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回复:干红枣切片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 2024-06-20 17:54:13 留言日期:2021-09-17请问在实际经营生活中,干红枣切片是否能认定为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中的1702项中的大枣干制品如何理解?是否可以认定为只要是大枣的干制品,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回复部门: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时间:2021-09-24您好!关于“干红枣切片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的留言收悉。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36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7条规定:“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三、“大枣干制品”已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符合相关生产许可审查要求的企业和产品可以申请“大枣干制品”生产许可。从事“大枣干制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其具体管理要求建议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7条规定的产品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以上解答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来源:总局公众留言 法规读本编辑整理 赞 (0) 相关推荐 小作坊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表述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小作坊包括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小作坊(含水产品初级加工,下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小作坊.餐饮服务小作坊. 其中:食用农产品 ... 【质量】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区分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意义 食品农产品概念 农产品在我国分为食用和商用,后者如棉花,花卉,宠物狗等是不会用于食用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 ...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19-12-21至2019-12-27)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19-12-21至2019-12-27 ),食品伙伴网标法组汇总整理,仅供参考. 阅读原文,可查看标法动态的具体内容. 1 食品标准动态 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 ... 总局答复:干红枣切片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 问: 请问在实际经营生活中,干红枣切片是否能认定为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中的1702项中的大枣干制品如何理解?是否可以认定为只要是大枣的干制品,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 您好!关于&q ... 总局答复:干红枣切片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是否需要办证? 提醒 食药法苑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 .... 问题如下: 干红枣切片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 请问在实际经营生活中,干红枣切片是否能认定为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中的1702项中的大枣干制品如何理 ... 干红枣切片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总局答复:我们的解答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留言] 干红枣切片是否属于初级农产品? 请问在实际经营生活中,干红枣切片是否能认定为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中的1702项中的大枣干制品如何理解?是否可以认定为只要是大枣的干制品,都需要办理食 ... 总局回复:餐饮单位从个体农戶采购的农产品农残超标如何免责? 餐饮单位从个体农戶采购的农产品农残超标如何免责 留言日期:2018-12-19 问:餐饮单位采购的农产品经抽检农残超标,从农产品个体生产者直接采购的,查验了农户身份证,餐饮单位有进货记录和购买票据,可 ... 总局回复:审核员A机构执业,可以在B机构作专家吗 审核员做专家 留言日期:2021-05-27 领导您好,请问具有注册资格的审核员已在A机构执业,那么他可以在B机构作为技术专家进组吗?咨询CCAA回复他们只规定了审核员不能在两个机构作为审核员进行审核 ... 2021年,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税务总局回复了! 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小编整理了7个大家日常工作中,把握不住答案的问题,今天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题 单位找了一批临时工,给他们结算完工资后,这笔给临时工的支出究竟是工资还是劳呢? 小伙伴们, ... 总局回复:如果办理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关于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问题 留言日期:2021-06-07 某企业因地址问题被列入经营异常,三年后被省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现需要移出失信名单,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令,第十 ... 总局回复: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具体条款适用问题 留言日期:2021-06-15 总局认监司领导您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中," ... 总局回复:CMA标识使用,怎么识别“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 CMA标识使用 留言日期:2021-06-09 文件: 一.20150801施行质检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条款原文: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 ...