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名趣谈11:国名带“联邦”的国家大盘点,12个国家中有一个名不副实

  截至目前,世界上197个国家(含纽埃、库克群岛,不含马耳他骑士团)中,国名中带“联邦”的一共12个,分别是埃塞俄比亚、澳大利亚、巴西、德国、俄罗斯、密克罗尼西亚、缅甸、尼泊尔、尼日利亚、瑞士、圣基茨和尼维斯、索马里。这12个国家按照本国宪法都是联邦制共和国,但有一个国家名不副实。当然还有十几个国家的国名中不带“联邦”两字,实际上也是联邦制国家。

  联邦制国家的地方政府(联邦主体),可能包括州、省、邦、大区、酋长国、共和国中的一种或几种。

一、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the Federal Democratic Republic of Ethiopia)

  1994年12月,埃塞尔比亚制宪会议通过《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宪法》,改国体为联邦制。联邦议会由人民代表院和联邦院组成;人民代表院由选民直选产生的547名议员组成,少数民族至少占20席;联邦院拥有宪法解释权,以及裁决民族自决或分离、各州间纠纷等权力,由大约117名各民族代表组成,每个民族至少有一位代表,此外每百万人口可增选一名代表,由各州议会推选或人民直选产生。

  埃塞俄比亚全国划分为10个州和2个特别市。

二、澳大利亚联邦(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澳大利亚政治体制是联邦制度君主立宪议会制,设有联邦议会(包括参、众两院)、6个州各自的议会,此外两个自治领地也有自治议会。众议院目前共151个席位,基本以各个州人口数分配,实行单一选区制,以排序复选制产生。众议院多数党组成联邦内阁,其党魁为联邦总理。参议院具有立法审议权,参议院席位无关人口数,每州各12席,北方领地和首都特区各只2席,共76席。

  澳大利亚本土划分为六州和两领地。北领地实行高度地方自治,因为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文化根深蒂固。首都领地则主要为国家公共行政相关的人士所居住与生活。

三、巴西联邦共和国(the Federative Republic of Brazil)

  巴西议会由两院组成,参议院共81议席,每州占3席;众议院共513个席位,以人口分布划定,每个州份最多可拥70席(圣保罗州)。

  巴西实行联邦制,一级行政区划包括26个州(estados)和1个联邦区(distrito federal)。

四、德意志联邦共和国(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德国联邦议院代表由比例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联邦参议院代表则由各邦政府成员代表出任,代表各邦利益。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全体议员及各邦议会选出与联邦议院同等数量的代表组成,其中各邦代表数量依人口比例分配。

  德国由16个州组成,其中柏林和汉堡为城市州。各州拥有其州宪法,并对其内部事务有相当大的自治权限。

五、俄罗斯联邦(the Russian Federation)

  俄罗斯联邦实行联邦制,联邦会议采用两院制,下议院称国家杜马(代表联邦各主体),上议院称联邦委员会(代表联邦)。联邦委员会(上议院)由俄罗斯联邦诸联邦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一名来自国家代表权力机关,一名来自国家执行权力机关,主要的职能是批准联邦法律、联邦主体边界变更、总统关于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的命令,决定境外驻军、总统选举及弹劾,中央同地方的关系问题等。国家杜马(下议院)的职权是同意总统对总理的任命;决定对总统的信任问题;任免审计院主席及半数检查员;实行大赦;提出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指控;通过联邦法律。

  俄罗斯联邦目前由85个不同的联邦主体组成:3个联邦直辖市、46个州、9个边疆区、22个共和国、1个自治州、4个自治区。自2014年3月克里米亚归属公投以来,俄罗斯增设的克里米亚共和国和塞瓦斯托波尔直辖市两个联邦主体,均位于原属于乌克兰的克里米亚半岛上,并划归克里米亚联邦管区,而乌克兰政府则拒绝承认此公投。

六、密克罗尼西亚联邦(the Federated States of Micronesia)

  密克罗尼西亚国会为一院制,由来自4个州的14名议员组成,其中10名议员任期2年,其他4名为任期4年的“全任期”议员。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正副总统由国会议员当中互选产生,然后在两人所属州份再举行特别选举填补空缺。

