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给定金,超过成交价10%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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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今天分享嘉宾,德佑实小店—邓淋洋!
经纪人
谢谢大家,故事马上开始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去年年底的时候,有个客户在缘分的引领下,找到了我(帮他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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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时,我也隆重介绍了自己:
对一个人最大的评价莫过于靠谱、真诚,
而小邓我就是其中一个!
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我,
希望我的专业能给你带来一次愉悦的购房体验!

随后,就是我和客户的“促膝长谈”,在沟通中了解到,客户考虑贷款买一套高层,要求就是可以自住,而他在找到我之前已经看了很多套房源,可是都没有遇到合适的!
无意中浏览网站,看到了我发布的一套房源,于是想来看看!

实地看了房,基本也是符合客户需求的,关键,这套房的房东是因为生意周转需要资金,而急卖的~
还有一点很打动客户,就是:房东当年用全款购买,没有任何按揭抵押!
客户为什么那么动心?
那是因为:客户之前就是看中了一套房子,结果有抵押,他觉得还款结按的周期有点长,所以放弃了,从那刻起,决定买一套没有按揭抵押的房屋,这样可以节约过户的时间。
就那么刚好,这套房各方面都满足要求,而且房屋产权清晰,还无抵押!

当天看完房,客户就决定约房东面谈,顺便我们也进行了产权查档,显示房屋没有查封和抵押,清楚房屋情况后,客户就说:
“房东大哥,这套房我觉得可以!
你说个诚心卖价!
合适我们就!安!签了!”
房东见客户如此诚心,而且自己又急需钱,所以就同意再少5万,整数150万卖,但是有一个要求,就是定金要先收40万。
恩?一般买房房屋定金都最多是成交价的20%~
我好心提醒客户有风险,建议客户支付30万,多余的部分做定金监管!
房东一听就冒火了!
“哎呀,我不是急都用钱!
我根本就不得卖!
还少了5万!
那40万我是马上急着要勒!
你们这么拖拖拉拉的...
就算了!

客户心头也开始盘算了,反正自己要贷款,现在总价也少了,定金多给点,贷款就少点儿,于是就同意了支付40万定金!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
在银行评估、面签一切都正常、并且提了贷款资料,看似顺利!结果!过了两个礼拜,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后来银行告知,房子被查封了。

客户和我一脸蒙圈!我马上打电话约房东,咋个回事啊!
房东赶到店上,连say sorry!原来,在收那40万定金之前,他找其他朋友借了40万!
结果那个朋友打听到他卖房子了,怕自己血本无归~就去法院申请查封房屋,保障自己的权益。
客户一听也急了,就说:“哦!这个不得行哦,我要告你的哦!”反正就是要用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定金。

房东也是很无语,这边房子查封,那边又要打官司,迫于压力,又去凑来了40万还给了朋友,申请了解除查封,最后房屋才得以安全交易!
风险提示: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定金一般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20%,(超过20%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2,业主签约时候,尽量在合同里约定好每一步的时间节点,尽可能让中介方提前安排时间节点;
3,如果是业主要求大额的定金,尽量选择做定金监管,这样子可以确保买方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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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精彩分享!
经纪人
好的,不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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