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祺姝 小说处女作| 弃 路
弃 路 / 赵祺姝
一
眼前的人确实是如假包换的余宝他爸,我站在病房门口,沉浸在死人复活或者余宝骗了我的震惊中,不知道这两种可能哪一种更让人难以接受。
去年我和余宝在这座城市重逢。余宝家不大,但十分亮堂,阳光穿透米黄色的窗帘,给屋里的东西罩上了一层温馨的柔光:木地板、木头桌椅、木质书架……余宝的脸,我努力回忆着小时候那个不爱说话、面色苍白的男孩,坐在沙发上问起他家人的情况,余宝当时是这么说的,“我爹啊,早就死了。你知道吗?掉进他挖的人工湖里淹死了。一辈子把水当个宝,最后死在水里了,多好笑。”余宝笑得有些瘆人,那一刻他终于和我记忆中的那个童年伙伴重叠。余宝他爸的偏执和疯狂多少遗传了一点到余宝身上。
余宝还说,旺仔活了很久,很长寿。旺仔是余宝家养的狗,小时候我经常钻旺仔的狗门进他家,有时候是去找他玩,有时候是打架打不过了找地方躲着。余宝说过,我如果是个武侠小说里的侠客,一定是那种不怎么能打,但轻功特别好,只要想逃跑谁也追不上的那种。余宝说旺仔死在他爸之后。
此刻,余宝他爸坐在我面前,靠着轮椅靠背,腿上搭的毯子马上就要滑到地面上。“余宝失踪了,你应该知道吧。本来不想麻烦你的。”他说话的声音还算有力。“但是他留下了这个,还是让你看看的好。”老人抬起一根食指,指了指床头柜上的一个绿皮本。
我想说关于余宝的失踪我毫无头绪。我们虽然小时候一起玩,但是很多年没见过了,上次见面也是碰巧。当然,如果真的发现什么线索,最好还是报警,而不是找我,找我来也没用,虽然我是个警察。然后我翻开绿皮本,看见第一页上的两行字:
乌羽少年
献给我轻功盖世的发小
我不再作声,默默读了下去。
二
千炬的轻功天下第二,天下第一是千炬的父亲。千炬只能这么相信,因为除了父亲,千炬从没遇见过跑得比他快的人。父亲花十年教会千炬飞檐走壁、在水面上行走、在树叶上借力,然后告诉千炬,你现在是全天下跑得第二快的人了,比起我还差一点。每次出远门前,父亲都会嘱咐,遇到打不过的人你就跑,而母亲会说,找不到路了可以和乌鸦打听。
千炬知道,在这个家里,只有自己真正把乌鸦当作朋友。母亲以听乌鸦说话为毕生使命,父亲听不懂鸦声,他敬畏这些古老的生灵,又由惧怕生出厌恶。千炬作为他们的儿子,既继承了在母亲一族血脉里流淌的能力,又不必为此承担责任,至少暂时不必。因此乌鸦对他来说不过意味着世界比别人多了几分嘈杂,多听到一些故事,快乐和悲伤都比别人多了几倍。所以当知道哑巴少年是乌鸦时,千炬并不惊讶,反而有些惊喜。
哑巴少年看起来和千炬年纪相仿,个头比千炬高上一点。他出现在这个国家的第一天,人们就注意到他身上披的斗篷不似常物。那斗篷轻盈密实,黑得发亮,似乎是用乌鸦羽毛做的,好奇的人很多,但从一个哑巴嘴里也问不出什么,只好放任他在王国里不疾不徐地穿行。千炬遇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一条河边盖着斗篷睡觉。百无聊赖的千炬不敢直接打扰,就往河里一把一把地扔石子,在他扔到第十把的时候,少年坐了起来。
千炬问他你是谁,少年一副刚睡醒的茫然表情,回答说别人叫我哑巴。千炬刚想笑你这不是会说话吗,为什么叫你哑巴,突然意识到少年并没有说话,确切地说,是没有开口说话。语言就像千炬听到乌鸦叫声时一样,直接落进千炬脑海。你是乌鸦变的?少年没有否认也没有点头。
三
我并没有像余宝说的那样成为什么轻功盖世的大侠。我上了个警校,毕业后留在学校所在的城市当了个社区片警。平时工作不算清闲,好在没什么危险,无非是抓抓扒手、管管街头喝酒闹事的年轻人。去年年初,我照例要在居民楼里挨家挨户敲门,登记新搬来的租客信息。拿到登记名单的那一刻,关于乌鸦叫和钻狗洞的遥远回忆与余水阔三个字一起撞进了我的脑海。
