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着“灰产”为所欲为?全国首例对个人刷手案宣判
“足不出户就能轻松日赚几百”“最适合白领、大学生和家庭主妇的兼职”“只要一部手机就能做的兼职”,看到这样的兼职宣传语,相信就算你不是白领、大学生或者家庭主妇,都忍不住想要点进去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兼职了吧。当然,现在熟悉套路的我们都知道这所谓的“兼职”大多指的是在电商平台“刷单”。
刷单,是指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许多人在乍一看这个兼职内容的时候会讶异,这难道不是骗人吗?再上网查一查有关刷单的消息,就会发现有一些来源不明的公众号文章,以一种社会经验人士的口吻对你谆谆劝导,“只要找对了平台,刷单就是一份成本不高受益不小的工作”“大家都在刷单,这是业内共识”。
最为重要的是,这类公众号文章一般会告诉大众,“刷单是个灰色产业”,并在文章中暗示刷单这种行为是不犯法的,好让大家更够“放心去做”。
或许是因为兼职的工资诱惑,或许是因为没在生活中因刷单而上法院的案例,总之随着电商行业的不断壮大,“刷单”二字也出现的越来越频繁——这下你明白为什么明明做足了功课挑选了上千好评的商品,收到货却依然发现质量不行的原因了吧。
也正因如此,“刷单”这个行为近年来收到越来越多消费者道德上的谴责,平台本身也对商家“刷单”行为越发重视。在淘宝上,一旦发现了明显的“刷单”行为,平台就将对相关账号进行限制登录处理。一般商家知道自己刷单被平台发现了,也只能默默重头再来。
不过2016年7月,当淘宝网发现李某的多笔交易中存刷单行为并进行处理之后,不服气的李某却到法院起诉淘宝,要求解封账号并赔偿损失。随后淘宝方面根据用户注册淘宝会员时签署的《淘宝服务协议》中,“用户不得从事刷单等虚假交易行为,一旦违反则构成违约”的相关条例,以违约为由提出反诉。
在被淘宝反诉后,李某主动撤回对淘宝的起诉。不过淘宝的反诉还留着呢。今年5月,余杭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李某在淘宝的交易中,有24笔交易属刷单行为,违反了淘宝规则,构成违约,支持了淘宝索赔1元的请求。而这恐怕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个人“刷手”案——在去年11月阿里巴巴诉刷单平台的“第一案”也获得判决,刷单平台经营者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
之所以能迅速有效地对刷单的平台和个人进行判决,主要是因为在2017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强调,刷单、炒信等行为最高罚200万元或吊销营业执照。以此为依据,“刷单”不在是游走法律规范之外的“灰色产业”,这些不法行为也将得到进一步的遏止。
据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表示,阿里将继续全链条打击刷单行为,让刷单平台不敢刷、不再刷;通过诉讼的方式教育“刷手”群体;严厉处罚刷单商家,清零交易量,甚至永久关店。所以在这里劝告还打着“刷单拼流量”美梦的店主们,还是把精力多多花在正规的运营中,不要在用虚假的数据提高商品排名和信誉度,误导其他购买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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