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了五千年。

“酷”在古代并不是个好字。

在远古的神话时代,“酷”被人们用来形容自然灾害,其中尤以天气为主,有“酷寒”也有“酷暑”。为了反抗“酷”,出现许多神话里的英雄,如夸父、盘古、女娲等。

中华民族虽然是礼仪之邦,却也有其相当黑暗的一面。

自夏商朝始,常用“酷”来形容一些刑法。统治者们为了满足私欲,发明了一系列残忍的工具来对待阻碍他们的敌人,称之为“酷刑”。大多数人熟知的“酷刑”诸如斩首、车裂、凌迟等,与对待柔弱女性的“酷刑”相比,如幽闭、倒阴穿等,其残忍程度只能算得上是小巫见大巫。

“酷刑”虽然可怕,但却是死的。有“酷刑”必然就先有“酷吏”!“酷吏”可怕,因为他们操纵着“酷刑”。鬼神一般存在的“酷吏”,游走于质朴的民间,渐渐地被冠以“酷”的本质。他们残酷、冷酷,于公政令苛酷,于私滥用酷虐!

唐时重礼,宋时重法,唐诗宋词是阳春白雪,“酷”似乎被压制了,人性得以回归。然而到了末代王朝明清时期,“酷刑”与“酷吏”又钻出了潘多拉盒子,而且肆无忌惮。

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期,也上演着各种各样的“酷”。日本人带来的“酷”,深深地烙印在了父辈们的灵魂里。后来在建国初期,甚至将这种新鲜的“酷”用在了父老乡亲身上。

“文化大革命”里的“酷刑”也是有“酷吏”来扮演的,花样多,屡试不爽,完美继承了明清时期的“酷虐”手法,轻松达到了全民皆惧的效果。

新时代的“酷”,是西方人带来的,或者说,是一些害怕“酷”这个字的人,争取来的。曾经就有一个最酷的人,将唐宋的礼法酷到了骨子里。

新中国成立后,上帝彻底打开了那扇门,走来了民主与科学,让“酷”有了新的涵义。

改革开放后,“酷”字与“刑”渐渐脱离开来,酷的是衣服,酷的是汽车,酷的是火箭,酷的是小康。

帅与酷也联系到了一起,精神小伙效仿宋朝文个身,穿件时髦的皮衣,烫个非主流的发型在街上走一圈,就会收获许多的“酷”!但当我们说起最酷的人时,谁也不会投他们一票,我们总会将“雷锋”这个名字搬出来。记忆里只有他才是最酷的人。我们爱他,也学他。可是爱不够,也学不够,但从未停止。

回过头来突然发现,原来“酷”,已持续了五千年。

“酷”从邪恶,居然一步步变回了正义,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一个人的力量?还是因为一个国家的约束?

值得强调的是,华夏子孙聚集繁衍到如今,中国已不在是过去五千年里的任何一个片段。

庚子年的全球病毒,旧的“酷”突然又出现在我们面前!但是,在新的“酷”面前,它早已没有了立足之地。中国没有了“酷吏”,反而多了许多白衣。“雷锋”早已不再是一个人,“酷”再也不能轻易夺去一个生命!

“酷毒”检验的,不是中国的强大,也不是中国的约束,更不是一种统治的姿态。它只是在警示我们,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传承了什么,又摒弃了什么。

“酷”或许在古代并不是个好字,但在现代却是。

中国酷,酷中国。

我们酷的不是财富和权力,更不是那与众不同的约束制度,我们酷的只是那五千年也不曾消失的华夏文明。

文字/编辑:文艺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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