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点丨签署离婚协议时,一定避开这3个大坑!

离婚律师告诉你:签署离婚协议时,千万要避开这3个大坑!

1、如果你在离婚协议当中,约定了另外一方不要求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你已经放弃了自己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来折抵了孩子的抚养费,那么你一定要在离婚协议当中写清楚,否则的话,离婚之后,另外一方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来起诉你,要求你支付抚养费的!

2、现在有很多人为了买房等原因去办理假离婚,我要告诉你的是,离婚没有假的,所有的假离婚到最后都成真的了!一旦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做了约定,那么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你的婚姻就正式解除了。

3、离婚协议一定是签了字之后,并且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才生效。有很多人误以为这个协议我们双方签了字了就生效了,这个认识是错误的!

很多人说,离婚协议有什么难写的,百度一搜各式各样的协议模板都出来了,比对着一填就可以了!作为离婚律师,我只能说有这样想的人可真是不知者无畏啊。

房、车、孩子究竟该给谁,你确实可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可隐藏在这白纸黑字下的,是专业严谨、你完全看不懂的法条,一个不小心,签下的不一定是离婚协议,还有可能是“卖身契”呀!

最近收到很多小伙伴私信我的关于离婚协议的签订问题,有些争议比较大的、财产数额比较大的情况,建议大家一定要事先咨询律师,这样才更稳妥!

结婚是大事,离婚更是大事,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这个时候可千万不能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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