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报》编辑部就有关共产主义的论争所作的说明

  科隆10月22日。《莱茵报》第292号[注:1842年10月19日《莱茵报》。——编者注]转载了《曼海姆晚报》上一篇注明“普法尔茨通讯,10月12日”的文章,该文开头几句话是:

  “昨天,我在奥格斯堡《总汇报》上看到一篇从一家亚琛报纸上转载来的文章<论共产主义>[121],确实感到惊讶。这篇文章的确不值得在素称消息灵通的报纸上刊登。”[注:1842年10月15日《曼海姆晚报》第243号。——编者注]

  为此,《亚琛日报》在第293号[注:1842年10月22日《亚琛城日报》。——编者注]上发表了答复。根据《亚琛日报》编辑部的愿望,我们想向读者摘要介绍一下这篇答复的内容,尤其是因为这样做使我们有机会作某些补正。《亚琛日报》公正地相信《莱茵报》,说

  “它会知道,奥格斯堡《总汇报》从本报论共产主义者的文章(《亚琛日报》第277号)中,只是断章取义地抽出某些片断,并加上自己的评语,当然这些评语使文章原意变了样”。

  如前所说,《莱茵报》不但知道这些情况,而且还知道,对于奥格斯堡报第284号上刊登的,矛头针对《莱茵报》的那篇庸俗无聊的、极其巧妙地拼凑起来的文章,《亚琛日报》是完全没有责任的。因此,《莱茵报》在第289号上反驳奥格斯堡报时,理所应当地没有把《亚琛日报》卷入这场论争中来。但是,如果说奥格斯堡报上这篇文章用着重号字体排印的头一句话“我们在亚琛报纸上读到”可能使普法尔茨的某个人产生错误的想法,那么,这正好说明,《亚琛日报》本来早就可以针对奥格斯堡《总汇报》的做法,预先防止这种误解的。既然《莱茵报》全部承担了对付奥格斯堡报上述那篇文章的责任,那么,它对从《曼海姆晚报》顺便转载那篇简讯,当然可以不作任何解释,因为它的读者本来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今天《亚琛日报》[注:1842年10月22日《亚琛城日报》第293号。——编者注]登载的一篇文章的下述段落是无须作进一步说明的:

  “它[《莱茵报》]知道,我们并不反对任何自由的探讨,我们也不打算妨碍那些决心为某个阶级谋利益的人们所作的努力。我们对一切人都采取自由主义的立场,这比大量形形色色的自由主义迄今所能表明的含义还要多。不过,我们确实说过,共产主义不能够在我们这里找到土壤,而在法国和英国恰好相反,它是一种自然现象。最后,我们作了补充说明,指出即使对于德国的共产主义的意向,我们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但是,我们表示坚决反对类似据说出现在西里西亚的那种俱乐部式的结盟。自由主义思想在我们这里还没有扎下根来,还没有获得这样大的成就,以致任何一种努力都不需要人们的小心保护。然而,我们通常总是看到,在我们这里,同一倾向的报纸协调一致的行动太少了,它们没有想到,单独一家报纸永远也不能占领全部空间,只有当它们彼此交替地成为别人思想的体现者和传播者的时候,总体效果才有可能实现。”
《莱茵报》编辑部

卡·马克思写于1842年10月22日
载于1842年10月23日《莱茵报》第296号
原文是德文
中文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5年历史考证版第1部分第1卷翻译


  注释:

  [120]《<莱茵报>编辑部就有关共产主义的论争所作的说明》与《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一文在内容上有着直接的联系。1842年10月19日《莱茵报》第292号转载了同年10月15日的《曼海姆晚报》第243号的一篇普法尔茨通讯,因为该通讯不赞成奥格斯堡《总汇报》对共产主义所采取的态度。同年10月22日《亚琛城日报》第293号发表文章,对《莱茵报》转载通讯未作任何说明表示不满,认为该通讯把《总汇报》对共产主义的观点强加给《亚琛城日报》。马克思的这篇说明就是对《亚琛城日报》的答复。它以《莱茵报》编辑部的名义刊登在1842年10月23日的《莱茵报》第296导。——297。
  [121]指古·科尔布的文章《共产主义者的学说》,载于1842年10月11日奥格斯堡《总汇报》第284号,这里所说的亚琛报纸上的文章指1842年10月6日《亚琛城日报》刊登的《普鲁士的共产主义者》一文。——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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