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四篇 中国古代文明演进的两种模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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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赤峰市翁牛特旗大南沟出土的彩绘鸟形陶壶。
(续)三、不同的类型、不同的模式
红山文化类型与良渚文化类型,发现早,资料丰富,研究也最为深入。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发现较迟,资料也不是很多,但一经披露,即引起了广泛关注。对红山文化类型玉器,除管、珠、坠、镯、环等一般装饰用器,研究者普遍认为像箍形器、勾云形佩、玉猪龙、玉龟、玉鸟、玉蝉、玉蚕等一类玉器,是通神的工具,对此,许多学者都有深入的论述。郭大顺在《从“唯玉为礼”到“以玉比德”》一文中,引用《越绝书》有关记载和《说文·一篇上·玉部》对“灵”字下部之“巫”字以及王国维对“礼”字的解释,认为“古人一直是把玉器作为通神工具来对待的。掌握通神权力的巫者也以玉示名。红山文化墓葬随葬玉器的情况对此有很好的说明。”许倬云在《神祗与祖灵》一文中说,“红山文化牛河梁遗址的积石冢,墓主握有玉龟及玉猪龙(或玉熊龙),自然象徵其神力。积石冢的四周,排列无底罐式的陶瓮,是否亦可视为通天达地的象徵?红山神庙的女神,为孕妇的造型,自然是生产力的象徵。女神庙地居礼仪中心遗址群的最高处,具有君临礼仪中心的气势;积石冢中的男性墓葬,毋宁居於从属地位,也许也是具有通灵能力的巫师。”
对红山文化玉器的功能研究得最为具体的是辽宁省博物馆的周晓晶,她在《红山文化玉器的创型理念与使用功能研究》一文中,认为“它们应是萨满神服上的饰物或神器,是萨满活着的时候行神事时的助神或工具,死后随之入葬,这是红山文化玉器的基本属性。”继而她将红山文化玉器细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幻像类神器,是萨满活着的时候行神事、处於昏迷状态时,头脑中出现的幻觉影像”,勾云形佩即属此类;第二类“为动物助神类神器,是现实生活中经过萨满的神化而被萨满奉为神灵”,“玉人、玉鹰、玉鸟、玉鹗、玉龟、玉鱼等,都属於助神类玉神器”;第三类“为幻像与动物综合类神器,一般是经过抽象变形的动物形象”,如玉猪龙、玉带齿兽面纹佩;第四类“为工具类神器,是缘於现实生活中其他材质的工具或法具演变而成的萨满玉质神器”,如玉斜口筒形器、玉刃边璧形器、玉环、玉棒形器、玉勾刀形器等。对红山文化玉器分类及其具体功能的认识,也许会有不同意见,但没有人否认其与通神有关。可见在红山文化时期,特别是它的晚段,当时社会虽已发生分化,淩驾於社会之上的所谓“公共权力”已经存在,但掌握、行使这种“公共权力”的并非世俗的“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