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的祖宗法

黄光辉    清华大学歷史系博士研究生

摘 要:以往学者认为“南人不可为相”跟北宋时期南北矛盾有关。仔细梳理相关文献系谱,确定此说流行时间为北宋末、南宋初,实跟王安石变法有关。此说主要当是士人根据高宗“最爱元祐”以及满朝把北宋亡国之罪由蔡京集团追到王安石身上的“当代史”情形塑造的祖宗法。

关键词:南人不可为相;祖宗法;王安石变法

清人所编《宋稗类钞》卷一《君范》开篇记载了宋太祖两则轶闻,一则为“不杀大臣”的誓碑,一则为“南人不得为相”政事堂刻石。上个世纪40年代张荫麟先生首撰《宋太祖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考辨宋太祖以上两则轶闻,认为政事堂刻石纯属子虚乌有之事。张氏认为“真宗朝南人在政治上始抬头,此后南人政治势力日涨,北人政治势力日消,至神宗以降,北人在政治上之地位,遂远落南人之后,而北人侧目南人更可知矣”,从而便导致了“太祖政事堂刻石”一类故事的兴起。[1]其后,钱穆先生《国史大纲》对此问题亦有探讨。钱穆先生认为宋室“不相南人”的教戒,无论其说确否,要之宋初,南方人不为相则系事实。[2]

近三四十年来,有多位学者相继撰文谈论太祖誓碑、誓约问题,但诸文对政事堂刻石轶闻则一笔带过,并未做深入探讨。[3]程民生先生《宋代地域文化》指出北宋初期南北之间的地域矛盾表现为北方人对南方人的轻蔑与排斥,但关于“禁中誓碑”问题,程先生认为:“究竟有没有誓碑,史学界尚未搞清楚。不过誓碑的基本精神却被为不同时期的朝廷所贯彻。”[4]程先生的观点当沿袭了钱穆先生的观点。

王翠的博士论文《北宋前期中央官僚的地域构成——以两府两制三司台谏长官为中心》附录部分讨论了政事堂刻石两个问题:第一“不用南人为相”政事堂刻石是否存在;第二“不用南人为相”的太祖遗命是否存在。王翠考察后的结论是“太祖遗命'南人不得拜相的说法极有可能是英宗、神宗时,汇集西京洛阳的北方籍贯政客文人们出于对当时南人满朝不满而制造的政治流言”[5]。王翠博士的结论落脚依然在南北矛盾上。黄健《“南人不可为相”小议》梳理了宋至明时“南人不可为相”的相关记载,并未对此发表议论。[6]由于黄氏并非专门研究宋史,漏收了不少宋人记载。

研究宋代政治史,“南人不得为相”的祖宗家法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就现有成果来说,还有相关细节值得深究。本文准备在对相关史料系统考辨基础之上,提出一家之言,敬请方家学者指正。

关于太祖“不用南人为相”的言论,最早见于宋无名氏《道山清话》:

太祖尝有言:“不用南人为相。”《实录》《国史》皆载。陶穀《开基万年录》《开宝史谱》言之甚详,皆言太祖亲写“南人不得坐吾此堂”刻石政事堂上。或云:自王文穆大拜后,吏辈故坏壁,因移石于他处,后寖不知所在。既而王安石、章惇相继用事,为人窃去如前两书,今馆中有其名而亡其书也。顷时尚见其他小说往往互见,今皆为人节略去,人少有知者,知亦不敢言矣。[7]

《道山清话》载:“《实录》《国史》”皆载“不用南人为相”,果真如此的话,为何《续资治通鉴长编》(下简称《长编》)没有相关记载。《道山清话》所云“王文穆大拜”指的是王钦若拜相,《长编》对此事有详细记载。《长编》卷九十,天禧元年八月庚午条载:“上欲相(王)钦若,王旦曰:'钦若遭逢陛下,恩礼已隆,且乞令在枢密两府,任用亦均。臣见祖宗朝未尝使南方人当国。虽古称立贤无方,然必贤士乃可。臣位居元宰,不敢阻抑人,此亦公议也,上遂止。及旦罢,上卒相钦若。钦若尝语人曰:'为王子明故,使我作相晚十年。”[8]《长编》主要据《实录》《国史》修成。如若《实录》《国史》真有记载“不用南人为相”,王旦反对王钦若任相时为何没有引用“不用南人为相”的祖宗家法,而只是援引祖宗朝无南人为相的成例和当时的公议?