余宝大名叫余水阔,十岁的时候算命的说他命里缺水,所以被他爸改名叫余水阔。同一年,余宝他爸在镇上发现了铁矿,他把随之而来的运气和财富全部归功于他的福星儿子。甚至,他已经不满足于余宝名字里有水,还要让全家人住在水边,于是又按照风水先生的指点在矿厂附近挖了个人工湖出来,湖边盖了一座不伦不类的欧式小别墅。
余宝家搬进去没一年,院里的葡萄藤上就多了个乌鸦巢。别墅建在湖边,空空荡荡的,周围没什么人烟,天一黑,乌鸦再一叫,我每次听见心里都打怵。余宝安慰我说,不用怕,乌鸦是上古的神鸟,后来才变成了不祥之物。余宝家出事后,镇上开始有传言说,乌鸦筑巢,余宝他爸的矿是早晚要出事的,早该知道。
镇上很多青壮年男人在余宝他爸的手下做工,其中包括我的父亲。铁矿出事以后,余宝他爸一夜之间从发现铁矿带领全镇人致富的大善人,变成了让十几个家庭丧失劳动力的罪魁祸首,连带着余宝也变得不受人待见。我妈不让我再见余宝,余宝哭着来找我,对我说那天他爸本来是要进矿的,他闹着不让去,让他爸带他去县城里买书,回来的路上就听说矿井塌了。我曾经恶毒又不无遗憾地想过,要是那天余宝没有拦着他爸就好了,那样余宝就会像我一样,成为众多可怜的失去父亲的孩子之一,我们还能像之前那样做朋友。
四
乌鸦是这个国家的神鸟。通天的乌鸦塔伫立百年,庇佑百姓,没有人亲眼见过层层叠叠的乌鸦下面是什么样的建筑,鸦群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栖息在那里的。它们用静默的眼睛俯瞰这个国度,好像永远不会离开。乌鸦的神秘还在于,它们像一种容器,承载着不属于它们的记忆。远古的智慧,失落的文明,所有的因果和答案……只要有足够的耐心,人类可以通过乌鸦的诉说了解世界上的所有事情。
不过,千炬的母亲大部分时间听到的还是数量无比庞杂的琐事,各种各样丰富但无关紧要的人生。千百年后仍能福泽后人的生命实在少之又少,每当捕捉到这样的记忆,千炬的母亲就把这记忆的宿主带进王国的腹地,那里住着国王,唯一有能力掌管和运用神鸟带来知识的人。千炬却对这类近乎神谕的记忆不感兴趣,预言哪有故事精彩。
自从千炬猜出少年是乌鸦变的,就总缠着少年讲故事。少年每天来到河边,把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倾倒给千炬。千炬知道了自己生活的地方叫做尘世,这里到处都是人建的国,千炬的国只是其中的一个小点。千炬还知道,如果自己早一百年出生,就能看到乌鸦连绵不断地飞来,组成通天的高塔。那时候人类刚开始将土地分成城池治理,国王就是那个教导人们建立国家的人。可惜千炬才出生十几年,这是千炬的幸运,也是千炬的不幸。总之,千炬觉得,少年那么厉害,一定是因为装着更多的故事,才能化成人。千炬把这个想法告诉少年,少年把他乌黑的斗篷披到千炬身上,问千炬,重不重,千炬觉得自己要被压垮了,险些就要跪在地上。少年微笑,把斗篷轻轻揭下,说,这就是记忆的重量。
五
余宝毕业后换了几个短暂的工作,最后勉强靠稿费养活自己。上次见到他时,他的住处遍地散落着书,进门的时候他注意到我在打量,说地方太小了,见笑,问我还记不记得原先他家里的书墙。我当然记得,搬到湖边前,余宝他爸给新房子打了整整两面墙的壁式书架,古今中外,金光闪闪。当时他托人买书,纯粹是为了装点门面,估计也没想到余宝会一本不落地全看完。
说实话,老友这种东西忘了也好。年轻的时候,张口闭口就是一辈子。现在,每当看着身边熟悉的人,想到有可能继续认识他们几十年,直到得知他们的死讯,或者他们得知我的,我就觉得有点毛骨悚然。还不如找只猫,或者找只狗做伴,运气好的话,养个十几年然后告别。不过,重新见到余宝对我来说还是件高兴的事,如果不是这么多年没见,我见到他也没法像新认识一个朋友那样惊喜,更惊喜的是,他身上依然有着原先那种让我着迷的气质,那种我永远模仿不出来的散漫和真诚。只是……余宝为什么要骗我呢?
