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43)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和以往的版本相比,内容没有修改。
第五十二条已经是违法最严重的情况罚款额度也较高,可以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执法单位直接关闭也是违法的。罚款的表述是“并处”,也就是说一旦达到这个条件,就必定会有罚款,上限是五十万。
第五十三条,是对供货商的违反要求没有警示标识的罚款,要求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不是逾期未改正再罚款,而是即使是已经改正了,罚款也要罚。
第五十四条,是对用人单位未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罚则。可以看到为报告的罚款一万元以下,如果是弄虚作假罚款额度就提高了,就成了二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就是不报告也别报告假数据。
第五十五条是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进行规定,由于有其他的规定来规范这个,本规定就没有具体的要求,仅仅是规定的通用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是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决定,也就是说乡镇级的卫生健康部门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至少是以乡镇卫生健康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就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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