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赢了李逵?中国乔丹胜诉,不止美国有乔丹,长达8年纠纷结束

当我们谈起“乔丹”这个名字,我认为许多的球迷第一反应都是那位世界篮坛最巅峰之人——“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说实话,这个名字早已经深入人心,无论是他所获得过的所有荣誉、还是他所创造的一些历史时刻,我觉得都已经被球迷深深刻入在脑海中,尽管过了20多年也未曾有消减。但是在12年2月23日的时候,他却对一家中国企业提出了诉讼,指控他们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那家企业就是我们熟知的“乔丹体育”。

不过根据最近的消息称,目前最高法已经对这宗长达8年的纠纷案件做出了最终裁决,最终获胜的是中国企业“乔丹体育”,最高法认为他们并没有损害到乔丹的姓名权以及肖像权,因此这宗案件终于告了一段落。乔丹体育是在1991年的时候注册商标的,并且在00年的时候将自己的名称改为乔丹体育,对此可能有很多球迷都认为这家公司多少占了些便宜。据一些球迷称,在乔丹提出诉讼之前,他们还以为这家公司跟球星乔丹有合作,因此一直都持有好感,知道这宗纠纷开始才改变想法。

其实在14-15年的时候,此案件就开展过一审、二审,不过令人吃惊的是,最终的结果都是以原告败诉结束。其实很好理解,对于“乔丹”这个名字而言,只不过是我们这边的译音,压根就没有一个准确的中文名称。而且站在中立的角度来看,不论是名称也好,还是他们公司的LOGO,都没有侵犯到球星乔丹的利益,不过就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占了便宜而已。这个案件里面最大的争议点就是这家企业是否有损害到原告主张的姓名权,是否有违反商标法里面的“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此次案件的结束给人们的感觉就是“李鬼赢了李逵”,其实这仅仅是译音的问题,完全是没有损害他的利益。比方说,广东话译音成了佐敦,科比也成了高比,难道这些拿去注册也会侵犯到他的利益吗?并不是这样的,而且LOGO的动画也就是一个简单的篮球动作而已,并不是他独有的一个LOGO,因此此案判国内企业胜诉,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如今以这种方式结束掉,我们也不会认为十分奇怪。

不过那位球星还是比较凄凉的,现在不止美国有乔丹了,中国也有了。其实这个品牌能够快速在国内得到一定知名度,完全就是因为他们品牌的名称。而在这八年里面,其实也影响了乔丹体育的不少良机,比如说他们因为这场官司而错过了最佳的上市时机,随着更多品牌的崛起,中国运动品牌也逐渐受到了国际的重视。而乔丹体育想要重新抢占一部分市场的话,就必须要靠实力说话,经过了这场纠纷案件之后,名字已经很难再给企业创造收益,想要取得更好的成绩,就必须带出更多好装备给到消费者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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