我最终还是把这个疑问以我能想到的最不冒犯的方式说给了余宝他爸,老人听后愣了一下。我马上就后悔了。没想到他并没有表现出惊讶或者愤怒,只是看着我,长长地叹了口气。
六
千炬的秘密还是被发现了,千炬日日往河边跑,父亲几步就跟上了他。少年身上披着乌羽斗篷,阳光下闪着耀目的光泽。哑巴少年是从王国腹地出逃的乌鸦,不知怎么化成了人形,国王喜出望外,起初他要求少年微笑,后来要求他为王国而战,最后要求他为王国而死。父亲没有见过哑巴少年,但人和乌鸦交流时的感觉,千炬的父亲不会认错。他注视着千炬和少年无声地对话,一如二十年来注视着千炬的母亲。
那天回家,父亲告诉千炬,不论乌鸦名声如何,母亲的族人世代供养乌鸦,乌鸦被视为凶兆的时候,母亲的族人保护乌鸦,乌鸦受人尊崇的时候,母亲的族人默默履职。千炬突然意识到已经很多天没有见过母亲了。父亲让千炬把少年带到家里,千炬问,为什么,他会被人抓回去吗?父亲说,你知道,就算你不做,我也能做到。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在父亲眼里看到冷酷的东西,那是对母亲的爱。
千炬家里,少年又一次在千炬面前毫无防备地睡着了。千炬从来不知道自己也能拥有伤害一个人的权利。对不起,我什么都做不了,千炬想,这就是我们的命运吗。那天傍晚他们又来到河边,火红的晚霞一直延伸到山的背面。千炬问少年,我们是朋友吗?少年把手放到千炬的肩上,他无声地说,你是我愿献出生命保护的秘密。千炬感到有什么东西和晚霞一起被永远地燃尽了。
第二天少年被带走的时候,没有人见到他的乌羽斗篷。只有千炬知道,夜里曾有人悄悄走近他身边,羽衣落下就像母亲温柔的爱抚,从此这斗篷对千炬来说变得轻若无物。千炬背对着来人,不敢睁眼,泪水从眼角挤出来,他感到可耻的温暖。千炬觉得少年什么都知道。“飞吧,你会得到自由的。”这是千炬从哑巴少年那里感知到的最后一句话,像安慰又像预言,像祝福也像诅咒。
七
一年后,余宝他爸去世了,我回老家参加葬礼,已经失踪一年多的余宝没有现身。余宝家早已不住人了,只有乌鸦还在繁衍生息,当初的一窝变成一群,在葡萄树的上空绕个不停。我穿过杂草丛生的前院,随手一推,门竟然开了。
本应落满了灰的书架不久前似乎被人擦拭过。书架上只放着一本书,爱伦·坡的《乌鸦》,下面压着一个文件袋。
我解开文件袋绕线的手微微颤抖,是你吗?余宝,你交给我真相的把手,为我提供了很多便利和更多阻碍。文件袋里面放着余宝他爸通过行贿非法拿到采矿许可的证据,还有一页纸,是从我一年前在医院里看过的那个绿皮本里撕下来的。
那是千炬的故事的另一种结局,被放弃的结局:千炬主动要求接替母亲在腹地听鸦声的工作,借着敬献神鸟的机会接近国王,将一根锋利的乌鸦羽刺进了国王的喉咙。
八
千炬向着群山奔去。根据乌鸦们提供的信息,他会爬上一座很高的山,到达山顶时,山会倒过来变成一个大坑、一个峡谷。千炬跑着跑着,想起了自己追逐山鸡的梦,梦里山鸡在飞,他虽然也能借助轻功腾飞,却不是真正的飞。这么想着,千炬发现自己真的飞起来了。随着千炬飞上天空,通天塔上的乌鸦轰然四散,露出了高耸入云的累累白骨。
