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小出野里

“一个飘零身世,十分冷淡心肠。”良朝生小出野里,在乡村空房子里出生成长,幼儿期无父无母,少人疼爱,野得习性至今不改。它绝不会像木兰一样主动讨人喜欢,各种求抱抱求玩耍。

良朝不黏人,不喜欢被人抱,愿意待在高处和隐蔽处。以前的家里,它喜欢待在山上。山就是书柜,它越过一大片文竹森林跳上去。现在家里没什么高处,它就爬梯子到楼上。

楼上也不是真的楼上,是双层床的上床。称为楼上,显得我们阔气。

它还喜欢待在塑料袋里,一动不动,一趴就是几个小时。一进入塑料袋,就好像大王有了自己的领地,谁也不能侵犯。谁过去逗它,它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出一记勾拳,之快,之狠,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就会中招。巫森那么身手敏捷武功高强之人也不能幸免,刚刚被挠了一个开门红!

巫森处理好伤口,马上把良朝抱出了塑料袋,一边训斥它,一边给它剪指甲。

良朝知道犯了错误,不敢违抗,乖乖就范,被人家搂在怀里剪指甲。

巫森语气逐渐轻柔,宠溺到好像它真的是自己八辈子都心疼不够的小小女儿。他对它毫无抵抗力,绝对暖男。

良朝低头看指甲被一个一个剪掉,了解人类的霸道。它不再是田野里神出鬼没的捕猎高手,变成宠物就只有顺服唯一一条道路。

来我家五年,良朝才和我成为亲人。夜里一定要枕着我的右臂入睡,左臂坚决不行。但天一放亮,它就远远跑开,再难抓到。

和养狗相比,养猫实在是懒人的福音。不用带出门去遛,它有洁癖,拉了便便它自己会用猫砂埋得干干净净。它没事就晒太阳,洗脸洗澡,把自己清理得干干净净。白衬衫务必雪白,头发务必纹丝不乱。谁摸了他它一下,马上开始嫌恶地梳理清洁。早上也不会不让主人睡懒觉,因为它比主人还懒!养狗必须是勤快人,养猫真的可以是懒人啊。

掸子去中科大读书已有半年,他父母寂寞难当,被朋友送了一只美短。截至目前还没有固定名字。我叫它剪子,含给它起名翠花。它才四个月大,抱起来和良朝小时一候样,又轻又柔,让你觉得简直就是在抱一朵云!但是和中华田园猫比起来,它体型巨大,现在的大爪子就比五岁的良朝还大。

它和良朝一样,也是女孩子。脑门儿上的花纹极其生动霸气,来的第一天虽然也胆怯地躲在沙发后面,但抱起来时已经表现出会撒娇的可怜可爱的潜质。
和良朝不一样的是,它出身名门,血统高贵,养尊处优,生活在城市,毫无野性,来之前经过了良好的保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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