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机械化采煤生产管理(第二节、设备的安装与回撤)

第一条 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及回撤空间应全面推广使用锚、梁、网、索联合支护技术。有条件时,综采工作面应推广机组扩刷开切眼。扩刷综采工作面开切眼时,必须保证开切眼底板平整。第二条 安装综采设备时,必须逐台调整到位并保证位态准确,以减少今后的调整工作量和调整难度。安装支架时,必须保证每架支架间的距离,保证支架活动侧护板伸出50-100mm,以防止支架被挤死,造成无法移架。第三条 安装综采设备前需要撤除开切眼原有支护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先替后换”的原则,严格采取替换支护措施,杜绝冒顶事故发生。第四条 工作面倾角大于10度时,支架的安装(回撤)应从下往上依次进行。支架调好位置和位态后立即接通供液管路,及时支撑顶板。严格禁止液力系统在敞口情况下供液。第五条 在井下调换工作面而不升井的设备,在进入新工作面安装前,必须逐台进行一般性能的动作试验,不合格的必须升井检修不准进入新工作面安装。第六条 液压支架或其它重量超过10吨的设备在工作面安装、回撤、装卸过程发生侧翻等情况,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戒,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由矿井调度室通知机电副矿长或生产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制定完善的技术方案后由矿指定现场负责人现场指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支架下道处理中应当使用专门的起重和支撑工具,不得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实施起吊作业。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