乌鸦为王国世代带来幸福,如果幸福的代价就是把乌鸦送去腹地,如果代表着真理的腹地让人想逃,千炬宁愿不要这幸福。父亲的爱,母亲的责任……哪怕还有一个人在为别人的爱与责任受苦,千炬就不承认这一切。少年留下的乌羽斗篷在身后展开,千炬伸展双臂,像只黄昏时归巢的大鸟。千炬看着尘埃四起的地面笑了,现在哪怕是父亲也追不上他了。
一年后,路过的商人被风暴困住,冻倒在雪地里。昏迷中他恍惚看见自己在风声里飞行,救起他的人有着黑色的羽翼。醒来时商人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避风的山洞里,身边放着一把伞。外面的雪还是没有停,比之前落得更快、更急,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继续赶路。然而当商人走到山洞口,他发现了两件事,第一,地上无边际干净的白色不是雪,而是堆积的鸟屎;第二,现在也不是晚上,天之所以这么黑,是因为密密麻麻的、盘旋的乌鸦群把天空完全遮住了。
他来到了千炬的故国。
再也没有人知道千炬去了哪里。
——(完)——
评论者说|志向的转弯——樊衍、罗笛轩、桑宁敬、赵祺姝、严孜铭小说一瞥
我往前挪了挪步,看见一只黑色的蝉趴在水泥地上,两侧的翅膀还在,巨大的声浪里夹杂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好像有无数只蝉在鸣叫。我打开手机闪光灯,发现在蝉的一侧有一摊暗红色的印记,有洗脸盆那么大,与水泥地牢牢契合在一起,分不清是血的印记还是放久了的红色油漆。天气依然闷热,我变得满头大汗,于是把裤腿向上卷起,我感到口渴,这时候想喝一杯,找一间酒吧,盛满一杯啤酒,加点冰,然后痛痛快快地喝完。有时候喝醉了以后,有些事会变得简单许多。(《夏蝉》)
我从怀里取出“牧之镜”,让镜面映出自己的脸颊。刘异先生穷其一生都在寻找的“窄门”一扇扇闭合,最终将他锁闭在永恒自由落体的深渊中了,他满足了吗?镜中的我看上去仍旧充满活力,真是令人难以理解。(《牧之镜》)
她说:“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如此形容婚姻和感情生活:'他们的目标不是征服未来和世界,而是和平地保持过去,维持现状。’而维持和平本身就是一场永不停歇的斗争。”她接着说,“我们不要这样的战斗吧。”(《房间》)
最后,我仿佛看到了0199。棕色头发,迷人声线。假设位置互换,0199会拆掉我吗?不,不会,在那个时刻,我尚且不可能冒险去找ta,趋利避害,这才是人类的常识。如果当时,倒给ta一杯喝的就好了——这并不是真的无法实现,毕竟我拥有一位邻居。为什么要递去三明治呢,我懊悔万分。
乌鸦为王国世代带来幸福,如果幸福的代价就是把乌鸦送去腹地,如果代表着真理的腹地让人想逃,千炬宁愿不要这幸福。父亲的爱,母亲的责任……哪怕还有一个人在为别人的爱与责任受苦,千炬就不承认这一切。少年留下的乌羽斗篷在身后展开,千炬伸展双臂,像只黄昏时归巢的大鸟。千炬看着尘埃四起的地面笑了,现在哪怕是父亲也追不上他了。(《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