有人可能会认为李焘为南人,为南人讳当不会引用“不用南人为相”的祖宗家法。但王旦之子王素为北人,其所做《文正王公遗事》当更原始,更具有价值,不存在为南人避讳的问题。其书载:“上欲命王冀公作相,公曰:钦若遭逢陛下,恩礼已隆,乞且在枢密,两府任用亦均。臣见祖宗未尝使南方人当国,虽古称立贤无方,然须贤士乃可。臣为宰相,不敢沮抑人,此示公议也。一上遂止。后公罢,冀公作相,出语人曰:'为王公迟我十年相。”[9]如若果真有政事堂刻石,何以王旦阻止王钦若任相时会不提,而用祖宗朝成例和公议给真宗施压?《宋宰辅编年录》《东都事略》《五朝名臣言行录》《太平治迹统类》《宋史》均记载了王旦此事,但均未提及“不用南人为相”政事堂刻石一事。

王旦所言“祖宗朝未尝使南方人当国”,到了明代则被演变成“南人不可当国”。明人何乔新《椒邱文集》卷五史论评价了王旦所说“南人不可当国”,其书曰:

王旦硕德雅度,宋之贤相也,然其论置相谓'南人不可当国,一何谬哉?天之生贤不以南北而有间也!前乎旦以南人登相位者有矣,谢安、张九龄、陆贽是也。安之德量、九龄之忠直、贽之嘉猷谠论,果何愧于贤相乎?后乎旦以南人登相位者有矣,杜衍、范仲淹、文天祥是也。衍之清慎、仲淹之冏毅、天祥之秉义挺忠,抑何忝于贤相乎?虽有奸谄如钦若者出于其间,然不可举一而废百也!彼李义甫之狡险、元载之贪渎,果产于南耶?抑产于北耶?自旦之说行,世之嫉贤忌才者率以是借口,虽有如谢、如张、如陆、如杜、如范、如文之俦,一切抑而不用,是旦之说启之也,推其极言之殆,所谓'一言而丧邦欤?[10]

何乔新罗列王旦之前所出贤相以及王旦之后所出贤相对王旦所言予以反驳,并且认为王旦所言真可谓“一言而丧邦”。其实王旦所言“祖宗朝未尝使南方人当国”确是事实,但不是国策使然,而是时势使然。张荫麟先生认为:“太祖初代周,国境未逾江以南,其所需笼络之先朝重臣及所可信托之股肱心膂,有任宰相之资格者,自無南人在内。其后南土渐次平定,南士之入朝者悉是远方降臣,自无取冠朝列之理。”[11]到真宗时便有南人为相,至仁宗时朝中出身于南方的两制人员超过北方。

《道山清话》所云:“王安石、章惇相继用事,为人窃去如前两书”实为无稽之谈。据王翠统计,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中央两制官员共27人,其中北方16人,南方11人。[12]这跟太祖、太宗朝相比,南人为两制的比例有了极大的提高。在王钦若拜相后,真宗朝还有出身于两浙路的丁谓拜相;仁宗朝宰相除了王钦若、丁谓出身于南方者,还有张士逊、吕夷简、陈尧佐、章得象、晏殊、杜衍、陈执中、刘沆、曾公亮等9人。南人为何不在其崛起之时的真宗、仁宗朝“窃去如前两书”,非要等到南人当国已成常态的神宗朝窃取两书,道理上就说不过去。按照南北矛盾观点的逻辑,最该出现此谣言应当在真宗朝南人任相时,或者仁宗时期,南方为相者将要超过北方时,而不应该出现于北宋末、南宋初,南人当国已成常态的时候。这样的政治流言若出现于真宗朝南士崛起之时,大体可以认为是南北矛盾导致了以上流言的出现;但出现于北宋末、南宋初,当不是南北矛盾所致。