  密克罗尼西亚共分为四个州:雅浦(Yap)、丘克(Chuuk)、波纳佩(Pohnpei)和科斯雷(Kosrae)。

七、缅甸联邦共和国(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Myanmar)

  根据2008年宪法,缅甸是一个总统制的联邦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缅甸联邦议会实行两院制,由人民院和民族院组成。实际上,缅甸军方实力太大,联邦制只停留在理论层面,缅甸的未来最可能的方向就是实行真正的联邦制。

  缅甸全国划分为七个省、七个邦和联邦区;省是缅族主要聚居区,邦为各少数民族聚居地,联邦区是首都内比都。

八、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the Federal Democratic Republic of Nepal)

  2008年,尼泊尔正式废除君主制,成立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尼泊尔联邦议会是尼泊尔的两院制议会,由作为咨询机关的国民议会(上议院)和作为立法机关的众议院(下议院)组成。

  尼泊尔全国在2015年采纳新宪法以后划为7个省。在采纳新宪法以前,尼泊尔划分为5个发展区,下辖14个专区。

九、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the Federal Republic of Nigeria)

  尼日利亚国会分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有109个席位,36个州各有三个席位,首都有一个。众议院按照每州人数的多少选出一定比例的代表,总共360个席位。尼日利亚的联邦共和制度仿效自美国,总统由全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任期四年,最多可以连任一次。

  尼日利亚全国自1996年10月以来下分36个州(state)和1个特区。每个州都设有一院制的州民大会以及一个民选的州长。

十、瑞士联邦(the Swiss Confederation)

  瑞士议会由联邦院及国民院组成,分别为46席的联邦院(上议院,各州推派两名代表,半州则为一名),由各州选举出代表;以及200席的国民院(下议院),由各州人口比例采行比例代表制选出。当两院进行联席会议时,则成为联邦议会。公民得以公民投票否决议会通过的法案、行使提案权、修改联邦宪法等。瑞士联邦委员会为瑞士最高行政机关,全体委员为国家元首,7名委员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同时联邦议会也对委员会进行行政监督。瑞士联邦主席由每年的联邦议会选出,任期为一年,传统上由联邦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主席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及担任瑞士对外的国家代表,联邦主席只是“同僚中的第一人”,并没有特殊的权力,仍为所属部会的首长。

  瑞士各州享有宪法上永久地位,相较于其他国家,瑞士各州的独立性及自治性较高,各州在联邦宪法下地位平等,并有各自的宪法、议会、政府及法院。瑞士联邦共分成26个州,其中6个为半州。

十一、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Saint Kitts and Nevis)

  如同许多英联邦国家,圣基茨和尼维斯是以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作为国家的名义元首,并由女王指派总督作为她在该国的代表,但一般不行使实权。该国实行议会制,由国民议会多数党领导人出任总理一职。此外,尼维斯岛自设议会和政府,并享有部分自治权。

  圣基茨和尼维斯全国共划分为14个教区(Parishes),其中9个在圣基茨岛,5个在尼维斯岛。

十二、索马里联邦共和国(the Federal Republic of Somalia)

  根据2012年通过的《索马里联邦共和国临时宪法》,联邦议会行使联邦立法权,实行两院制,分别为人民院和上院,互不隶属。议员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人民院议员275名,上院人数不得超过54名。

  索马里内战之前,全国划分为18个州。内战爆发后,索马里出现索马里兰、邦特兰等地方割据政权。2012年,索马里实行联邦制,除索马里兰之外的地方割据政权先后表示拥护联邦政府。目前,索马里名义上有6个联邦成员州,分别为:索马里兰(由奥达勒、西北、托格代尔、萨纳格、索勒5个州组成)、邦特兰(主要由巴里州、努加尔州以及穆杜格州北部组成)、加尔穆杜格(由穆杜格州南部和加尔古杜德州组成)、希尔谢贝利(由希兰州和中谢贝利州组成)、西南(由巴科勒州、拜州和下谢贝利州组成)、朱巴兰(由盖多州、中朱巴州和下朱巴州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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