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政策来了!实施之前应考虑“三个问题”
文|教而育之
近日,北京市出台了更加详细的“双减”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指出:教师将实行“跨学校、跨地区”流动,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相信各地将陆续推出类似的政策,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真的要来了。
实施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让学生都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这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好事做好并不容易,实施之前要考考虑“三个问题”。
一、避免走教师“县管校聘”的老路
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校的均衡发展。
实施方式是把全县的教师全部划归教育局统一调配,教育局通过教师这一资源的强弱搭配,最终实现城乡学校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
实际上,教师“县管校聘”就是让全县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县域范围内的“交流轮岗”。
但是各地在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的过程中,往往通过“三轮竞聘制”把教师“县管校聘”变成了末位淘汰。
学校通过“县管校聘”把教学质量差、不服从管理的老师交给中心校,中心校把这部分老师调到辖区内的偏远学校,如果这些老师在全乡范围内还没有被竞聘,最终被教育局调至全县范围内的偏远学校。
把教学成绩差的老师“发配”至偏远学校,这能实现城乡学校均衡发展吗?
个别地区实施的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让城乡教育发展更不均衡了。
如果各地要实施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的话,一定要避免走教师“县管校聘”的老路!要让优秀教师真正地“流动”起来。
二、应出台政策,鼓励中小学老师主动申请“交流轮岗”
城市学校教师被派到农村学校教学,叫支教,除了支教老师在原学校工资待遇不变,一年享受国家两万元的奖励。
农村老师到城市学校听课、观摩叫“学习进修”,目前还没有听说,哪位农村老师被派到城市学校长时间教学,还享受国家奖励的。
以前老师们的“交流轮岗”,一直是以城市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存在的。
以后应该出台政策,不管是城市老师“交流”到乡村学校,还是乡村教师“交流”到城市学校,通过考核后,除了在职称晋升方面予以倾斜外,都要在物质上进行奖励。
要把“交流轮岗”的单向流动变为双向流动。
只有政策到位,才能让老师们主动申请“交流轮岗”。如果没有配套的政策,老师们会主动申请“交流轮岗”吗?
如果大家都不申请,是不是要强制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
如果强制轮岗的话,这个学校的优秀老师交流到另一个学校,会不会出现“水土不服”?
三、“交流轮岗”应该人性化
并不是每位中小学教师都适合“交流轮岗”。
50岁以上的老师、处于“哺乳期”的女教师、家里有重大病号需要照顾的教师等生活中有实际困难的老师不应该被“一刀切”的交流轮岗。
以后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每隔三五年,总是看到很多中小学教师拖家带口,逃荒一样从一个学校“交流”到另外一个学校?
老师们一辈子只在一个学校任教的历史将不复存在了,一辈子都在各个学校流浪,内心会有归属感吗?
写在最后
教师“交流轮岗”这样事,绝对是大好事,是为了让所有学生都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但是好事办好并不容易,建议从部分优秀教师的“交流轮岗”开始做试点,分步骤来实施。
如果你是中小学教师,你愿意“交流轮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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