在讨论完基本史事之后,实有必要探究下《道山清话》一书及其作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详考了该书作者,“《说郛》摘其数条刻之,题曰宋王暐。案书末有暐跋语云,先大父国史在馆阁最久,多识前辈,尝以闻见著《馆秘录》《曝书记》,并此书为三。仍岁兵火,散失不存。近方得此书于南丰曾仲存家,因手抄藏,示子孙。后题建炎四年庚戌,孙朝奉大夫主管亳州明道宫,赐紫金鱼袋暐书。则撰此书者乃暐之祖,非暐也。”其书所记终于崇宁五年(1106年),则成书当在徽宗时。书中所记内容“颇诋王安石之奸,于伊川程子及刘挚亦不甚满。惟记苏、黄、晁、张交际议论特详。其为蜀党中人,固灼然可见矣。”[13]如此看来,该书所载之事多为神、哲、徽宗三朝,书中所记内容带有很强的党派成见。北宋末、南宋初会出现这样的政治流言实跟王安石变法有关。《道山清话》一书有八处记载了王安石轶事,其书开篇就引李常之语评价王安石变法:“李常为言官,言王安石理财不由仁义,且言安石遂非喜胜,日与其徒吕惠卿等阴筹窃计,思以口舌以文厥过。以公论同乎流俗,以忧国为震惊朕师,以百姓愁叹为出自兼并之言,以卿士签议为生乎怨嫉之口,而又妄取经籍,傅会其说。且言:'理财用而不由仁与义,不上匮则下穷矣。臣自知朝夕蒙戮,不惮开垂闭之口,吐将腐之舌,为陛下反覆道。……不知王安石有甚狐媚压倒之术”[14]。该书所引虽均是李常所言,其实也代表了该书作者的观点。李常此段文字将王安石塑造成一个不仁不义、不关心百姓死活、狐媚圣主的奸臣形象。《道山清话》之后几则对王安石的记载亦均是负面的。李华瑞先生将宋代笔记小说作者对王安石变法分为五类,《道山清话》属于第一类:对王安石变法持否定意见者。[15]结合前文所引《道山清话》所云“王安石、章惇相继用事,为人窃去如前两书”,可知《道山清话》的作者将矛头指向的是出身于南方的王安石、章惇等变法派人物。

如果从《道山清话》的记载还不能明显看出此流言与王安石变法有关的话,那么邵伯温、朱弁的记载则一目了然。《邵氏闻见录》卷一云:“祖宗开国所用将相皆北人,太祖刻石禁中曰:'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至真宗朝始用闽人,其刻不存矣。呜呼,以艺祖(赵匡胤)之明,其前知也。”[16]邵氏所载跟《道山清话》所载相比,有几处不同:第一,刻石地方不同,邵氏所载刻石禁中,《道山清话》所载政事堂;第二,邵氏在《道山清话》基础上增加了無用内臣主兵。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还记载了一件与南人作相相关的奇事:

康节先公先天之学,伯温不肖,不敢称赞。平居于人事机祥未尝辄言,治平间,与客散步天津桥上,闻杜鹃声,惨然不乐。客问其故,则曰:“洛阳旧无杜鹃,今始至,有所主。”客曰:“何也?”康节先公曰:“不二年,上用南士为相,多引南人,专务变更,天下自此多事矣!”客曰:“闻杜鹃何以知此?”康节先公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今南方地气至矣,禽鸟飞类,得气之先者也。《春秋》书'六鹢退飞'鹳鹆来巢,气使之也。自此南方草木皆可移,南方疾病瘴疟之类,北人皆苦之矣。”至熙宁初,其言乃验,异哉!” 故康节先公尝有诗曰:“流莺啼处春犹在,杜宇来时春已非。”又曰:“几家大第横斜照,一片残春啼子规。”其旨深矣。[17]

文中所谓的康节先公即邵伯温之父邵雍。《宋史·邵雍列传》载:“富弼、司马光、吕公著诸贤退居洛中,雅敬雍,恒相从游,为市园宅……司马光兄事雍,而二人纯德尤乡里所慕向……熙宁行新法,吏牵迫不可为,或投劾去。雍门生故友居州县者,皆贻书访雍,雍曰:'此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赐矣。投劾何益耶。”[18]可见邵雍与反变法派的富弼、司马光、吕公著均是好友,对王安石变法亦是持反对意见。治平年间,邵雍是如何预测出不二年南人要主政的?当时的王安石还在地方任职,丝毫没有要得到重用的迹象。邵雍这则奇事显然是事后杜撰出来的。邵氏为何要杜撰出这样一条奇事出来呢?这应该跟其立场和当时成书的政治环境相关。

