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知,但要敬畏
清早看了一则新闻,说的是一位数码题材的自媒体人士(博主),因为违反与所合作的科技公司之间的约定,导致非恶意泄密,被仲裁罚款100万美元(后调整为100万人民币),并公开道歉。——也正是因为公开道歉,才变成了一则大众所了解的新闻,成了公众事件。
事情都是在规则内进行,显然当事人并没有恶意,就是违反了双方的约定而已。
但是有一个细节令人扼腕:当事人的泄密动作,其实是他母亲所为!母亲与儿子共用一台电脑。据当事人母亲说,看到这个东西,“我不懂”,不知道儿子要发给谁,给发到某个群里去了,酿成大祸。
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当事人态度很诚恳。虽然事件本身并不令人愉快,但是小伙子有这份担当,我还是要为他点个赞的。他妈妈通过这件事,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教训,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一份使大众受教的功德。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从这个事件里,总结一些启发。
1、不要把守密的篱笆墙,扎在别人的院子里。
这个故事本身,与那种口口相传的“传嘴”的例子,并不相同。
但是,小伙子从事的是跟合作方有保密约定的事情,而且这个工作的主要道具,是电脑。那么电脑就不应该与家人共用。因为这实际上是把守密的可靠性,建筑在了其他使用者的身上。我常说,是把篱笆墙扎在了别人的院子里。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见到这样的情景:
张三跟李四悄悄地说了一个秘密(至少在张三看来是秘密),说完后再三嘱咐李四要守密。随后,大概率是“路人皆知”。
人在江湖,这种“不得不替他人守密”的情况,生活中的确谁都难免。一般有人用很严肃的口气跟我说一个事时,如果及时察觉了,我会打断对方,先不要说下去,请对方“确认是不是可以说给我听”,如果对方坚持说可以,那么我会表示,不会从我这里在传出去,以后如果外面有同一个信息,你不必怀疑我。
如果等对方说完了,才意识到可能在对方看来是“密”,也会及时跟对方说,这个事情好像对你来说,比较秘密,感谢你信任,请你相信,不会从我这里泄露出去。
为什么要这样表态?既然张三能够跟我说,谁能保证张三不跟李四说?那又谁能保证李四不说给王五?如果张三告知了我和李四,那么李四传播出去的,理论上,就有可能被人误会是“我”传播出去。所以有必要事先声明。
有人说,如果你说不会传播出去,到时候真的还是从你这里传播出去了呢?这就不是一个约定关系了,是一个人品问题了,属于妄语(说假话),那要受妄语的报——这个说起来牵涉到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问题了。这里不展开讨论。
一般情况下,还是尽量采取“请你不要把私密告诉我”这种态度为好。再说了,别人的事情,多知道多替人烦恼,何必呢?有那闲心,多读两篇小说不好吗!
2、少享受虚荣,也就少一点责任和嫌疑。被人告知事情,显得被他人信任,总有一种荣誉感,而且事情越机密,荣誉感越重。这是俗人常有的虚荣。
殊不知,享受了这份殊荣,就要多一份担待。
这种虚荣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办公室钥匙。早年的办公室都是用钥匙来开关的,不像现在人的脸都是钥匙。在那种环境下,拥有办公室钥匙,也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因为一般办公室大门的钥匙只有老总和重要业务经理几个人才会有。
如果刚参加工作的小字辈,也有钥匙,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一旦某个周末办公室里出现了火情、漏水,那么能进入办公室的人,就多一份澄清的责任,这是相对应的。
3、落后于形势的群体,要有自知之明。信息时代,人跟人之间的分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干脆和锋利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在人人都在感慨的内卷,也跟这种不小心就会轻易被划入不同层级的现象有关。表面上看上去好像很相同的两个人,但在“信息时代”的切割下,可能属于完全不同层级的人。而父母与孩子,毫无疑问地,与过往那种“家长和孩子”的区别相比,现在的含义更加丰富,相互之间的区别,也较以往更加悬殊了。在信息时代,掌握了不同的信息技术、站在不同的信息和科技阵地上,而使得近在咫尺的父母与孩子,实际上完全处在遥远相隔的群体中。
处在不同的群体里的人,对事物的看法,会有天差地别。
早年看柏杨先生的书,他说到不同的群体对事物的感受,很不同。
他老人家举了个例子(以下文字为大意):
一个富家千金,不顾父母反对要嫁给穷小子,任父母告诫其可能要受苦,也在所不惜,心坚如磐石。但对于“受苦”二字,父母和女儿的理解,却大不相同。
父母因为从小吃过苦,嘴里所说出的女儿嫁给穷小子要吃苦,这个“吃苦”,指的是可能吃了上顿没下顿,甚至这个上顿还是半饱半饥的。
而从小锦衣玉食的女儿,则认为,过去每一个月做一件价值2万块钱的旗袍,以后嫁过去要过苦日子了,大不了我以后半年做一件旗袍好了。
过去开跑车出门,大不了父母不管我了,我以后开个小排量低油耗的小车出门好了——还环保呢!她哪里知道,以后为了省公交车钱,10公里之内都要学着老威跑着步去了,还什么小排量低油耗呢!
所以,柏杨老先生说,要是遇到穷小子上他家门来花言巧语骗女儿,他一定在门后面找出那根棍子来,敲断这小子的腿。
当然这不是柏老势利眼,他也没有女儿嫁给穷小子的故事。他老人家是拿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不同的群体,说的好像是同一件事情,但理解却大不相同。这个不同,是由于各方的知识结构、认知水平、生活阅历,多方因素综合所决定的。你如果试图去突破这些固化了的观念,试图相互说得通,最终一定被生活碰得头破血流。
有的人弯腰捡拾100块钱,因为这个动作打乱了脑子里的思路,而损失了多大多大,因而“弯腰捡拾100块钱”是一件很浪费的事情。
上顿不接下顿的人,所谓的浪费,是指“把半碗隔夜发馊的米饭倒掉”。
举这些例子,当然意在比喻。
我想说的是,父母与儿女,在认知上,知识结构上,差距不比上述例子中所说的小。知识的价值,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凸显,也没有像现在这样,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存在。几十年前,只有锁在柜子里的打印稿子,是有价值的知识所常见的存在形式。现在,任何一段小小的视频、一幅图片、一个ppt、一段录音、甚至一个创意,都可能是巨大价值的承载物,不具敬畏心地随便处理,很有可能就惹来弥天大祸。
反过来,明白与儿女完全属于不同的群体了,父母也要自觉地不去碰儿女的东西。这是——说教养有点严重,起码是礼貌吧。
4、没有人可以把各方面的短板都补上,因此唯有以敬畏心来处理一切事情。
人分几种,一是知道自己所能的,一是知道自己所不能的,一是不知道自己能的,一是不知道自己有不能的。
大多数人知道自己会什么,也知道自己有哪些不会的——因为他看到别人会而自己不会,可以类推。
但是最可怕的是“因为不知道,所以既不相信自身之外有事物存在,也不相信自己有不会或不知道的”。这从本质上来说是傲慢,从行为上来说,总以自己的认知出发点,去处理与他人有关联的话题。譬如说,你自己见到的所有视频都是可以共享给朋友的,因此,看到任何视频,哪怕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的,潜意识中,以自己的习惯出发,认为也是可以共享的。
多点敬畏,就能少点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