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读史之大唐(114):皇上给你分了地,就光收租子那么简单吗?

第一篇 创始团队:最初的神明(114)

经过这么几轮折腾,国内割据势力基本上被李渊削平。一个大一统的王朝,再次出现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

大规模的国内战争结束,下一步,就该转入和平建设阶段了。李渊对这方面工作,抓得也是很紧的。

三月份江南平定。四月一日,大赦天下。同日,颁布新修订的律令。

好比新组建一个单位。过去的事情,咱们一笔勾销。现在重头开始,定一个规矩,大家以后都照这个规矩办。

农耕社会,最重要的规矩,自然就是怎么分田地、怎么交租子。

对李渊来说,这个规矩还是比较好定的。一来到他手里,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前人办了几百年,现成的老规矩都在。二来中国老百姓一贯要求不高,有块地种、有口饭吃、少点折腾,就三呼万岁了。这里面的关键,是要有地分给大家,换句话说:要搞好土改。李渊搞土改是有条件的:地都在那儿,谁也偷不走。但打打杀杀几年、生灵涂炭,哪还有多少人啊!

不过作为开国君主,完全照搬照抄也不好,总要搞点创新。其成果,就是著名的‘租庸调法’。

这个法以‘人’为核心,以均田制为基础。二十到六十岁的男子称为‘丁’,我们以丁为例,其他人情况差不多。

首先是分田地。‘丁民给田一顷’,每个男丁国家发给一百亩地。你拿了这一百亩地,每年上交小米两石或大米三石,差不多两三百斤吧,这就是‘’。人活在世、吃穿二事,光有吃的不行,还要有穿的。所以交租子的同时,还要上交一定数量的纺织品,比如两匹绢、两丈布,等等。这个上交的纺织品,就叫‘’。

有吃有穿还解决不了问题,还需要有人干活。最简单的:收来的租和调,要有人搬运吧?这些活指望官府大老爷干是不可能的,还得人民群众出公差。所以规定:每丁每年服20天劳役。李渊的创意就在这儿:你不出公差可以,用你交的那个‘调’来代替,比如交三尺绢可以少去一天。纳绢代役即为‘’,就是出点东西、雇佣别人替你干的意思。

以庸代役有个好处:种地是有季节性的,减少强制性出公差,可以不耽误农时。至于为什么选择交绢布而不是交粮食?大概因为粮食又重、又不方便保管携带吧。

这么干带来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绢布的作用变得很大。大到什么程度呢?大到具备货币的功能了。

咱们老祖宗发明了铜钱作为货币。秦汉开始,就用半两钱、五铢钱。李渊搞了这么一个‘纳绢代役’,就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叫作“钱帛兼行”——铜钱和绢帛都作为货币来流通。比方你干得好,皇上给你发奖金了,拿到手的不是钱、也不是金银财宝,而是几百匹绫罗绸缎;到街市上买点东西,不带钱也行,可以扛一捆布。《卖炭翁》里几个太监,不是夹着‘半匹红绡一丈绫’,就强行把人家一车炭给买下来了吗。前面齐善行解散夏国军队,把仓库里数十万段丝帛堆到宫门外,分了三天三夜。你现在知道了,那不是在分布,是在分钱,事情就更好理解了。

发工资发奖金用它,违章交罚款也用它;买东西用它,给领导拉关系送礼也用它。今天老百姓的钱都在房地产里,那时候是有钱都换成绢存着。唐玄宗时,‘首富’叫王元宝。玄宗问他:“老王啊,大家都说你有钱,到底多有钱你跟我说说。”

王元宝答:“臣请以绢一匹,系陛下南山树。南山树尽,臣绢未尽。

家里的绢比终南山上的树还多,可见首富的资产配置和咱们一样,也很单一呀!

搞明白什么是‘租庸调’,就知道李渊这样的大地主是怎么收租子的。其实,这本质上不过是一种人头税。人头税简单,但也有个弊端:人是活的,生老病死不说,还可以搬来搬去,情况经常变化。所以,法令有个配套规定:国家每三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又因为收税的前提是国家分配土地,所以同时还规定:每年要修订一次田赋账册。

当吏治清明、国家管理比较高效的时候,这一套可以比较好地运转。到后面皇上也懒了、各级干部也没那么上心了,规矩慢慢就乱了。人口、田地普查这样的麻烦事多年没人去搞,情况一笔糊涂帐。再要按这个办,就不太办得下去。到那时候,就需要有另外一种更合理、更高效的办法来代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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