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辛不过钱”的由来与条件 “细辛不...
“细辛不过钱”的由来与条件 “细辛不过钱”的说法始于宋·陈承撰写的《本草别说》,原书已佚失。《本草纲目》记载说,“承曰: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虽死无伤。”这就明确规定,细辛不过钱是指“单用末”,即单味用,作散剂服。若用于汤剂加人复方、则另当别论。
需要说明,目前的细辛商品多为全草,而古人用细辛是用其根部。如《名医别录》说:“细辛生华阴山谷,二、八月采根,阴干。”《本草图经》指出:“其根细而味极辛,故名之曰细辛。二、八月采根,阴干用。”还有许多古代本草书籍,在谈及细辛的采集时均说取其根部人药。古人用细辛只“采根”的经验已被现代研究所证实。王智华等(《上海中医药杂志》1987,9:2)经过对细辛根末与全草煎剂所含挥发油及黄樟醚的测定分析后指出:在相同剂量下,细辛根末中的挥发油含量近乎细辛全草煎煮10分钟后的3倍:又在相同剂量下,根末所含挥发油中有毒成分黄樟醚的含量分别是全草煎煮10、20、30分钟的4倍、12倍和50倍(细辛全草煎煮时间越短,其煎液中的黄樟醚含量越高,故与根末中黄樟醚含量的相对倍数越低)。上述说明,根末中的有效成分与有毒成分均明显高于全草煎剂。还需要明确,黄樟醚的挥发性胜于挥发油中主要有效成分甲基丁香酚,所以,经煎煮30分钟后,煎汁中还保存着一定量的有效成分甲基丁香酚,而有毒成分黄樟醚的含量已大大下降,不足以引起毒害。这就提示:细辛服用散末不论是根还是全草,都不可用大量,大量必须人汤剂。
综上所述,所谓“细辛不过钱”应有三个先决条件:一是用单味;二是用散剂;三是用根部。如果是用细辛的全草并加人汤剂复方中,则不必受“细辛不过钱”的限制。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个问题,有必要对经典医籍进行探讨。-吕志杰《伤寒杂病论研究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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