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顾说摇滚(3)
有些名字,在说到摇滚乐的时候是永远无法回避的,比如披头士。
不过今天我要说不是他们四个,而是说说另外一个不得不提的名字——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Elvis Presley)。
1954年7月5日,一位来自来自密西西比州的年轻卡车司机埃尔维斯·普莱斯利,在等了几乎整整一天之后,好不容易得到进入孟斐斯录音棚的机会,他有些紧张,唱了几首乏善可陈的乡村民谣后,他和录音师几乎都想结束这次有些尴尬而无趣的录音了。也许普莱斯利帅气的外形打动了录音师,也许是后一首歌的名字让他有些奇怪,录音师还是给了这个19岁的青年最后一首歌的时间。录音师按下录音键的那一刻,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
13年以后,被著名的音乐杂志《滚石》追认为摇滚乐历史的起点,
普莱斯利唱的那首歌叫作《没事了,妈妈》(That'sall right,Mama)这本是一名叫克留达普的黑人歌手在1947年创作的布鲁斯歌曲,但白人小青年普雷斯利把它演绎得既“黑人”,又“白人”。那个夜晚在录音师看来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1950年代的美国一定程度上还保留着种族隔离制度,隔离制度隔离不仅仅是黑人与白人的生活环境,也隔离了他们之间的文化。在黑人世界里,流行的音乐是那种带着天然忧郁气质的布鲁斯音乐,使用的并非白人音乐的7声音节,而是来自非洲的5声音节。而白人世界里,上流社会依然是JAZZ乐的天下,在蓝领白人和白人农民中,跟自由随意的乡村音乐更受底层民众的欢迎。
而天才的普莱斯利,恰恰就是结合了,布鲁斯和乡村民谣的特点,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节奏形式,是的这就是摇滚的雏形。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虽然音乐上有相当大的创新,但其实普莱斯利最牛逼的是将黑人音乐与白人音乐进行了融合,关键在于这种融合打通的并非音乐本身。为什么大多数人在描述摇滚乐的时候都会提到叛逆,反抗,其根源就在于它从一开始就是黑白混血,就是那种最不可提及最不能够为白人主流所接受的出身。不论歌词如何,这种音乐形式本身就是一种反抗和叛逆的象征。
普莱斯利的出现,很快的风靡了整个美国。白人青年与黑人青年终于因为战争以外的原因站在了一起,文化上的相互认同终于出现了,这才是摇滚乐最伟大的地方。
所以摇滚精神到底是什么?追根溯源,这种跨越种族与文化的,来自于生命自身的包容并蓄其实才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还记得我在第一集里引用的那首金斯堡的《向日葵经》吗?这就是摇滚乐内心里的金色向日葵,这就是那祝福的种子。
要知道,最早做出这种跨种族音乐融合的并非普莱斯利,更不是白人。但在那个时代,只有白人主动地去吸收黑人文化的养分,才显得这件事情意义重大,也才会引起整个西方社会的重视与震荡。
PS:我其实一直避免从技术的角度去说音乐,但估计下一集,我不得不用图表去为大家稍微的梳理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