德如何,我先把你的道德问题爆出来,说的好像很解气,但实际上并不能证明自己的问题如何。

5、就人论事:这个说理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比如“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也就是不管他是谁,他都是朋友;比如“你没有孩子,没资格谈论孩子的教育问题”,这种就是网络上常见的说理方式了。本质上,就是通过对发言者特点的分析,来选择赞同或反对,而不是考虑他的观点和态度。

为什么在感性说理和信誉说理当中,会有这么多陷阱呢?

其核心问题在于,它们所诉诸的东西是带有明显的缺陷的。

首先是不公平。比如把一个问题诉诸于一个人的人格或专业,教授说的就是对的,普通人说的就值得怀疑,这种偏见就会带来说理当中的不公平,问题就不再是说理,而变成了谁有资格说理,谁说的理更正确了。

其次是不稳定。人的感情是不稳定的,信誉也是带有偶然性获得的。举个最简单例子,如果一个人家在一条规划的公路上,却不同意搬迁。如果我们诉诸于大局诉诸于爱国,则可以说,他们应该考虑大局,应该支持建设,应该搬走。但如果我们就是那一家人,我们又该怎么想呢?当我们把很多矛盾问题诉诸于一种不稳定的理由的时候,早晚有一天会发现,我们曾经支持的,却反过头来反对我们,当我们站在他们的反面的时候,我们就变成了他们的敌人,而不再是那个支持过他们的人。

最后是不信服。情感是某个人、某群人的,你有你的,我也有我的,你的很难让我来信服。而信誉也是在矛盾焦点之外的东西,只能作为一种支撑,而不能决定问题的走向,所以这些都很难让大多数人信服,没有信服,就不可能达成公式。

那么如何能够达到一个公平的、稳定的以及让大多数人都心甘情愿信服的说理结果呢?

逻辑说理和逻辑谬误

相对以上提过的两种讲理的方式,用逻辑的方法达到说理的目的,是目前被公认的最具有可靠性的说理方法。在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中,也提到了逻辑说理的三个要素:主张、理由和保证。

虽然后世有很多对于逻辑说理的扩充理论,如英国哲学家图尔敏提出了扩展的模式包括主张(claim)、保证(warrant)、论据(grounds)、支持(backing)、语气(modality)和反驳(rebuttal)。

实际上万变不离其宗,在逻辑中最有名的“三段论”,就是逻辑推理的基本框架。三段论就是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比如

大前提:人都是会死的

小前提:亚里士多德是人

结论:亚里士多德是会死的

对应到上面所提到的逻辑说理的三个要素来说,结论就是主张,理由是小前提,保证就是大前提。在很多时候大前提或者是保证往往会被当作常识被忽略,所以上面的三段论我们可以简化为一个命题“因为亚里士多德是人,所以亚里士多德是会死的。”

那么主张、理由和保证这三段模式,就是我们在逻辑说理过程中,要提供给对方的东西。我的主张是什么,支持这个主张的理由是什么,以及保证这些理由的合理的前提是什么。

不过从主张这个角度来看,还有两个类别,一个是事实主张,也就是对事实的探究,一类是观点的主张,也就是对实施的一些看法。那么事实主张,一般来说分歧不大,而很多时候,争议的地方就在于矛盾各方的观点不同。

那么对于不同的观点,人们主要争议的地方在哪儿呢?古希腊修辞学家赫尔马格拉斯曾经提出过四大争议点:事实、定义、品质、程序。在事实那一项中,对于既定的发生事实,一般来说都不会有太大争议,这里的事实指的就是人们对于问题的观点。而观点的不同,核心的争议点就在于一些定义、品质和程序。

如果用现代的语言来讲,定义就是划分问题的界限,问题应该包含什么、不包含什么;品质就是在界限范围内,讨论问题的内涵;而程序则是这个问题是如何组成的,该如何探讨,就像我们在法律问题中经常会要求的一个最基本条件——程序正义一样,程序虽然不涉及事情的本质,但其本身也会带来争议。

针对这些争议,逻辑说理就仿佛是一个拉锁,通过沟通的方式,将双方的观点拉合在一起,最终达成共识,但这也要求问题的各方能够在同一个平等的平台对话,同时环环相扣,符合逻辑的不断讨论下去。

说起来逻辑看似严丝合缝,但实际上,逻辑中的问题也并不比感性说理和信誉说理少,甚至很多逻辑问题隐藏得更深,更具有欺骗性。

康德认为一切知识都是判断,而判断主要就是构成关系。实际上日常应用的逻辑,就是在不断地构成关系,对关系进行判断。那么在康德看来,关系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就一个总体的存在以及它跟它的部分之间的关系;一类是同一时刻的关系;一类是前后相继发生的关系。

按照康德的分类,第一类总体存在以及跟它部分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对现实的一种判断,比如是否有一个棵苹果树,以及树上有几个苹果。这种判断相对来说不会引起太多的歧义。

而第二种,什么是同一时刻的关系呢。简单说,极致的情况就是在同一时刻里,苹果是苹果,但不能是梨子,也就是矛盾律。但推广开来,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康德所说的协同关系,比如我们五个手指同时存在,我们指出一根手指,它一定是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其中的一个。

对于这种逻辑关系的判断,就会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有些说理就会刻意的简化情况,说如果不这样,我们就会那样,制造出一种非此即彼的假象。或者在原有的充分的选择空间里,去掉很多。比如本来有五种可能,但去掉了两种,让人觉得只有三种可能性,并最终推出结论。

在康德所说的第三种关系里,相继存在的关系,核心就是指因果关系。在逻辑问题中,因果错误是最多的。最常见的就是假的因果,比如鸡叫天就亮。还有注入循环因果的循环论证、泛化因果,甚至在一系列因果推论中都出现问题的“因果滑坡”导致因果链失效等等。

另外还有一些变形,比如不当类比,也是一种创造因果的谬误。像是“祖国就是母亲,所以我们要像爱母亲一样爱祖国”,这个主张中,充满了类比。如果仔细分析的话,它的逻辑是“我们爱母亲,祖国像母亲,所以我们爱祖国”,其中最关键的支撑主张的理由,竟然是一个比喻。

由此可见,即便是被公认逻辑说理,也同样包含着很多陷阱。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的过程中,始终要保持警醒,不断的审视主张和理由之间的支撑,持续的检验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没有万全可靠的办法,只有谨慎的思索和认真的行事。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分歧问题上达成一致,不一定就只有征服和说理,比如还可以有爱,人们为了爱往往能够在分歧中妥协。但如果问题涉及到某些事实的判断,或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的话,最好还是用逻辑去说说理,而不是我爱你怎么都可以,或打赢我你就输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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