《邵氏闻见录》成书于绍兴二年(1132年)。此时宋高宗表示“朕最爱元祐”,把北宋亡国之罪由蔡京集团追到王安石身上。刘一止记载:“上尝从容言王安石之罪,在行新法。”[19]当时朝野上下充斥着对王安石的指责,胡寅言王安石变法“实慕非、鞅,以聚敛为仁术,以法律为德政,排摈故老,汲引人,变乱旧章,戕毁根本祸乱相踵,率兽食人,三纲五常,浸以堙灭。”[20]沈一求更是指责王安石“心术不正,则奸伪百出,僭乱之萌,实由此起。自熙宁、元丰以来,士皆宗安石之学,沈溺其说,节义凋丧,驯致靖康之祸”[21]。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之下,作为洛党的继承者邵伯温自然成为打击王安石及其变法的中坚分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该书“于王安石新法始末,及一时同异之论,载之尤详”[22]。有学者甚至认为“在《邵氏闻见录》中,有多段记载论及王安石,这些论述只有一个共同目的——论证王安石是导致北宋亡国之祸的主谋”[23]。

《邵氏闻见录》上述所载两条南士作相的材料,显然是事后杜撰的。邵氏认为王安石作相专务变更,天下至此多事。这跟他评价王安石的核心依据是一脉相承:“(王安石)尽变祖宗法度,天下纷然,以致今日之祸”。除制造以上两则故事之外,邵伯温还评论新法之失,如卷五载“王安石劝人主用兵,章惇、蔡京、王黼祖其说,祸至于此”;指责王安石任用小人不用君子,如卷十一载“安石引汲亲党,盘踞要津,挤排异己,占固权宠”; 抨击王安石私德不佳:性格执拗,奸诈,喜怒无常,强词夺理等等,以此来证王安石变法导致了北宋的灭亡。[24]

此外邵伯温所言太祖刻石“无内臣主兵”,基本也属无稽之谈。曹勋所进《进前十事札子》亦是记载了徽宗向他交待的太祖誓约,可此次誓约中确未有不用宦官之语:“艺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25]这也就是说,曹勋从徽宗口中所听到的太祖誓约,并未言及太祖之后各朝对宦官的使用。邵伯温的记载,实让人怀疑“不用宦官”是其伪造的祖宗家法。对邵伯温所云“不用内臣主兵”,笔者怀疑实跟其亲身经历有关。《宋史·邵伯温列传》载:“丁母忧,服除,主管永兴军耀州三白渠公事。童贯为宣抚使,士大夫争出其门,伯温闻其来,出他州避之。”[26]可见邵伯温一向不喜与宦官结交。对北宋之灭亡,邵伯温大致认为童贯也需为此负责。

此后关于“南人不得为相”的记载,基本沿袭了《道山清话》《邵氏闻见录》的记载。南方婺源人朱弁《曲洧旧闻》卷一载:“真宗问王文正曰:'祖宗时有秘谶云南人不可作宰相,此岂立贤无方之义乎?文正对曰:'立贤虽曰无方,要之贤然后可。是时方大用王文穆,或以此为言,而不知此谶乃验于近世而不在文穆也。”[27]《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曲洧旧闻》“惟神怪谐谑数条不脱小说之体,其于则多记当时祖宗盛德及诸名臣言行,而于王安石之變法,蔡京之绍述,分朋角立之故,言之尤详。盖意在申明北宋一代兴衰治乱之由,深于史事有补,实非小说家流也。”[28]

