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在问,做了无票收入,后面客户再来要发票怎么办?
无票收入,又叫未开票收入,也就是没有开发票的收入。其实在实务中,不开发票还挺常见的,像生活服务业中的餐饮、住宿等,很多顾客都是个人消费,一般不会索要发票。答案是肯定要入账,无票收入也是企业的业务收入,没有理由不入账。我们做账的依据是会计准则,会计准则从来没说过做账需要发票。发票只是做账的一种凭据、附件而已,做账和发票没啥直接关系。只要实际业务发生了,根据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就需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可否认,现实中确实存在不记账的情况,这种做法肯定不合法。不入账的主要目的就是少交税,通常认为没开发票,走私帐,税务局查不到,猪哥告诉大家,只要查一定会查出来,天下没有完美的犯罪,做之前要考虑好风险。要知道,交不交税是看有没有发生应税行为,并非开了发票才需要交税。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交税,开发票并不是唯一标准。简单的说,不开票≠不交税,只要你发生了纳税义务,即使没有开票,也一样要按规定交税!一旦产生纳税义务,我们在账务上也就需要把这个纳税义务体现出来,这也是无票收入难点之一。我们可以这样来看这个问题,假设这笔无票收入需要开发票就可以了。因为开不开发票,增值税是一样的交,不会因为开发票就多交税或者少交税。正常情况下,如果开具了发票,我们可以直接根据发票上的增值税做账。没开票的话,我们就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了,千万记住增值税是价外税。例如,诸葛会税公司(一般纳税人)6月份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其中一笔113元未开具发票,那么这笔收入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113÷(1+13%)×13%=13元,账务处理: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也是根据适用的征收率做价税分离,科目换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就可以了。
无票收入,只要产生了纳税义务,就需要进行纳税申报。下面就来看看无票收入怎么申报,先来看看一般纳税人。
人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申报附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就单列了“未开具发票”一栏。
在申报的时候正常填表就行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第5列的销售额一定要是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不然就多交税了。
此前,四川税务局官方曾提示,发生无票业务,仍然需要申报增值税,在“未开具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案例1:诸葛会税公司(一般纳税人)6月份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其中一笔113元未开具发票,那么在7月征期申报时,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列,销项税税额填写在第6列。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呢?
与一般纳税人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单独的未开具发票申报栏次,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相对简单,很多栏次是共用的。
那么在申报无票收入的时候,需要根据征收率的不同,直接填写申报表相应栏次,如: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还要考虑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免征的问题,下面猪哥举两个简单例子:
如果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无票收入直接填写第9栏次“免税销售额”中。案例2:小规模纳税人诸葛会税公司,二季度销售货物:
季度未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但是开的专票部分仍需要交税。
那么,填写主表时,无票收入10,000直接填写第9栏次“免税销售额”中。
如果是个体户的话,就把上面的第10栏和第18栏分别填到第11栏次“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第19栏次“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如果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那就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无票收入直接填写相应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就可以。案例3:小规模纳税人诸葛会税公司,二季度提供生活服务:
季度超过45万元,无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需全部销售额纳税。那么,在填写主表时,无票收入50,000直接填写第1栏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中。
另外,3%减按1%减税部分不要忘记填写减免税明细表:
一种就是对方就不需要发票,例如个人消费、视同销售等,这样就不用开发票,后续也很大可能不会再开发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按上面的方法申报就可以。
还有一种就是由于某些原因,例如,发票用完了,不能及时开票,或者是客户开始不需要发票,后面又要求开票,不管什么原因,后期都会再次补开发票给对方,但是如果后期再补开发票,在补开发票的申报期内就要注意了,需要再次就补开的发票进行填表,否则后期补开的收入发票会重复纳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对无票收入后续有开了发票,通常有两种做法:
在开具发票期间,通过填写"未开具发票"的相应栏次,也就是将补开的发票以负数形式填列在本期"未开具发票"的相应栏次中。这个方法很好理解,同样的位置填个负数即可,这种方法不影响当期收入的开票数据。继续案例1:诸葛会税公司(一般纳税人)7月份销售货物1,130元(含税价,税率13%),全部开具了专票,另外补开了6月份的无票收入113元(含税价,税率13%)并开具了专票,那么7月份在8月征期申报时,补开的发票数据需要填写两个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未开具发票",最后实际申报的收入就是1,000元,没包含补开发票部分。如果补开的是普票,就填写第3、4列。
在开具发票期间,通过"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无票收入,也就是将补开的发票以负数形式填列在本期"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中,"未开具发票"栏次不需要填写。为了不重复交税,销售额只能少报一块,这种方法就是少报当期开票收入。继续上面的案例1:诸葛会税公司(一般纳税人)7月份销售货物1,130元(含税价,税率13%),全部开具了专票,另外补开了6月份的无收入113元(含税价,税率13%)并开具了专票,7月份增值税那么在8月征期申报时,直接将7月份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1列,销项税税额填写在第2列,补开的6月份的无票收入不填写。
上述两种方式的选择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由于填报数据产生对比异常,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强行申报的话,会无法解锁金税盘。因此,不能在网上直接申报的,需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接受审核,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该项差额与以前期间申报的无票收入金额的一致性,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如证明不充分或无法提供,当月将不能进行无票收入负数冲减申报;证据充分但因时间跨度较大或金额较大导致申报异常处理岗无法当场完成审核的, 申报异常处理岗在“异常比对转办单”上签字转税源管理部门处理岗进行核实,税源管理部门处理岗核实后可以解除异常的,在转办单上签字确认后纳税人可以进行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也是同样道理,都需要从补票当期把这块补开票的销售额从申报表剔除,如果不剔除就会产生重复报税。只不过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单独的未开具发票申报栏次了,因此只需要在申报的时候,不申报补开票这块就行了。如果剔除补开票销售额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补开票这块不申报。继续上面的案例2:小规模纳税人诸葛会税公司,三季度销售货物:
同样,如果是个体户的话,就把上面的第10栏和第18栏分别填到第11栏次“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第19栏次“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如果剔除补开票销售额后,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那就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了,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写相应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就可以了。继续上面的案例3:小规模纳税人诸葛会税公司,三季度提供生活服务:
剔除补开票销售后,季度超45万元,无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那么主表这么填:
我们发现,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最终还是通过不报补开票收入来解决,这种方式同样会带来系统比对不通过问题,因此也是需要去税局大厅进行处理。
去大厅那就要准备好相关证明资料,建议做好无票收入台账。这个不光是给税务局看,也是给自己看,真有人甚至连自己都不清楚哪些收入开过票,你说这样还能跟税管员说清楚吗?
猪哥就遇到过,有些企业在财务系统里就有专门设了无票收入明细,有些是直接在摘要里备注了无票或者未开票,这也是一个办法。
再回到文章开头的那个问题,做了无票收入,后面客户再来要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也只能开给他,也必须开给他,谁让客户就是上帝。其实补开发票并不可拍,关键掌握申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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