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之电力法(备战2016年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

作者:张卫成

家乡:四川成都

1、供电方案应在有效期到期前10天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期限?

高压供电方案 1年;低压供电方案 3个月

2、临时用电的准用程序有哪些?

①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业主向供电部门申报用电方案

②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施工;

③共同检查、验收,向电业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送电。

④经电业部门检查、验收和试验,同意送点后送电开通。

3、出现哪些情形,经批准或事后报告就可中止供电?

拒检、拒拆、拒不改正、确有窃电、私自、未改善、不可抗力、紧急避险

4、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的边线延伸距离有何特点?

1-10kv 35-220kv 154-330kv 500kv :5米10米15米20米

5、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分为哪三种情况的保护区域?

地下电缆:线路两侧0.75米

海底电缆:线路两侧2海里

江河电缆:线路两侧100米(中小河流50米)

6、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处理的基本原则?

避免或减少损失;协商;在先;依法一次性补偿

7、电力设施与公共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原则?

矛盾双方主管部门出面协商;

出发点是必须遵守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达成协议后才能施工;

8、电力法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施工有何规定?

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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