朱弁《曲洧旧闻》与《道山清话》《邵氏闻见录》所载还有不同。《道山清话》所载“南人不可作相”是刻在政事堂刻石上,《邵氏闻见录》认为是刻石禁中,而朱弁认为是祖宗时的秘谶。朱弁甚至明言“此谶乃验于近世而不在文穆也”。朱弁所言近世所指何时呢?《宋史·朱弁列传》载:“靖康之乱,家碎于贼,弁南归。建炎初,议遣使问安两宫,弁奋身自献。至云中,见粘罕,邀说甚切。粘罕不听,使就馆,守之以兵。弁复与书,言用兵讲和利害甚悉。绍兴二年,金人忽遣宇文虚中来,言和议可成,当遣一人诣元帅府受书还。……十三年,和议成,弁得归。……十四年,卒。”[29]此已言朱弁卒于绍兴十四年,其所谓近世当指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其所谓“此谶乃验于近世而不在文穆也”,显然指的是王安石、章惇、蔡京等变法派。身为南方人的朱弁引述祖宗时的“秘谶”不是要反对南方人任相,而是要将北宋亡国之责推给以南人身份为相的变法派官员。这也就是为什么“南人不得为相”的祖宗刻石、祖宗秘谶不见于真宗南人崛起之时,反见于北宋末、南宋初满朝均是南人之时。其实当是反对王安石变法者将北宋灭亡之责推诿给王安石、章惇、蔡京之流。

《道山清话》《邵氏闻见录》《曲洧旧闻》三书均写于北宋末、南宋初。之后有关“南人不得为相”的记载都出现于南宋中后期,如王楙《野客丛书》、赵彦卫《云麓漫钞》。

福州人王楙《野客丛书》卷二十五有《不用南人为相》条:

祖宗朝不用南人为相,仆尝求之古矣,亦有是说。观南史,齐高帝欲用张绪为仆射,以问王俭,俭曰:绪少有佳誉,诚美选矣,南士由来少居此职。褚彦回曰:俭少年,或未谙耳。江左用陆玩、顾和皆南人也!俭曰:晋氏衰政不可为则。宋武帝亦尝谓沈文季曰:南士无仆射多历年所。文季曰:南成不竞非复一日。[30]

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考证该书“前有庆元元年自序。又有嘉泰二年自记一条,称此书自庆元改元以来凡三笔矣”。[31]由是大体可知此书成于嘉泰年间。嘉泰距北宋灭亡近1个世纪。李华瑞先生认为王楙《野客丛书》对王安石没有明显的政治倾向,[32]而上述记载也未发现王楙有强烈的感情色彩。王楙认为“祖宗朝不用南人为相”是太祖、太宗时流传下来的成法,并为此说寻找历史依据。与之前所载相比,王楙此处所云“不用南人为相”既没有记载为政事堂刻石,也没有讲是禁中刻石,更没有说是祖宗朝秘谶,而只是就事论事。

出生于绍兴十八年(1148年)的赵彦卫所撰《云麓漫钞》载:“艺祖御笔:'用南人为相,杀谏官,非吾子孙。石刻在东京内中。虽人才之出无定处,然'山东出相,山西出将,古亦有此语。”[33]相较于之前的政事堂刻石、禁中刻石、祖宗朝秘谶不同,赵彦卫此处记载为太祖御笔。南宋徐俯有记说:“祖宗朝应批降御笔,并作圣旨行下。自宣和以来,所以分御笔、圣旨者,以违慢住滞科罪,轻重不同也。今明诏许缴驳论列,当依祖宗法,作圣旨行下。方其批付三省,合称御笔; 三省奉而行之,则合称圣旨,然后名正言顺。”[34]据此可知宋代公文上的御笔出现于宋徽宗朝。王曾瑜先生认为:“徐俯的说法也只是规范性的,实际上,在天水一朝,御笔和圣旨经常是混淆不清的。就广义而言,凡皇帝手书者,也都可称御笔、宸翰之类”[35]。赵彦卫此处所云御笔当是广义上的含义,指的是皇帝手书者。

另外还存在不同之处,赵彦卫此处加上了杀谏官。赵彦卫显然是将太祖誓约、誓碑内容与政事堂刻石杂糅而成。出身于绍兴十八年的赵彦卫面对满朝都是南人,国土亦是南土时,所记相关内容,恐怕也只是视为故实来对待吧。

两宋间的北人邵伯温、南人朱弁以及不知地域为何方的《道山清话》作者,在北宋灭亡后,将“祖宗朝未尝使南方人当国”看成当时的国策,并且形成了政事堂刻石说、禁中刻石说、祖宗秘谶说等不同说法。邵伯温、朱弁等人根据当时高宗“最爱元祐”以及满朝把北宋亡国之罪由蔡京集团追溯到王安石身上的“当代史”情形,遂臆造了“南人不得为相”的祖宗家法。诚如李峰所言:“这种重构既包括对客观事实的重新撰述,也包括伪造和虚构在历史上原本并不存在的史事。在此必须指出的是,历史的当代性并不必然导致出现伪造和虚构史事现象。因为真实是史学的根本属性,致用必须以求真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求真可谓是史学的第一准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对史事的伪造和虚构现象在宋代的历史重构过程中仍然发生了。”[36]随着南宋初“当代史”情景的远逝,以及南宋统治的安定,南宋士人已没有了强烈的感情色彩,对待此事也更为客观。嘉泰之后的王楙、赵彦卫等人只是将邵伯温等人所杜撰出来的祖宗家法“南人不得为相”作为当时的典故予以记下,并为此说寻找历史依据。

注释:

[1][11]张荫麟:《宋太祖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文史杂志》第1卷第7期,收入《两宋史纲》,北京出版社,2016年,第37页,34页。

[2]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581页。

[3]杜文玉:《宋太祖誓碑质疑》,《河南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徐规:《宋太祖誓约辨析》,《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张希清:《宋太祖“不诛大臣、言官”誓约考论》,《文史哲》2012年第2期。参见张希清:《宋太祖誓约与岳飞之死》,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37~645页;张希清:《再论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编《宋学研究集刊》(第2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58~275页;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文史》2010年第3期;杨海文:《“宋太祖誓碑”的文献地图》,《学术月刊》2010年第10期;李峰:《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新论——兼与张希清、刘浦江等先生商榷》,《史林》2012年第6期。

[4]程民生:《宋代地域文化》,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47页。

[5][12]王翠:《北宋前期中央官僚的地域构成——以两府两制三司台谏长官为中心》,上海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第179页,152页。

[6]黄健:《“南人不可为相”小议》,《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7][14](宋)佚名:《道山清话》,《全宋笔记》第二编第一册,大象出版社,2006年。

[8](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天禧元年八月庚午条,中华书局,2004年,第页。

[9](宋)王素:《文正王公遗事》,《全宋笔记》第一编第五册,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186页。

[10](明)何乔新:《椒邱文集》卷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22](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一《子部·小说家类二》,中华书局,1988年,第1195页,1198页。

[15][32]李华瑞:《王安石变法研究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74页,175页。

[16](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中华书局,1983年,第4页。

[17]《邵氏闻见录》卷十九,第214页。

[18](元)脱脱等:《宋史》卷四百二十七《道学传·邵雍列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12728页。

[19](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六,绍兴元年七月庚午条,中华书局,1988年,第831页。

[20](宋)胡寅:《斐然集》卷十四《追废王安石配享诏》,岳麓书社,2009年,第283页。

[21](宋)刘一止:《苕溪集》卷三十《知枢密院事沈公行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3][24]叶菁:《<邵氏闻见录>与南宋初年政治——以其中有关王安石记叙为讨论中心》,《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8期,第21页,21页。

[25](宋)曹勋:《松隐文集》卷二十六《进前十事札子》,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第483页。

[26]《宋史》卷四百三十三《儒林三·邵伯温列传》,第12853页。

[27](宋)朱弁:《曲洧旧闻》卷一,中华书局,2002年,第88页。

[28]《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二十一《子部·杂家类五》,第1039页。

[29]《宋史》卷三百七十三《朱弁列传》,第11551页。

[30](宋)王楙:《野客丛书》卷二十五《不用南人为相》,中华书局,1987年,第84页。

[31]《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十八《子部·杂家类》,第1021页。

[33](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中华书局,1996年,第178页。

[34]《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十,绍兴二年十一月庚午条,第1034页。

[35]王曾瑜:《宋帝御集和御笔述论》,《兰州学刊》2015年第3期,第1页。

[36]李峰:《北宋开国故事:众声喧哗中的造假与虚构》,《史学月刊》2015年第11期,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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